小说下载尽在http://www.bookben.cn - 手机访问 m.bookben.cn---书本网整理 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:[小李飞刀]无盐女 作者:素衣音尘 文案 什么是江湖? 江湖是人,是武功,是杀戮,是名、利,还是爱、恨、情、仇? 江湖是人,武功,杀戮,名利,爱恨情仇,但更是“局”! 局,是所有武林纷争背后的推手。 一个人若放不下欲和情,他便是棋子,若能看到“局”,他便已是棋手! 血雨腥风,刀光剑影—— 你是要做有情有义的江湖人,还是要做掌控一切的执棋者? 作者有话说:以上↑改写自《雨血二·烨城》的开场动画,文案无能,在此鞠??蛔铩? 以下↓同人以古龙小说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为元文本,此书看得我十分憋屈,所以同人一定写得爽一点。最后交待一句:CP荆无命。 内容标签:相爱相杀 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武侠 搜索关键字:主角:薄云 ┃ 配角:李寻欢,荆无命,阿飞,林诗音,林仙儿,上官金虹,孙小红,狗蛋 ┃ 其它:小李飞刀,怜花宝鉴,多情剑客无情剑   ☆、第 1 章   地白风色寒,雪花大如手。   刚关内的地界,不比关外苦寒之地温暖多少。白茫茫的天空,是将死之人翻白的眼珠,惨白地注视着大地,仿佛在狞笑。   这是一条大路,地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,在路边枯黄的草丛里,有几条黑乎乎的人影散落,他们蜷缩着身子,似已睡着。   远处传来“哒哒”的蹄子响声,路过的人全身裹在纯黑的貂皮披风中,全身唯一的佩件是一只箭袋。看见那些黑色的人影,此人的动作顿了片刻,斗篷里露出一双明亮而有神的眼睛,线条柔和漂亮,原来竟是个女子。   她走过这一条路许多次,但自从看见冻死路边的一条条流浪者后,她已决不会在寒冬经过。   ——但今年,是例外。   女子仰望白惨惨的天空,摊开手掌,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在她的羊皮手套上,一黑一白,对比鲜明。她知道,过不了多久,这条被压实的冰路又会被积雪覆盖。   女子从骡子上翻身下来,摸了摸它的耳朵,柔声道:“小黄,累不累?现在你年纪大了,我可怕你吃不消、驮不动我啦,还是一起走路吧。”女子的声音很温柔,仿佛在与最好的朋友交谈,与最爱的情人低语。   “驾!驾!”马车轮在坚冰上“骨碌碌”滚动的响声,马鞭甩动的清脆破空声,突然间划破道上的死寂,远处一名彪形大汉驾车狂奔,漆黑的马车,漆黑的衣袍,黑压压的一片如同翻滚的黑色云雾,同时带着死亡和杀气。   马车的速度很快,女子站在路边,侧身让路,仰头匆匆一瞥间,只见赶车的大汉满面虬髯,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,恶犬一样的大汉,带来和他所驾马车一样的压迫,但他挥鞭的动作是如此焦急,就像是要赶去和谁拼命一样。   马儿奔过的狂风将女子的斗篷带得飞了起来,露出半张洁白如玉的脸,女子侧头,望着几乎消失成一个小黑点的马车,如玉的脸庞上渐渐浮现出讶然的神情——   “是他?难道马车里的人竟是……”   是谁?   “拿酒来!”   驾车的虬髯大汉走进酒铺,一拍桌子,大吼道:“拿酒来,要最好的酒!掺了一分水就要你们脑袋!”   酒铺里的客人看到这煞神般的大汗走了进来,骇得溜走了一大半,唯有那被虬髯大汉抱进来半躺着坐下的男人,望着大汉,良久良久,忽然一笑,道:“二十年来,你今天才算有几分‘铁甲金刚’的豪气!”   这个男人的眼睛深邃而明亮,鼻子直而挺,虽然眼角的皱纹显示他已不再年轻,但这并无损他的英俊,反而增添了成熟的魅力。   只可惜此时,这个男人的面上已全无一丝血色,连嘴唇都已发青,无论谁都可以看出他身患重病,说不定就快要死了。   快要死的病人居然还来喝酒,或许那女子猜得一点不错,除了那个人,还有谁有这样的酒瘾?   “小黄,你乖乖的,跟着这位大哥一起走,他会把你送到我那里去的,听话哦。”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子抚摸完她的爱骑,将一锭银子交到一个胡子已快结满冰的大汉手中:“大哥,把小黄安全送到牛家庄的福来客栈,这钱就是你的了。”   “谢谢小姐,谢谢,保证一定送到,”大汉笑着双手接过银子,两眼都在冒光,忍不住道,“小姐,这风雪交加的,你一个姑娘家靠腿怎么能走得到牛家庄,我有兄弟在做马匹生意,不如……”   “想要这锭银子,就别多话,老实按照我的要求去做。”女子打断了大汉的话,这时一阵冷风迎面吹来,斗篷的帽沿被吹得翻起,露出女子遮的严实的整张脸来。   大汉的面色突变,连连后退两步,他的手指头颤巍巍地指着女子,脸色惨白,抖声道:“妖怪,妖怪……”   “看来连这锭银子的钱,也可以省了。”女子轻轻叹了口气,戴着黑色羊皮手套的手指,抚过白皙的皮肤,在她光洁细腻的脸上,从下巴处一路蔓延向上,几乎快到眼际的暗青色花纹,繁复错杂,盖住她的半张脸,让人分辨不出她的面容本来该是何样。   女子从惊惧的大汉手中拿回银子,捏住他的下巴,大汉的瞳孔中映出她脸上的诡异纹路,听得她轻柔的声音:“把小黄送到指定的地方,我就不杀你,明白吗?”   “明白,明白!小人一定做到,决不食言!”大汉膝下一软,竟跪在地上磕起头来,待他几个响头磕完,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,这风雪之中,四处都是白茫茫一片,落日将下,除了他身边那匹老骡,哪里还见半个人影?   大汉一下子瘫坐在地,口中喃喃:“鬼啊,鬼啊……”   “果然是,习惯了就好。”走在牛家庄内的女子,将斗篷的帽子往下压了又压,似乎在避免被别人看见她的那半张脸,只是自言自语间,隐约传来无奈的叹息。   她已习惯。   很多次,托人办事的时候,如果不小心被人看见她的脸,他们都会和刚才那个男人有同样的反应。这种时候,与其好声好气递银子求人办事,不如恐吓一番,效果要来得快得多。   ——这是她习惯后得来的经验。   牛家庄,这里是牛家庄。   从那条入关的大道直走,牛家庄是最近的一个城镇,此处很繁荣,天色还未全黑,雪已住了,街道两旁的店家都有人拿着把扫把出来扫自己门前的积雪。   女子独自走在路边,既不住店,也不用饭,她一路走,一路寻觅着飘着酒香的地方——从见到那辆马车的地方算起,此地是距离最近的小镇,天色已黑,那彪形大汉一定会在此地歇息,而酒香之处,必是他的主人所在之处。   女子的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,似是怀念,又似是嘲讽。这条路上突然多了不少人,他们都是从前头一家酒铺里出来,行色匆匆,更有几名大汉狼狈而出,而这家店里店外的吵嚷声,隔得百多十米都听得见。   “啊,找到了。”女子轻轻笑道,拢了拢斗篷,快步朝酒铺走去。   酒铺里的人早已都溜光了,只剩下三个人,正把酒往嘴里一杯杯倒。   酒喝得越多,话反而越少。三人喝酒,却分外安静,直到一人道:“酒之一物,真奇妙,你越不想喝醉的时候,醉得越快,到了想喝醉的时候,反而醉不了。”   另一人摇摇晃晃走到一人面前,端着个酒杯,直着眼望着先前那人,悠然道:“阁下可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么。”   那人淡笑:“活不长了。”   “知道活不长了,还不快去准备后事,还要来喝酒。”   “生死等闲事耳,怎可为了这种事而耽误喝酒。”   这摇摇晃晃的人,忽然附掌大笑道:“不错不错,生死事小,喝酒事大,阁下此言,实得我心。”   “庸医。”   一个清清淡淡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。一只黑得发亮的羊皮手套被褪下,露出白皙修长的柔荑,在这矮小破旧的酒店里,这只手被烛光一照,白得发亮,竟为这里增添了几分光彩来。   走路摇晃的那人手中原本有杯酒,此刻却被这只手夺取,一听“庸医”二字,这人立即瞪圆了眼睛:“你说谁是庸医?”   “当然是说你,梅二先生。”夺走酒杯的女子淡笑,明亮有神的眼睛在这人周围扫了片刻:“跟一个快死的病人一块喝酒,还说什么喝酒比命重要,梅二先生,你的医德都被狗吃了,难怪又弄成这副模样。”   “你!”这人瞪圆了眼睛,正要开骂,转过身来,看见女子的正脸,神情立即变了:“哼,你啊。”说完,他上下瞅了瞅自己,讪讪道:“明明干净得很。”   这话若不是强词夺理,再没有什么能算得上强词夺理了。这人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袍,袖子上胸口上却沾满了油腻,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,虽然戴着顶文士方巾,但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,一张脸又黄又瘦,看来就象是个穷酸秀才。若这样还算干净,天底下除了乞丐,都算干净人了。   女子一笑,似是了解他的脾气,不欲与他多做争辩。却从怀中抽出一把割肉用的小刀,轻轻在自己小拇指上划了一刀,割肉的刀也极锋利,深深的一道口子下来,鲜血涌出。女子的指尖在酒杯边缘弹了弹,血珠子顺着杯壁滑下,浸入酒水之中。   随即,女子缓步走到半躺着的男子面前,这人的脸色已发青发白,女子将酒杯递到他的跟前,只说了一个字:“喝。”   自从她进来说出第一句话,男子的目光就未曾从她身上移开,此时此刻,他紧紧盯着女子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,青白的面上竟然浮现出几丝激动的红晕,跟着他身上的彪形大汉,已听出他的主人竟然音调颤抖。   “你来了,那她呢?”男子问。   “她?”女子将酒杯往他面前又递了递:“她就快要来了。但你若死了,还怎么能再见到她?”   此话一出,男子本已颓唐的面色忽然有了神采,他抬手想要接过女子的酒杯,可就在那一刹那,酒杯被一只指甲里满是泥污的手打落,砰地一声摔在地上,摔得粉碎,酒洒一地。   “梅二!”女子温和平静的眼中忽然燃起了火焰,简直就要喷出来,她注视着罪魁祸首,怒喝道:“喝多了就给我滚出去,少碍事!”   “我不!”一把年纪的梅二先生挺了挺胸膛,居然耍起赖来:“他是我的病人,只能我来治!”   女子沉声道:“他中的毒,你可知是什么?”   “自然知道,”梅二先生摇头晃脑,得意非凡,“我不知道谁知道,就花老六那脑子,真能配得出‘寒鸡散’么?除了梅家的‘寒鸡散’,世上还有什么毒能毒得死李寻欢!”   李寻欢!这男人原来是李寻欢!   “所以说,他这病除了梅二先生外,天下只怕谁也治不了。”在梅二先生的尾巴简直就快要翘上天的时候,脏兮兮的领口却一把被女子揪住,她骂道:“靠,老娘一滴血就能救他,若不是你横插一脚打落酒杯,此刻他已经好了!”   梅二先生吹胡子瞪眼:“我也能用一杯酒救他!”   “老匹夫,老顽固,老神经,老……”女子气急,却又知道梅二固执,他认定的事八匹马也拉不回来,只有一串串词组一个接一个地蹦出来骂人,身后传来一阵咳嗽声:“小乐,莫说粗话。”   “叫我薄云!”女子一把扔开像风干肉的梅二,回头怒瞪咳嗽的男人:“我早已叫做薄云!除了酒,你脑子里就不能多放几样东西吗?”   天底下敢这么骂小李探花的人不多,敢当着他的面骂,而且还惹得他笑的人,那大概更是少之又少。   薄云回头,又踹了梅二先生一脚:“老庸医,还不带路,把我二哥捧到你们家去,好吃好喝供着!”   “臭丫头,你、你说话越来越没有礼貌了!”梅二先生也是有脾气的,他瞪着薄云,怒气冲冲正要说什么,薄云已先他一步打断:“梅二先生,你欠我多少人情,可否还清?”   此话一出,梅二的表情立即像霜打的茄子,蔫了。他哼哼唧唧、不情不愿道:“那、那走呗。”   马车又套上了马,冒雪急驰。赶车的依然是那彪形大汉,此时他脸上已没有了最初的焦虑,反而有了几分欣喜,果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,且不说那梅二是否可靠,他只知道,少爷这回遇见二小姐,必定是不会死的了。   而那当年被二小姐带走的大小姐——少爷心头的那个女人,是不是也终于快要出现了?   ☆、第 2 章   夜。   雪,时落时停。   一条山脚下的小道上,有一座小桥,小桥上积雪如新,白日里的几串足迹已被新雪盖住,远远看上去,就像在小桥上铺了条最轻柔的羽绒被一般,暖和又舒服。   小桥对面的梅树林中,有三五石屋,红花白屋,风物宛如图画。   天色朦胧,有光线渐渐从厚厚的云层里透出,天将破晓,惊险的昨日已过。   李寻欢喝了酒,酒使得解药的药力发动得更快,还不到六个时辰,李寻欢已觉得体力渐渐恢复了过来。   昨夜几人喝酒实在太狠,此刻都东倒西歪地睡着,唯有一人,坐在残烛边,借着透过窗户的微白曦光,仔细为她的弓上油。   此时床上的人动了动手指。   她立即放下手里的弓,为这人倒了一杯水,水已冷,握杯的手稍稍用力,运足真气,不待片刻,水杯上已升起丝丝热气。   “将内力用在这种事情上,果然是小乐。”李寻欢喝下这杯热水,已觉精神又恢复了些,含笑摸了摸薄云的脸,暗青的纹络如同印在肌理之中,摸上去丝毫感觉不到,李寻欢叹了口气:“依然没有找到方法?”   薄云摇了摇头。   “待我好了,不若陪你去一趟苗疆,论下蛊解蛊,当以苗疆极乐峒最为擅长。”   “苗疆?”薄云淡淡道:“金丝甲,梅花盗,哪件不是最近轰动武林的有趣事情,你放着闲事不管,才一入关,倒是立即要去苗疆那偏远之地,莫非真的不想看见她?”   李寻欢怔了一怔,面上露出苦涩的笑:“我只怕她一见我,便恨不得要杀死我。”他低下头,看着自己的手,目光中的痛苦难以掩盖:“一次错误就已太多了。判断错一次,已害了她一生,我不能再有错误。”   “所以你不愿再见她么?”薄云的神色依旧淡淡:“你就不好奇,她这十年,在塞外过的是什么日子,她现在是什么样子,过得好不好,你都不关心吗?”   李寻欢笑了:“你跟我说这些,岂不是正要告诉我?”   “不,”薄云也笑了,“我要你自己去看。”   “二哥。”薄云反握住李寻欢的手,认真地看着他。李寻欢有一瞬间的怔然,因为实在是太像了,她们姐妹的眼睛,实在是太像了。   薄云握住他的手,认真道:“只要她未嫁,你未娶,这就不算晚。除非……除非你心里已有了别人!”薄云的眼神一下子变得锐利。   “不!”李寻欢立即道。   “那便好,”薄云的目光渐渐温柔下来,她含笑道,“这十年来,你过得苦,姐姐又何尝不是,她没有一刻不在想念着你。若一个女人,为你守身如玉几十年,痴痴地等着你娶她,你将她推给别人第一次,已是大错,若还有第二次,那你便不是李寻欢!”   李寻欢道:“我不是李寻欢,又是什么?”   薄云瞪圆了眼睛:“是老不死的混账!”   话音刚落,梅二先生猛地从桌上蹦起来,睡眼惺忪,四顾茫然:“谁?谁在叫我?”   就连李寻欢,也忍不住笑了。   “没你的事,接着睡吧。”薄云头也不回,刚说完,梅二果然趴下去继续睡了,一边睡,还一边直嚷嚷“头疼”。   薄云伸指,点了点李寻欢的脑门:“二哥,你的第一次大错,若非是我,早已铸成。什么叫亡羊补牢,为时未晚,小妹相信小李探花比我明白得多。你若还想要毁掉姐姐的一生,也毁了你自己的一生,那便对她避而不见、冷面相向吧!”   李寻欢苦笑:“小乐,你知我断断不会对诗音如此……”   “你不会,可万一你的那位好兄弟、好朋友龙啸云又犯相思病,你还敢说自己不会吗?”   见李寻欢不答,薄云禁不住直叹气:“二哥,你信我,你只要见姐姐一次,便可知道她有多喜欢你。”   李寻欢并不知薄云话中有深意,他只含笑点了点头:“我知道了。”   “不,你不知道,你根本什么也不知道!姐姐……”薄云咬了咬牙:“算了!我只能说这些了,你再不识好歹,我便不认你这个二哥算了!”   李寻欢又是苦笑一声,摸了摸她的头,柔声安抚:“小乐,我知道你的好意。当年大哥尚在的时候,你便唤他做表哥,唤我做二哥,去掉那个表字,那时我便知你对我更亲近些。我和你……你姐姐的事情,也全亏了你,才并未走入绝路。”   这本是抚慰与感激交杂的话语,谁知薄云抬起头来瞧他,目光古怪得很:“二哥,你以为这是与你更亲近些的意思?”   “不然是何意?”   “唤你二哥,是因为你二。”   表哥大人,那才是尊称。   *   山路很险。   很陡的山路上,若横着一只吊晴白额大虎,那是万万别想过去。   老虎怒吼,两方对峙片刻,饿红了眼的老虎嘶吼着猛扑过来。   少女不动。   撘弓,射箭。   箭的风劲在山路上掀起一道尘土,急掠而去,从远至近,尖啸着划过长空,一箭穿心。   半空中的老虎一声惨叫,头一歪,鲜血急速喷涌而出,突遭致命的袭击,它失了往前扑跃的力气,向旁边一歪,直直落下山崖,没了声响。   “可惜了,”少女站在狭窄的山路上,低头往崖下望去,这山路一面临山,一面是看不到底的万丈悬崖,老虎落下去,绝无活路,“多好的一张皮子被我糟蹋了,早知道先射眼睛便好了。”少女惋惜地叹了口气,再看一眼,随即不再停留,足尖一点,人竟比她先前发出的箭还要快,飞速朝山下蹦去。   要快一点,再快一点。都怪她常年漂泊不见人影,连金狮镖局的镖师也找了好久才找到她,将那张大红的喜帖送到她手上。   本以为是姐姐和二哥的婚礼,她高兴得给了那两位镖师一人一锭银子,可待她翻开帖子,看见里头的两个人名,只恨不得把银子收回来、再把那两人全踹到山崖下去。   林诗音和龙啸云?开什么玩笑,龙啸云是何人,听都没有听过!   她从惊讶中回过神来,往下一瞟,看见喜帖上的日期,目光一凝,竟然只剩三天了,还有三天,姐姐就要和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举行婚礼!二哥呢,二哥去哪里了?   正是感觉到了不对劲,她才如此焦急地赶路,从旁绕过这座山要花太多时间,她干脆舍了大马,凭轻功翻山越岭,只希望快一点、再快一点,一定要在婚礼举行之前赶到。   “一门七进士,   父子三探花。”   大门前这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,是李园的荣耀。李家历代缨鼎,显赫已极,三代里就中过七次进士。到了老李探花这一代,膝下两位少爷更是天资绝顶,才气纵横,兄弟俩前后赴考,俱是探花。其中小李公子李寻欢年少曾得异人相授,习得一手飞刀绝技,可谓文武双全,他的飞刀,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,响当当排在了第三。   李园的传奇不自李寻欢始,却在李寻欢处达到了巅峰,而今天的李园,张灯结彩,江湖上的兄弟,朝廷里的朋友,纷纷登门道贺,一时间马车来往,好不热闹。   只是李园如今的主人,李寻欢,却并不在厅堂迎客,一切的招待,全由他那位好兄弟龙啸云承担。   这龙啸云也是相貌堂堂的人物,虽在中原无甚名气,但他是李寻欢最好的朋友,这便是最大的名气!更何况,他今天的焦点人物、重中之重,一身大红喜服,好一个英俊潇洒的新郎官。正所谓“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”,人生四大喜事,今日龙啸云便要经历其中之一,岂不是可喜可贺!   不知人群中有谁喊了一句:“快看,新娘子来啦,新娘子来啦!”人群立即骚动起来,虽然新娘子盖着红巾,但观其身段、看其气质,便知是一位绝色美人,不由得有人小声嬉笑道:“这龙四爷真是艳福不浅,运气也好得很,救了小李探花一命,要房子有房子,要美人有美人,狗屎运都没这么牛!”   “吉时已到!”司仪的一声高喝,整个厅堂迅速安静下来,一时掩住了闲言碎语。龙啸云牵着这头,带着那头的新娘子,神情激动而喜悦地步入大厅正中央,他环顾四周,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了他的兄弟李寻欢,李寻欢朝他淡淡一笑,仅是站在那里,却有一股遗世独立的味道。龙啸云猛然觉得心中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,很是不舒服。   但他毕竟是龙啸云,他很好地掩饰了这种怪异的排斥,面上的神情没有丝毫变化。他握紧手中的喜带,带着他中意的女人,站定。   司仪高喊:“一拜天地!”   “慢着!”   门外猛然传来一声高喝,弓弦一响,随之而来的是羽箭的破空声,快如闪电,亮如白光。那一秒,满厅坐客,江湖豪侠,竟然谁都没有反应过来,眼睁睁看着箭头朝龙啸云的咽喉直刺而去!   “铿,”一声刺耳至极的尖鸣,飞刀从旁横出,白光一闪,将箭头平平削下,这一刀的威力和羽箭的威力相撞,竟产生了让江湖人都觉得难以忍受的尖鸣。   “胡闹!”李寻欢拂袖而出,面色极其难看:“你就是这样迎接你的姐夫的?”   “姐夫?”头戴帷帽的少女收弓在背,冷笑一声:“我心中的姐夫只有一个,其他无论是谁,敢觊觎我姐姐,只有一个字:杀!”   差点被一箭毙命,此刻又遭羞辱,龙啸云的脸色红了白,白了青。虽然少女并未露脸,但他此刻已知这少女是谁,毕竟长着那样一张脸,换了哪个女人都不敢在大庭广众下露出来。龙啸云强压怒气,笑容满面道:“这便是小乐吗?兄弟,且勿怪她,毕竟她还小,伤心姐姐出嫁也是正常。回头让诗音与她说说……”   “呸!”少女一口唾沫吐在地上,丝毫不掩鄙夷之色:“龙啸云?哪路货色?你算什么东西,也敢对我二哥指手画脚下命令?”   龙啸云的表情立即变得很难看。   看戏到此,人群中一片哗然,有人惊异这少女的无礼,也有人猜测龙啸云和李寻欢是否真是铁打的好兄弟。   “小乐……”这喜堂之上,唯一未曾露过脸、说过话的女子,忽然掀开了自己的红盖头,目如秋水,清丽出尘,她的一声轻呼,李寻欢的心都要碎了,木在那里,连头也不敢回,只怕转身就撞进她的目光中,再也出不来。   与他相反,少女却是极为高兴,她快步上前道:“姐姐,快到我这里来!”   “不可!”   “不可!”   “不可!”   同一个词,从龙啸云、李寻欢和林诗音三人口中同时发出,少女一愣,随即冷了脸色,直直盯着新娘子、她的姐姐:“姐姐,我问你,你真的要嫁给这个什么龙啸云?”   妹妹的目光太直,太锐,亮得人刺眼,林诗音忍不住偏了头,低低道:“自然是。”   三个字虽轻,但站的不远的李寻欢听得清清楚楚,他的身形微微一晃,只是谁都没有察觉。   “看着我的眼睛!”少女不依不饶,厉喝一声:“你心中真正想嫁的人是谁,是龙啸云,还是他?你爱的人是谁,是他,还是别人?”   此话一出,人群里又掀起一片哗然,有人交头接耳:“林诗音乃大家闺秀,平日见的人也不多,若不喜欢龙啸云,岂不是喜欢的是李寻欢?”   “啧啧,那李寻欢为了兄弟情义,把自己心爱的女人也让了出去,这可真是……”   “谁说林诗音喜欢李寻欢,李寻欢就一定要也喜欢她?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,这道理,小李探花比你懂!”   此时此刻,人群中说的什么,林诗音已听不见,她的双唇颤抖,却再也说不出违心的话。妹妹一向比她勇敢,她甚至比自己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,可是,可是……   林诗音的眼圈微微红了,她咬着唇,并不愿让泪水落下了,颤声道:“他并不爱我,我何必……我、我……”   “姐姐!”少女复又上前两步:“把手给我,到我这里来,我带你走!无论是他们哪一个,我们都不要嫁!姐姐,你还有我呢!”   少女的话,如同有魔力一般,林诗音望着少女伸出的柔荑,一步步向前,但才走出两步,她手中握着的喜绸被人从另一头猛地一拉,她一个立身不稳,堪堪朝龙啸云的方向倒去。   “不许碰她!”少女的身形快如闪电,轻功竟然极好,明明隔得更远,却比龙啸云更早抱住了林诗音。龙啸云眉头一皱,手掌一挥,看似平平无奇的动作,却唯有他对面的人知道这一章蕴含内力,杀机无限。少女的江湖经验毕竟不如他丰富,手中抱着林诗音,轻功施展不开,抬头微微一惊,狼狈朝后面退去。   一声轻微的裂响,少女的帷帽被龙啸云打落在地,分成两半。   人群中的惊呼声骤然响起。   “林诗音生得如此美貌,怎有个这般丑陋的妹子!”   “这女娃儿定是捡回来的吧!”   “小乐!”林诗音见妹妹的真容露在了众人面前,急急松开手中碍事的喜绸,将头上的喜帕当做面巾,围住少女的下半张脸,遮住了她脸上奇异的暗青色花纹,眼中的担忧藏也藏不住。   少女的脸色很平静,并无半点被人嘲笑的尴尬,但她也任凭姐姐为她围上东西,并不阻止。   “跟我走。”一手拉住林诗音,一手扶住肩上的弓,少女旁若无人般快步朝外走去,所到之处,人群自动分出一条空道。   “站住。”静静说出的两个字,半分怒气也无,但那种淡淡的压迫,会逼迫所有人不得不停下——自然也包括少女和她的姐姐。   “二哥,”少女回身,眼神中满含失望和愤怒,“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?你在把姐姐往火坑里推!”   “我在给她幸福。”李寻欢道。   龙啸云上前一步,面上重新恢复笑容,他对少女温和道:“小乐,不可以淘气,快将你姐姐送回来,今日是大喜之日,你如此玩闹,成什么样子?惹你二哥生气,又让你姐姐伤心,已是玩过头了,快收手。”最后三个字隐隐有着不易察觉的冷意。   少女却连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给他,只抬头直直望着李寻欢,手中紧紧拉着她的姐姐,一字一顿地问:“你,真的要我姐姐,和这个人成亲?”   李寻欢的笑容已维持不住,但他勉强自己道:“这是诗音的最好归宿。”   “这不是!”少女空着的一只手,猛地从背后箭袋中抽出一支羽箭,三棱形状的箭头在日光下闪闪反光,就在人群的一阵骚动着,少女反手一刺,将羽箭的锐利箭头狠狠扎进自己的胸口。   血流如注。再抬头,少女的眼光已如末路的老虎一样决绝:“二哥,我知我打不过你,可是你若想留下我姐姐,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!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艾玛,我肿么觉得有点百合呢,还是亲姐妹的→→   ☆、第 3 章   “谁敢动我姐姐,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!”   鲜血从少女素色的衣衫中缓缓渗出,迅速的失血带来的是脸色的苍白。寒光似雪的箭簇深深扎进了肉里,李寻欢毫不怀疑,若他再上前一步,少女会将手中紧握的另一支羽箭,也刺进自己的身体。   他整个人定在那里,好像一块木头一般,一动也不动。   小乐从来都不是李家最受宠的孩子。李寻欢记得,她随着诗音一起来李家的时候,只有两三岁,站在纤瘦的诗音身边,看起来只有很小很小的一团。论文学才华,她不如诗音,当然更不如他和大哥,论武功天赋,她也并不如自己,小乐是李家璀璨的群星里最平凡的一个孩子。   但她是最努力的,也是最执拗的。她认定的事情,八头牛都拉不回来。在李寻欢的记忆里,他始终未能忘却这样一幕,七八岁大的小乐,握着大哥给她做的小小角弓,在梅林里,一遍遍练射靶,从天亮到天黑,小小的手上满是老茧和血痕,他曾很多次陪着诗音一起,在灯下为她搽药。   小乐不是李家最耀眼的那个孩子,却是李家最让人心疼的那一个。   “你意已决?”李寻欢的手上已无飞刀,他这样问道。   少女高昂起下巴:“自然。”   “可是你姐姐并未答应。”龙啸云从李寻欢的身后走上前来,这一条响当当的汉子,此刻为了他的心上人,竟然眼眶微红,神情悲愤:“小乐,你不能因为自己的反对,便葬送你姐姐一生的幸福,这是任性!早在我第一次见诗音的时候,就无可自拔地爱上了她,两年时间,足足两年时间,我终于等到了她的答应,我龙啸云发誓要用一生来守护她,绝不负她!寻欢,你且来说句公道话!”   李寻欢却只有一个字:“是。”   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连几个字也不肯多说,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此刻是不是已痛得麻木,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?   少女冷冷地看了一眼龙啸云,这也是她闯入喜堂以来,第一次正眼瞧这个人:“哦?是吗?”两个问号,随即她举起了手中的羽箭,对准自己,马上就要……   “胡闹!”   “啪!”   一句话,一个巴掌,在场的人都惊住了。   红衣如血的佳人、今天李园的女主角、未来兴云庄的女主人,站在她的妹妹身前,给她未来的丈夫、冲上前来斥责她的妹妹“胡闹”的男人,一记响亮的耳光。   “啪”的这一声,并不太响亮,林诗音没有用多大的力气,因为她的手已颤抖,连嘴唇也在颤抖:“谁都不能动我妹妹!”   这一巴掌下去,虽然不重,可是远比旁人打千百个巴掌还要响亮,龙啸云此刻的脸色非精彩不能形容。但这只是短短一瞬间,他很快恢复了镇定,企图做最后一次的努力:“诗音……”他的声音非常温柔,就像曾经千百次他隔着小帘与林诗音对话那样:“诗音,我刚刚是想夺过小乐的箭,阻止她再任性的,她现在需要的是止血,是大夫,你说对吗?”   林诗音微微一怔,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,自己也不敢相信,那一巴掌居然是自己打的。而现在……“小乐,”看着妹妹渗血的衣衫,林诗音很怕、很担心,无意识地顺从了龙啸云,“是的,你需要大夫,快、快……”   少女将手中的羽箭旋了几个圈,箭簇朝外,拉着姐姐的手,她一言不发,转身朝外踏去。暗红的血迹在素色衣裳的布料下,被衬得极为显眼,李寻欢不发话,没有人会多管闲事地阻止她们姐妹,虽然这个少女的所作所为,实在是非常胆大包天、史无前例。   龙啸云想要跟上去拦住她们,却有一只手从旁攥住了他的手腕,力量并不大,却挣脱不开。   李寻欢朝他轻轻摇了摇头,饱含歉意。   林诗音跟在妹妹后面半步,依然忧心忡忡:“小乐,啸云说得不错,你现在需要……”   “如果不想我的命交代在这里,现在马上跟我走,不要废话。”姐姐为她围上的红色面巾,遮住了她因为失血而泛白的嘴唇,她不愿将剩余的力气浪费在说话上。   现在回想起来,那时候实在太过冲动,有勇而无谋,只想到自残这一招,一定会逼得二哥不敢动手——二哥不愿再伤她,自然也不会让其他人动手,而姐姐心疼她,无论如何都会跟她走的。   当时她还曾洋洋得意,认为自己用最小的代价完成了最大的成功。   ——却没考虑过,哪个在江湖上行走的人没有半个仇人,无论是二哥的,还是她自己的,她在婚礼上如此一闹,所有人都知道她受了重伤。一个重伤的女人,带着另一个武功平平的柔弱女人,两人无论走到哪,都像两个在大街上行走的肉包子,人人可咬上两口,这岂不是寻仇的最佳时机?   或许龙啸云有句话说得不错,她确实任性了。   若非如此,后头也不会牵扯出那么多事情来,至今为止,她都不知道做的那些事情,到底是好是坏,是对是错?   望着依然惨白惨白的天空,薄云发怔。   “二小姐,怎么坐到屋顶上去了?好像又要下雪了,快下来吧。”   刚给马儿喂完草料的彪形大汉,站在屋下说道。   “铁大哥,”薄云笑了笑,“上来陪我聊会天。”   薄云年纪很小的时候,只知道羡慕江湖上的人厉害,来无影去无踪,刀光剑影,快意恩仇。等到她自己出去走江湖,才晓得江湖一点也不好玩,每一个江湖人,都有一段深埋心底的血泪,无人可倾诉。   铁传甲就是其中一个。“铁甲金刚”铁传甲,二十年前被人一掌自舍身崖上震下去,被李寻欢所救,感念李寻欢的恩情,就跟在他身后做了仆人,一晃就是二十年。在薄云看来,铁传甲是江湖上难得的硬汉子,讲义气、讲恩情,心思很直,也死心眼,要不然也不会跟了她二哥这么多年。就他那身金钟罩铁布衫,这手横练功夫因为要童子功,没人肯去练,故五十年来江湖独独他练成,只从这一点看,便知他是个多么固执、坚持的家伙。   “铁大哥,”薄云道,“十年不见,过得还好?”   “还好,但是少爷……”铁传甲很黯然:“少爷过得不好。”   薄云道:“那也是他自找的,偌大一个李园,李家几代人的心血所在,他一句对不起兄弟,就散尽家财全白送给了龙……龙什么来着?”   “龙啸云。”   “对,龙啸云,”薄云至今提起这个名字来,都有种生理性厌恶,你不得不承认,世上有些人,你第一眼看见就讨厌,一辈子都改不了,“我实在是不能理解,龙啸云不过是在二哥遇险的时候,伸手拉了他一把,虽是救命之恩,可值得他把自己的女人和财产全送出去吗?要我说,铁大哥你比龙啸云,更配做二哥的好兄弟。救人一命,举手之劳,忠诚地照顾一个人二十年,这才是真的难。”   铁传甲摇头笑道:“二小姐说笑,我是少爷的仆人,怎么当兄弟?”   薄云看了他一眼。二十年过去,铁传甲的脸上已有沟壑,满面虬髯也遮不住风霜的侵袭,二十年前,她还是个小孩子,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仇家要置铁传甲于死地,只觉得他好高大,看起来很凶恶的样子。但现在她已渐渐明白,当一个人笑起来的时候,眼睛里的沉重都消散不了的时候,他一定有很深的心事。很可能把它埋藏在心底,二十年都没有告诉过任何人。   这才是“铁甲金刚”为什么变成这样子的原因吧。   “说说我二哥吧,”薄云拍了拍肩头落下的雪花,“他这些年都过得怎么不好了?”   铁传甲苦笑:“二小姐,这还要问?”   薄云道:“如何不需要问?我姐姐为了他,避身塞外十年,他却一天也没来寻过她,莫非还要我姐姐主动?如今我就想知道,没了姐姐,他的日子,是过得怎么样个不好法?铁大哥,你不要顾忌,尽管说,他过得越糟,我就越开心。”   彼时,李寻欢正在梅大先生的书房里,并不是喝酒,梅大先生爱书画如痴,现在来了一个懂行的客人,他正好向李寻欢炫耀一番自己的藏品。梅大先生的脾气怪,说起书画来更是唠唠叨叨,好在李寻欢是个很好的倾听者,懂得搭话,也懂得微笑。   可是屋顶上突然传来震天一声响,接着就是一声怒吼:“李寻欢,你给我出来!让我看看你是肺里有毛病,还是脑子有毛病!”   屋顶上脚一跺,屋内簌簌直落灰,梅大先生大惊失色,赶忙抱起摊开在桌上的画,心疼得直念叨:“哎哟我的小鸡啄米图啊,可不能被瓦片给砸了,都十年了,那丫头怎么还是这火爆脾气,再让她呆几天,我的院子又要被她砸了啊……”   李寻欢坐如老僧入定,一派悠然,半点不担心来自屋顶的恐吓。倒是听了梅大的话,他有些讶异:“怎么,小乐十年前也在这里住过?”   “当然啊,她身上那个蛊,竟能使人血产生奇效,还有穴位的变化,我那个弟弟不好好把她研究透一番,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哟,”梅大先生抱着画轴,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,“梅二说给他十年,可解此蛊,只是十年已过,终是如此。”梅大摸了摸长须,呵呵一笑:“不过依我看,此蛊除了坏人容貌,对寄主的身体一点损伤也没有,反而有益处,何必急着除去呢,这么好的东西,我也想来一个。”   李寻欢默然半晌,道:“姑娘家总是爱惜颜色一些。”   “李寻欢!李小二!万年老三李探花!出来出来出来!”声音已从屋顶转到门外了。   李寻欢叹息一声,起身:“这性子不改,怕是除去了那蛊,也没有男人肯要她。”   打开门,薄云一手插腰,一手握着一块还未雕完的半成品木像,瞪圆了眼睛,怒气冲冲地质问他:“你为何把姐姐埋在土里?”  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,但李寻欢一看那木像,便已明白,苦笑着看向站在薄云身后的铁传甲:“她已知晓?”   铁传甲又是尴尬又是愧疚:“是,是我说的,但二小姐这么大的反应……”却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。   薄云纤手一指:“你、你日日拿把小刀,随身备着木头,昼夜不停地刻姐姐的人像,刻好一个,就挖个坑把这木像埋起来,跟土葬似的,呸呸呸,祥瑞御免。总之,你刻一个埋一个,刻一个埋一个,难怪我说姐姐近年怎么身体不好,原来都是被你咒的!”   李寻欢的心立即揪紧了,他的关注点跟薄云并不一样:“诗音身体不好?那你怎放心让她一人留在塞外,有没有人照顾她,请了大夫吗?”   “无事,姐姐自己就是最好的大夫啦,”薄云撇撇嘴,“哎呀,这个不是重点,重点在你不该把我姐姐的人像挖个坑埋了,这是巫蛊,是诅咒,很忌讳的好不好!”她一抱臂,冷哼一声:“你们男人,真是什么也不懂。”   她既然如此认为,李寻欢还能说什么呢?不跟女人争辩,不然你就是傻子,李寻欢唯有无奈一笑:“是,以后必定不会。你快告诉我,诗音她的身体为何不好?可曾好好调养?”   “倒也不是什么大病,只是忧思过度,有些阳虚。我为她寻了很多好药材,调养多年,效果却不大,”薄云叹了口气,“她太想你了。”   李寻欢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痛得皱成一团,恨不得此刻立即飞到塞外去见她。   “她……”李寻欢张了张嘴,想问她此刻在何处,却有些问不出口。   十年不见的爱人,亏欠最多的女人,他真有勇气在今天见她一面吗?   “你想问她在哪?”薄云笑了:“她此刻不在塞外,可是在哪,我却暂时不想告诉你。话说……”薄云挥了挥手上的小木头人像:“二哥的雕刻手艺还是这般精湛,以后雕好了莫要埋起来,好好收着,待你见了她,给她看这些,她一定很开心。”      ☆、第 4 章   薄云扔下黑子,叹了口气:“我又输了。”   李寻欢微笑:“不错,你已学会在心里计目了。”   “一把年纪了才学会数目,这是值得夸奖的事情吗?二哥,你总该让我一回吧?”   李寻欢慢慢将棋子捡回盒中,乌黑的棋子衬得他的手更加白皙修长,李寻欢的指甲修剪得很干净,每一个江湖高手都知道一定要爱护自己的手,决不能让它在使用的时候,受到一丝一毫的妨碍。   李寻欢淡淡笑道:“下棋若是刻意让你,那还有什么意思?”   “也是。”薄云亦是一笑,直起身子,又来了精神:“来吧,再下一盘,这次我肯定能少输几目!”   李寻欢失笑:“旁人下棋,莫不是以输赢为准,唯有你,少输几目子,便沾沾自喜,似乎赢了一样。”   “那是自然,”薄云倒也不赧然,大大方方道,“我不与别人比,就与自己比,少输几目,便是进步,为何不高兴?要不然,与姐姐相比,我琴、棋、书、画,没有一样能拿得出手见人,岂不是早八百年便羞死啦?”   李寻欢含笑:“你姐姐……你自然不用与她相比,她……”话未说完,他却又顿住不说了,伸手摸向车厢角落,摸出个酒瓶,一晃,空的。   “不用找了,我早已将你车里的酒全送给梅二先生喝去了,车里的几个酒瓶,都是空的。要喝酒,是一滴也没有。”   李寻欢一怔,随即笑道:“送给梅二喝,总比被你倒掉好,这酒总算有个好去处。”话虽说得轻松,其实他的肚子、喉咙、嘴巴都在直发痒,让一个酒鬼在这漫漫旅途中,滴酒不沾,这简直是要人命的事情。   薄云亦知晓这位二哥的酒鬼习性,寻欢寻欢,无酒不欢,但此时她也只能狠下心肠:“二哥,你也别怪我管你太严苛,实在是这药,万万不能与酒同服,不然药性大减,我们的三年心血,可就全白费了。”   “药?”   “药。”薄云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包,三层布包揭开,露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来,看得出她很是宝贝,保护得如此小心翼翼。   “内有药丸十粒,一日服一粒,十日之后,你的病虽不可痊愈,但咳嗽之症必会好转很多,”薄云打开瓶塞,倒出一粒黄豆大小的白玉般的丸子,“小小一粒药,却花了我好些时间去采集药材,其中以殊胜柯子这味药最为难得,姐姐亦是翻遍药典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方子,小心仔细地做出来,一共就这么十颗,一颗也浪费不得!”   李寻欢有些怔然:“诗音……钻研岐黄之术?”为了他?   “人总是会变的,不学点本事,在外面怎么能过得好呢,”薄云垂眸,倒了一杯热水,化开那药丸,递给他,“二哥,你多念着点她的好,勿要再负她。”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左脸,光滑如玉,手是根本摸不出那丑陋的纹路的,薄云叹了口气,低低道:“我的样貌如此,怕是一辈子也不会嫁人的,但我总希望你和姐姐能……我们两姐妹,总要有一个人幸福吧。”   李寻欢忽然觉得咽下去的那杯药汁无比苦涩:“是我没有用,当年才会让你被人下蛊。”   “你在说什么啊二哥,又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?”薄云讶然地抬头:“我是心甘情愿的,那人说了,有得必有失,我又想要百毒不侵,又想要容颜完美,那岂不是太贪心?”   “不过那人也实在太难找了,”薄云叹了口气,竖起两根手指头,“十多年了,找两个人,却连一个也找不到,相比那个狼崽子,我追踪的能力是不是太差了点?”   关外的风雪已令人迈不开步,但在这彩云之南,气候依旧温暖如春。   “妈,为何今年我们要来这里过冬?”八、九岁的孩子,红红的脸蛋,讨喜的小酒窝,坐在椅子上,两条小胖腿前后一晃一晃。   正在翻晒草药的女子,一身浅蓝的衣裳,身形纤细而瘦弱,有些男人或许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,但不得否认,这名女子的风神和气质,实在是无可比拟。无论在任何情况下,她都能使人感觉到她那独特的魅力,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,就永远无法忘记。   这样的女子,即便韶华已逝,容颜衰老,却仍然是美人。   “你不喜欢这里吗?”女子的声音,又温柔,又动听,含笑侧头,望着自己的孩子。   “也不是不喜欢,但我更喜欢在家里过冬,毕竟很快就要过年了嘛,我还想和小明他们一起放烟火的。虽然我们那儿比这里要冷一点,可是也是塞外江南!”孩子提起自己住的地方,大而明亮的眼睛更有神了。   “今年可不行,”女子摇摇头,“我身体不好,你小姨只要冬天不在家,一定不放心我在塞外住着,这你还不知道?”   “有我嘛,我会照顾你啊,”孩子拍拍胸脯,看见院外走来一人,眼前一亮,“还有厉爷爷!”   女子笑道:“你年纪还小,厉爷爷年纪却已很大,无论是你们谁,我都不愿意多添麻烦给你们。”   “老家伙年纪是有点,但腿还迈得动步子,牙还能嚼得动牛肉,不老,不老。”从外头走进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,他脸上的皱纹不少,脸色却很红润,没有胡须,身骨看起来确实健朗得很。   “厉爷爷!”孩子一下子从椅子上蹦下来,拿起木头小剑就往外跑:“快来,今天要教我哪一招?”   “今天嘛,待会再说,”老人笑呵呵道,“我与你母亲有几句话要说,你先自己出去,绕着前头那座山跑上三个圈,然后回来再说。”   “又是不能让我听见的事情啊,”孩子嘟了嘟嘴,有些失望地叹口气,“唉,好吧好吧,你们大人真麻烦。”   望着孩子迅速跑远的背影,女子拿帕子擦了擦手,给老人倒了一杯茶:“厉叔今日去集市,可是听到什么消息了?”   老人从怀中掏出一封信来:“夫人,这是驿站今晨送来的信件,云丫头寄来的,内容是什么,我并未看。”   女子揭开火漆,信上的内容并不多,女子本可一目十行,但却看了足足十分钟也没有放下。   老人问道:“云丫头可是在信上说了什么要紧事?”   女子神色有些怔然,摇了摇头,随即又点点头:“是,也不算是 。她已遇见他了,正随他一同去中原。”   “哦?”老人摸了摸光秃秃的下巴,笑道:“既然相遇,那可是好事,不若我们也动身回中原,与云丫头汇合?”   “这……”女子犹豫片刻,手里捏着那张信纸,轻轻摇了摇头:“我并不想这么早便见到他……”   “早?老朽却觉得十年不早了哟,”老人摇头笑笑,“也罢,夫人若不愿意去,老朽就在这里继续陪着夫人便是,中原那边的有趣事,在此地听听说书人讲出来,也倒不错。”   女子抬头:“什么有趣事?”   “梅花盗啊,”老人笑呵呵道,“能引起我的兴趣,自然是梅花盗。”   “梅花盗?!”女子霍然站起,比常人所想象的要吃惊得多:“怎么可能?”   老人颌首道:“不错,近来江湖中最热的事情,正是梅花盗重出江湖。三十年前,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,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,连点苍的掌门,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,也都死在他手上。"不知为何,老人的语气中竟有几分奇异的自豪。   “梅花盗此人,行踪飘忽,神鬼莫测,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,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,全身一无伤痕,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,血痕小如针眼,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,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?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?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,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,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。"   “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,不出三天,必死无疑,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。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,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——前胸要害,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,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,从无例外。”   女子忍不住道:“可是他已经……”   老人颌首:“不错,他三十年前就在江湖上销声匿迹,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,就在这短短七、八个月里,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,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,都被他糟蹋了。自从他再次出现后,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,都已人人自危。所以有九十余家人暗中约定,无论谁杀了梅花盗,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,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。"   老人顿了顿,脸上又露出那种奇异的笑容,继续道:"除此之外,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,无论僧俗老少,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,她就嫁给他。"   女子听得似有些入神了,可待老人说到了这里,她却轻轻摇了摇头:“有人假冒梅花盗在兴风作浪,连真实姓名也不敢透露,反倒借人三十年前的名声,宵小之辈。”   “宵小之辈?”老人眯了眯眼:“依老朽看,是胆大妄为之徒才对。夫人可知,这武林中有几件宝贝,其中一样金丝甲,穿上之后,刀枪不入。江湖中人人都知道,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,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,就有机会将他制住,就可以扬眉吐气,扬名天下。故而这金丝甲,忽然成了抢手的宝贝,江湖上,为了这玩意,又掀起风浪了啊。”   “依厉叔所言,这冒充之人,说不定是故意要让大家乱成这样的?”女子眨了眨眼,想了半天,终是叹了口气:“我不如小乐想这些东西透彻,也对这些事情没有多大兴趣。但我有一点好奇,有了那金丝甲,真能打败你吗?”   老人笑道:"大家都觉得金丝甲一定能打败梅花盗,认为梅花盗的前胸一击从未失手,所以他作此一击时,就不必留什么退路,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。但这都只是推测,谁说我一击之后不给自己留退路?我有那么傻?不过确实,我还从没和身穿金丝甲的人打过,倒也不知胜败将会如何。”   女子道:“那厉叔是否想要回中原一观,看看冒充者究竟是何人?”   “不必,不必,”老人连连摆手,“梅花盗已死,活下来的只是个糟老头子,何必去凑这份热闹。我只要在茶楼里头听听人说书,讲讲这后续如何,我就满足啦。”      ☆、第 5 章   “一门七进士,   父子三探花。”   昔日的‘李园’,如今虽已变成了‘兴云庄’,但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却仍在。   李寻欢见到这副对联,禁不住停下脚步,怔怔望着这幅对联,面上浮现出似感伤似怀念的神情。   铁传甲站在他身后,神色黯然,悄声道:“少爷,进去吧。”   “你不走,我可先进去了,”李寻欢的身旁传来一个沙哑的女音,像是被人破坏了嗓子,每说一句话都像是有砂石在喉咙里滚动,“既然黄金在此,天下第一美人也在此,正是扬名天下的好机会,我总能等到那个小狼崽子出现。也正好,二哥可与你十年未见的兄弟叙个旧,就是不知,他此时是否已妻妾成群、连你这个好兄弟也记不得了?”话到最后,似乎成了嘲讽。   李寻欢叹了口气:“小……小云,你定要随我来此,便不可对大哥不敬。”   带着两重薄纱遮盖的帷帽,女子冷笑一声:“大哥?你说龙啸云?呵……好吧,明明是你随我来,这李园,我定是要回的,你却本可不必,反正你那兄弟,也没什么好看的。不过为了监督你不喝酒,你还是老实跟着我好了。”   说罢,她抬脚跨上台阶,李寻欢苦笑一声,随之拾级而上,没走两步,却突听一人大喝道:“你们是什么人?敢往龙四爷的门里乱闯?”   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,却敞着衣襟,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过来,拦住了李寻欢的去路。   李寻欢皱眉道:“阁下是……”   麻子手叉着腰,大声道:“大爷就是这里的管家,我的闺女就是龙四爷的干妹妹,你想怎么样?”   “干妹妹?”女子轻笑一声,沙哑的笑声仿佛锯木头一般,嘎嘎的很难听:“倒不知是哪种干妹妹?”   “薄云!”李寻欢难得冷了神色,转身朝那麻子拱手道:“既是如此,我们就在这里等着就是。”   麻子冷笑道:“等着也不行,龙公馆的大门口岂是闲杂人等可以随意站着的?”   “狗仗人势。”女子冷冷道。   麻子怒骂道:“哪里来的臭娘们,嘴巴这么不干不净?叫你滚开,没有听到?想作死吗?”   “寻欢,寻欢,真是你来了吗?”没等麻子骂出下一句,门里已有人高呼起来,一个相貌堂堂,锦衣华服,颌下留着微须的中年人随声冲了出来,满面俱是兴奋激动之色,一见到李寻欢,就用力捏着他的脖子,嘎声道:“不错,真是你来了……真是你来了……”   话未说完,已是热泪盈眶。   李寻欢又何尝不是满眶热泪,道:“大哥……”只唤了这一声“大哥”,他已是语音哽咽,说不出话来。   那麻子见到这光景,可真是骇呆了。   只听龙啸云不住喃喃道:“兄弟,你真是想死我了,想死我了……”   女子立在一旁,先前对龙啸云满怀恶意,如今见了真人,反倒一言不发,站在那里当木头人。龙啸云见了李寻欢,好像的确十分激动,大笑着拥着李寻欢往里走,一路走一路高呼:“管家,快把好酒好菜端上来,大家全出来,都来见见我兄弟,你们可知我这兄弟是谁么?……哈哈,我说出来包险你们都要吓一跳。”   女子同铁传甲一起,跟随在李寻欢和龙啸云的身后,一路往里走。隔着两层薄纱,外头的光景虽能看清,却白白的带着一层雾似的,女子真想掀开帷帽,好好地端详一下这座园子,看它与自己的记忆中,还有几分相似?   少时离家,常年漂泊无定,十年前匆匆归来、又匆匆离开,她已很久没有进来看过,但这里的一草一木、何处是凉亭、何处是假山,她似乎还都记得位置,仿佛定格在记忆里,永恒不变。   但是,终究是不一样了。   薄云记得,姐姐抱着她,坐着马车,赶了很久很久的路,到达李园的时候,天正在下雪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,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。   她牢牢牵着姐姐的手,一步也不敢离开,偌大的李园,很漂亮很漂亮,可是她却觉得像是吃人的妖怪,要把她和姐姐都吞进肚子里,所以她很怕。   一个小少年在梅树下堆雪人。  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斗篷,手上戴着毛茸茸的手套,满意地看着自己堆的雪人,薄云想说,雪人还有两只眼睛没有安上呢。   这时少年回过头来,薄云对那时的记忆已有些模糊,她忘了少年具体的长相,只记得少年似乎生得很英俊,她傻傻地站在那里,一时间看呆了。   带着她和姐姐一起来的漂亮夫人,柔声对少年道:"这是诗音和诗乐,是你姨妈的女儿,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,所以她们姐妹俩从今天开始,就要住在我们家里。"   "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,现在我替你找了一下子就找来两个妹妹,你一定要对她们好些,绝不能让她们生气。"   薄云懵懵懂懂地被姐姐牵着往前走,走到那个雪人边,少年朝她笑了一下,然后对她的姐姐说:“你喜不喜欢替雪人装上一对眼睛?”   薄云仰头,看着少年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递到姐姐手里,姐姐轻轻挣脱薄云握得紧紧的小手,从少年手中接过煤球,很认真、很专注地把它们安在了雪人的脸上。   然后姐姐和少年一起笑了。   薄云呆呆地看着那个有了眼睛、就好像有了生命的雪人,并不觉得如何欢喜。懵懂之间,她好像感觉到,姐姐就要被人抢走了。   薄云已不记得自己当时有多小,她五岁之前的记忆都模糊着,似乎唯有这一段很清晰,大概是印象十分深刻的缘故。   后来薄云想,她大概那个时候就隐约明白,再喜欢姐姐,再不愿意和姐姐分开,当姐姐找到最爱的那个人的时候,她就会不要自己跟,转而和那个人在一起的。   到了那个时候,自己又该跟着谁呢?   薄云很茫然,也很怕。住在李园,当她很小的时候,就有了一种奇异的危机感,觉得姐姐总有一天要被二哥抢走,因此对李园,一直生不出多少亲近感。她不像姐姐,姐姐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,所以薄云一有力量,就急着高飞、急着离开。   人的心理或许总是那么奇怪,年少时最渴望远离的地方,当年纪渐长,反而愈加思念、渴望回来,但真的回来了,却又想离开。   薄云轻轻叹了口气。   李园对她的意义不同,对二哥来说,又何尝不是最甜蜜又最痛苦的地方?这本是李寻欢自己的家园,他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的,在这里,他曾经渡过一段最幸福的童年,得过最大的荣耀,可是,也就在这里,他曾经亲自将他父母和兄长的灵柩抬出去埋葬。   十年前,薄云还是少女,心性不定,也很调皮,那时她曾经很恶意地揣测,当年姐姐出嫁之时,二哥将这里作为嫁妆送给姐姐,后来姐姐被她抢走,亲没有结成,二哥却因为觉得自己对不起兄弟,还是将这座园子送给了龙啸云,自己选择退隐远走。那么或许——他真正想丢出去的烫手山芋是李园,这里满是痛苦的回忆,他不想再住了,又不好意思卖,只好送人?   而姐姐——则是赠品?   当然,现在薄云决计不会把这猜测宣之于口,若是十年前,她还会饶有兴致地看一看二哥和姐姐——甚至是龙啸云的反应,想象一下龙啸云如同吃shi的表情,那一定很有趣。   现在不会了,她用脚趾头都能想到,二哥听见这话,一定是无奈地笑笑,不做任何辩解,死猪不怕开水烫,没意思透了。她才不会自找没趣。   “不知这位姑娘是兄弟的?”龙啸云承诺的好酒好菜还没上来,只看见大厅里全是人了,薄云站在李寻欢身后,和铁传甲一起充当布景板,干得好好的,突然有人非来打搅她。   薄云抬头,透着薄纱扫视了一圈,倒也见到不少熟面孔,而此时发问的正是龙啸云。   薄云的动作迟缓了几步,答话也慢了些,厅堂里一时有些冷场,龙啸云哈哈大笑,爽朗的笑声打破这份尴尬,自言自语道:“瞧我问的话多傻,太久不见,连兄弟的性子也忘了,好酒,美人,都是兄弟的心头好嘛!寻欢带来的女人,自然是红颜知己,何须多问。来,拿酒来,姑娘我敬你一杯,刚才失礼了!”   薄云的手上戴着手套,她接过那杯酒,却没有喝。她上前一步,揽住李寻欢的胳膊,道:“寻欢,旅途劳顿,我累了,你陪我去歇息吧。”   此话一出,四座皆惊,不是因为这话的内容如何,而是说话人的声音,沙哑难听,七八十岁的老妪也没有这么糟糕的嗓音。   “莫非这是位婆婆?”龙啸云还没发话,年轻气盛的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已忍不住插嘴。   “呵呵……”笑起来的声音比说话还要难听,在座的人都恨不得捂住耳朵,只听她道:“小男孩儿,女人的年龄,岂是你能问的?以后见着心仪的女人,莫问她多大,更别叫什么姐姐婆婆,这种蠢话说一次就够了,懂不懂?”   游龙生毕竟还年轻,被她当着众人的面这般驳回,当即涨红了脸。谁不知他年少英俊、文武双全,闺阁之中心仪他的女子数不胜数,现在却被一个连面都不敢露的女子叫做“小男孩儿”,他怎甘心,咬着牙挤出一句话:“戴着长长的面纱,沙着嗓音,连姓名也不报,谁知道你是不是梅花盗!”   这话一出,在座的人都不说话了,虽然唐突,但游龙生说的未尝没有道理,这个节骨眼,身份不明的人物,连脸也不敢露,当然可能是梅花盗!   “没礼貌,真是没礼貌,”沙哑的女音再起,“小男孩儿,你过来,姐姐且让你摸摸我的胸,看我是不是梅花盗?”   游龙生的脸刚刚白下去一点,又立即涨红了:“我、我、我……”我了半天,却没敢上前一步,他不是未经人事的少年,睡过的女人十个指头也数不完,但是自幼受名门正派教导,大庭广众之下要他做此等不雅之事,真比杀了他还难受。   “嘎嘎嘎嘎……”女子得意地笑起来,粗哑的嗓音宛如沙石摩擦,笑得极其难听,厅中有人已忍不住捂了耳朵。   李寻欢叹了口气,道:“诸位可放心,她绝不是梅花盗。”   “你可为她做担保?”有人道。   “自然,我担保她绝不是。”   龙啸云立即笑道:“兄弟带来的人,大家还有什么不放心,在座的谁不知道小李探花的为人,无需多言,必定不是梅花盗,我相信兄弟!”   李寻欢有些动容:“大哥……”   眼看着旁边这位又要感动得眼泪哗哗,薄云忍不住掐了他一把,转头朝龙啸云道:“龙四爷可为妾身安排一个住处?不必劳烦,和寻欢一间即可。”   李寻欢一惊,低头想问这丫头在搞什么鬼,却又被她掐了一把手臂,只得闭嘴。此刻龙啸云笑道:“为兄弟安排在了听竹轩,如今冷香小筑有林姑娘在住着,如果兄弟想住旧居,我马上让妹子搬出来。”   “不必,听竹轩便很好。”李寻欢话刚说完,就被薄云暗暗往门外拖走。   冬天的天总是黑得特别早,不一会的工夫,太阳已将要落山。进了屋,屋内光线很暗,薄云脱下手套,燃起油灯,帷帽未摘,背后听得李寻欢在问:“小乐,为何急着离开?”   “说了多少遍,你也不知道改口?如今该叫我薄云,你叫我小乐,龙啸云想也不用想,自然知道我是当年抢了他老婆的女人,表面不说,背地里还不知要做什么手脚呢,”薄云摘下帷帽,放在桌上,悠然道,“至于急着拉你走,是不想让那群家伙和你一起吃饭,你们男人,吃饭必喝酒,那药丸还有个两三粒,吃完之前,一滴酒也不许沾。”   李寻欢道:“大哥不是那样的人,他心胸宽广,必不会为当年的事情怨恨你。”   “谁知道,行走江湖这么多年,知人知面不知心,这句话我最了解了,”薄云耸耸肩,倒了一杯水,将药丸融开,转身,递出药汁,“寻欢,喝药。”她先前一直在用粗噶的嗓音和李寻欢说话,但这最后的四个字,她的声音突然变了,变得又温柔又动听,这却不是她本来的声音,倒像是——   昏暗的烛光中,望着对面的女人笑意盈盈的面容,李寻欢的瞳孔不自觉紧缩,那个萦绕心头足足十年的名字在这一刻终于叫出来——   “诗音!”      ☆、第 6 章   “哈哈哈!”   和李寻欢呆若木鸡、手足无措的神情相比,薄云的笑声显得尤为可恶。   薄云此刻已笑得忍不住在床上打滚:“信了,果然信了,哈哈,二哥真不愧是二哥!哈哈哈!”   李寻欢觉得自己没有喝酒,此刻却似乎醉了一样,有些分不清什么是虚幻,什么是现实。对面那个笑得毫无形象的女人,顶着和诗音别无二致的脸,却是诗乐的声音,李寻欢忍不住上前两步,想要凑近看得清楚,屋里的光线却暗得让他恨不得多点几十根蜡烛。   此时薄云从床上坐了起来,理理衣襟,李寻欢举着油灯,睁大了眼睛,一眨不眨地看了足足五分钟,竟看不出一丝破绽和差别,这张脸,分明就是他魂牵梦绕的那个女子的脸,他绝对不会认错。   那么……李寻欢皱了皱眉:“易容术?”他忽然记起,今早出客栈的时候,薄云在房里磨蹭了很久才出来,出来的时候便已戴上帷帽,期间一次脸也未露:“你易容成诗音的样子?”   “你不觉得十年之后,林诗音出现在此地,比起她抢亲的妹妹,要来得更有趣?”薄云笑意盈盈,手指头围着头发绕圈圈:“更何况,我这是在为你提前做准备,你总是要见她的,未免你的表现太差,还是先对着这张脸练习一下说辞比较好?”薄云睁大眼睛,一脸好奇:“你可想过,见到姐姐之后要说些什么讨她欢心的话?”   “这……”李寻欢一时语塞:“未曾想过。”   “我就知道,没救了,真是没救了,”薄云耸肩,再问,“我的易容可有破绽?”   “何人教你此道?”李寻欢却反问道:“此术从西域传入,已有几百年光景,如今早已失传,留下的零星记载,残缺不全,不足以使人的容貌改变如此之大,更何况还有变声。何人授你此术,是何用意?”李寻欢并不觉得好玩,易容术的可怕之处在于,它可以让一个人完全变成另一个人,打个比方,如果梅花盗杀了人后,使用易容术藏身人群之中,无论他们怎么抓都绝对不会抓到,因为说不定最不可能是梅花盗的那个人,已变成了梅花盗。   而薄云身负此等奇术,树大招风,想要秘笈的人,自然绝对不会少!   “这是秘密,待你见到姐姐,她会亲口告诉你,”薄云笑了笑,并不觉得该紧张什么,“此术确已失传,我敢确定,如今江湖上会此术的人只有我,而知道我会的,除了姐姐、你,还有那个小狼崽子,没有其他人。不必担心。”   “其实我学艺不精,除了变声厉害一点,易容只学得了七八分,只是我和姐姐本是姐妹,有几分相似,又一同生活那么多年,从容貌到气质、举止神态,模仿起来当然比较轻松,”薄云吐吐舌头,朝李寻欢眨眨眼,“这不,连二哥也骗过了。”   实在是太像了,纵使知道眼前的是薄云,李寻欢却也禁不住有些出神,他实在是太想她了。   轻叹一声,李寻欢将桌上帷帽递给薄云,无奈道:“你莫顶着诗音的样子在大哥这里胡来。”   “暂时不会,”薄云笑着捧起帷帽,“今日的风头已出得够多的,再来便要有人怀疑我的身份了。这几天,我会乖乖待在屋子里,能不出门,尽量不出,如此,二哥满意?”   “今日你的确是……”想起游龙生涨得通红的脸,李寻欢失笑:“你料准了他不敢上前核实你的身份?”   “名门子弟,便是如此,满肚子男盗女娼,表面却要装得一派浩然正气,”薄云懒懒地打了个哈欠,不忘补充,“当然,二哥,你是例外中的例外,名门中的名门,汉子中的汉子。”   薄云的夸奖,向来让李寻欢觉得还不如被她骂,起码不会浑身难受。此刻见她眼皮打架,似乎真的倦极,便道:“你且在此休息,我去看一看……”   话未说完,门外传来“咚咚咚”的敲门声,铁传甲在外边喊:“少爷。”   “铁大哥来了!”薄云一个激灵,瞬间精神,手忙脚乱戴上帷帽——以免吓着这大汉,然后才道:“快,快进来。铁大哥,打听到什么了?”   铁传甲拍了拍身上雪花,带着一身凉意走进屋子,道:“梅二先生也被请到此地了,秦老爷子的大公子‘玉面神拳’秦重,在捕捉‘梅花盗’时,不幸受伤,虽仗着少林佛门圣药‘小还丹’暂时保住了性命,但仍是危在旦夕,‘妙大夫’梅二先生乃天下救治外伤的第一把好手,尤其善于治疗各种外门暗器,秦孝仪带着几个人,强行把梅二先生‘请’了过来,此刻梅二正抱着门柱,死活不肯进屋救人。”   “梅二这老头……脾气还是这么臭,不对胃口的人死都不救,迟早要吃亏,”薄云摇了摇头,“只有此事?龙啸云呢?还有那个天下第一美人呢?没有打听打听?”   铁传甲的面色忽然变得有点古怪,他看了一眼李寻欢,然后才继续道:“龙四爷这些年在武林中的名声和口碑都是响当当的好,他对大小姐的痴情也被人称道,当年二小姐带走大小姐后,龙啸云十年来不曾纳一妻一妾。”   “大哥……”李寻欢的心里又涌出了那种熟悉的愧疚之情,当年诗音身披嫁衣远走,龙啸云借酒消愁,他陪在一旁,愧疚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,只知道陪他喝酒,他喝多少,李寻欢就喝多少,那时他的身体已经不好,但就算喝到吐血,他也要陪大哥喝下去。   并且当年,诗音未嫁大哥离开,李寻欢竟然会在心里轻轻松了口气,这是他心里最无法启齿的隐秘情感,也让他对龙啸云的愧疚更深。   可以说,那个时候,如果龙啸云要他去杀了皇帝,要李寻欢扶他上皇位,李寻欢都会为他去做的。   薄云的脸色也不太好:“铁大哥,你继续。”   “九十多户人家为缉拿梅花盗而出的赏金,数额巨大,必须找个可靠的地方存放,大家一致同意托龙啸云代管,此刻就寄放在李园……兴云庄某处,而那位扬言要嫁给杀死梅花盗之人的第一美人,此刻也住在兴云庄的冷香小筑。”   “哦?”薄云笑了:“龙四爷倒是艳福不浅,也不知何谓避嫌么?”   铁传甲继续道:“我听府里的下人说,几年前龙啸云出去见一个朋友,路上遇到一伙匪徒要抢一个姑娘,那姑娘性子刚烈,宁死不屈,龙啸云路见不平,出手救了那位姑娘。这才知道,这姑娘的父亲重病多日,家中早已揭不开锅,为父亲治病所借的高利贷还不了,那群人便要她以身抵债。龙四爷动了恻隐之心,替这姑娘还了银子,治好了她的父亲。”   薄云的脸色更加古怪:“然后认她做了干妹妹?她父亲就是那个不让我们进门的大麻子?那副尊容……能生得出个天下第一美人?这女人手段不错啊,她叫什么名字?”   李寻欢轻咳了几声,薄云瞧了他一眼,不知他是真咳还是假咳。   铁传甲继续道:“这姑娘也姓林,叫林仙儿,听说原本不住这里,住保定城的其他地方,但是近来梅花盗的目标已变成了她,为了保护她的安全,这才入住冷香小筑。”   “听说这些来兴云庄的江湖豪侠,都是冲着这天下第一美人来的。秦老爷子的大公子‘玉面神拳’秦重在前天晚上伤在梅花盗手里,地点就在后园,‘冷香小筑’前面的梅花林里。不过梅花盗此人的癖性奇怪,每天晚上素来只伤一人,而且绝不会在三更之前出手。”   “哦——原来如此——”薄云拖长了音调,语气嘲讽:“这位林姑娘非但美如天仙而且很有志气,她什么人都不愿意嫁,却扬言天下,无论谁只要能除去‘梅花盗’,就算是个又麻又跛的老头子,也可以娶她做老婆。就因为这原故,所以梅花盗一心要除去她。再或许,梅花盗也想让这美人当他的老婆?”不知为何,李寻欢总觉得,薄云每次说“梅花盗”三个字的时候,音调有些奇怪。   李寻欢笑了笑:“小云,你对这位林姑娘似有敌意?”   “除了我姐姐,我对天底下每一个容貌完好的年轻姑娘都有敌意,”薄云似真似假地说了一句嫉妒的话,“二哥,当年你住的冷香小筑,如今倒成了那位林姑娘招揽裙下之臣的地方,三更半夜,居然还有多情公子在门外徘徊。梅花盗前天晚上到‘冷香小筑’去,一定是秦重恰巧在那里,无辜做了她的替死鬼。”   薄云叹了口气,摇头晃脑:“红颜祸水,果然不错啊。”   李寻欢的脸上渐渐浮现出思索之色,薄云又在此刻对他说道:“二哥,幸好你已老了,若是十年前,我定会担心你被这美人勾去魂魄,连我姐姐也不顾了呢。”   李寻欢无言以对。   这时候薄云又好像不是在跟他说话一样,自言自语一般道:“不过姐姐脸上倒是没什么皱纹,看起来还是那么漂亮,这江湖上的青年才俊这么多,总不会全被林仙儿蒙了心肝。看见我姐姐的风姿,定是要为之倾倒的。”说得十分与荣有焉。   李寻欢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坐不住了,他起身道:“我出去看看情况。”   “去冷香小筑吗?”薄云笑盈盈道:“二哥,三十年前的那个梅花盗,算来如今已有七十好几,小妹觉得,此次出现的梅花盗,定是有人冒充,居心不良,二哥千万小心。”   李寻欢一怔,本已走到门边,此时又突然转过身来:“小乐,你知道些什么?”   “唔,该说的都说了,不该说的当然不能说,”薄云叹了口气,“总之,二哥万事小心,今天打从进李园来,我就一直觉得心里毛毛的,预感怕是不太妙。”   李寻欢笑了笑,别人不愿说的事情,他是决不会勉强的,更何况他的这个妹妹,少有说谎的习惯,说了不能说,那一定就是不能说。只是……李寻欢的心里突然莫名有了几分惆怅:“十年不见,小乐长大了,不能跟二哥说的秘密也多了。”   薄云眨了眨眼,正在思考二哥脆弱的心灵是不是现在需要安慰,不过李寻欢已推门走了出去,铁传甲也随之出门。   薄云盯着桌上的孤灯看了半晌,火苗摇曳,她的眼睛一眨不眨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末了,她   从怀中掏出一样扁平的东西,烛光透过帷帽的薄纱,隐约可见那是一对用纸折成的小人。两个小人手牵着手,薄云摸了摸两人牵手的地方,那处并不似被糨糊粘连,反倒是极为完整。仔细一看,两个小人竟是用同一张纸折成,有头发有衣服,手工精巧得很,只是周围都起了毛边,似乎已很旧。   薄云轻轻叹了口气:“十年了,你到底在哪呢,我总觉得你没有死,但是怎么也找不见你。今天兴云庄里的年轻侠客倒是不少,可还是没有你。唉,还有阿飞那个让人操心的家伙,到底跑到哪里去了……”   对着烛火,薄云拿着小人自言自语片刻,抬手正想摘去头上碍事的帷帽,门外却传来了轻轻的叩门声。   薄云立即收回手,迅速将小人放入怀中,沙哑着嗓音道:“谁?”   “天色已晚,姑娘尚未用饭吧?”门口传来一个温柔的女音:“我来给姑娘送饭。”   “等一下。”薄云将手套戴上,她的手部肌肤并没弄成老妪模样,为了保持点神秘感,戴个手套。   薄云道:“进来。”   门外的女子,推门而入,她进门的一刹那,整个房间好像忽然都亮了起来。   这是一个美得令人窒息的女子。   世上又有哪种鲜花能及她如此动人?   她的步态优雅,嘴角含笑,态度是那么亲切,那么大方,没有丝毫要令人犯罪的意思,仿佛是世上最温柔、最纯洁的女孩子。   可她的全身却没有一处不令人销魂,而最销魂处还是她的眼睛,没有男人能抗拒她这双眼睛。   这是双令人犯罪的眼睛。   饶是女人,也忍不住要多看她几眼,薄云怔了片刻,忽然叹息一声:“天下第一美人,不去园中陪那些年轻俊杰,倒亲自送饭来看我这么一个女人,莫非天下第一美人,心仪的不是那些男人们,而是女子?”   薄云发誓,她看到了薄纱之后,这个绝色美人瞬间僵硬的笑容。   呵呵,除了姐姐,我最讨厌漂亮女人了。薄云好以整暇地看着她将饭菜一样样端上桌,等着她一脸腼腆地开口:“姑娘莫要这样叫我,这都是别人乱叫的,仙儿自己知道,自己只是一个没了母亲的女孩子,父亲又没什么本事,若不是龙四爷,我早就是地下一抔黄土了,我没觉得自己好看,只想报恩,有力所能及的事情,我都会去做的。”   她有些不安地拧了拧衣角:“兴云庄里的男人多,我想着姑娘一定觉得不方便,所以特地来给姑娘送菜,也想着能一起说说话,我们女儿家……聊起天来总比同男人说话要有趣。”她朝薄云友好又怯怯地笑笑,不得不说,美人就是美人,同样怯生生的动作,若由薄云做出,一定能让看客鸡皮疙瘩掉一地,而美人做出,只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,而且分外动人,直让人心软得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疼。   薄云忍不住在心底啧啧赞叹,这天下第一美人,果然是尤物,记得京城中哪位名妓来着,她说男人的心理奇怪得很,他们总希望风尘女子不像风尘女子,而像是个小家碧玉,或者是大家闺秀。但他们遇着个正正当当,清清白白的女人,他们又偏偏要希望这女人像是个风尘女子了。   所以,风尘女子若是像好人家的女子就一定会红得发紫,好人家的姑娘若像风尘女子,也一定会有很多男人追求。   ——而像林仙儿这种,集妩媚与纯真于一身,清纯和风情于一体,床下像烈女、床上像荡/妇的女人,男人们最喜欢了。   由此可见,那个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号,一定是男人们给她的。   “名妓就是名妓啊,所言非虚,字字珠玑。”薄云哑着嗓子说出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,林仙儿居然也能笑着接过去:“姑娘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,不如和仙儿说说?对了,还不知姑娘怎么称呼,仙儿叫你姐姐,可会唐突?”   “姐姐?不,”隔着两层薄纱,薄云肃着一张小脸,嘎声道,“按照年纪,你要叫我林婆婆。”   ☆、第 7 章   薄云吹熄了灯,躺在床上,盖着被子,准备睡觉。   夜里林仙儿来干什么,她八成能猜到,自家二哥当年花名在外,如今年纪虽大,对女人来说却更有一番成熟的魅力,但心里却只有一个女人。所以大概是对这位武林第一美人有些不屑一顾,越美的女人,越是受不了男人的忽视,所以听说李寻欢带了个女人一起住进兴云庄,自然要来探探究竟,看看对方是不是比自己美。   薄云也知这个武林第一美人,从那么低微的出身到现在扬名天下,那些江湖“豪杰”看她时候,个个眼睛冒绿光,可知她不仅聪明,还很有手段。而薄云自认自己天赋不够,就算在江湖上待了这么多年,也没混出多少名堂,唇枪舌战,必定不是林仙儿的对手,反倒很可能被她套出不该说的话。   所以,她选择了非常简单的相处办法——下棋。   马车里带来的棋盘,下棋的时候不说话,只落子,林仙儿的定力再好,也熬不住。   更何况,她似乎有事,一看没戏,便不打算与薄云多做纠缠,只下了一半,就匆匆告辞了。   不过呢,总觉得有哪里不对……薄云早上起来,想了又想,终于发觉——时间不对,二哥回来连一个时辰也没有,林仙儿便来拜访,小李飞刀的名气那么大,她却似乎一点好奇也没有,说话间没有一句问到二哥。   除非……除非他们之前就见过。   脑子里灵光一闪,薄云扳着指头算了算,二哥十年没有回来,入关也不过半个月,唯一遇到的大事只和金丝甲有关。而林仙儿据说之前就住在这保定城内,如今因为梅花盗的事情已住进冷香小筑差不多七天,这几天她一定不敢外出,外出也有人陪着,那么她是什么时候与二哥见面的呢?   看来这位武林第一美人,并不如大家以为的那么乖巧听话呢。   不过二哥和她偷偷见面,不会做了什么对不起姐姐的事情吧?薄云眯了眯眼,决意找个机会向二哥问清楚,如果他行为不端,那……哼,磨刀霍霍向二哥。   但是现在,先睡觉。   薄云闭上眼睛,黑暗之中,她的呼吸渐渐趋于平缓。可是今晚大概注定并不能是一个安稳的夜,先是平常的说话声,紧接着一阵怒骂声和拳风激荡声响起,距离太近,听得分外清楚,薄云根本无法入眠。   “我诅咒这群人八辈子都睡不好觉!”薄云咬牙切齿地从床上坐起,披衣戴帽,推门而出,听竹轩对面是几座假山,此时轩前的空地上正有两人在恶斗,两人俱是拳风刚猛,震得四下积雪漫天飞起。   只听一彪形大汉怒喝着道:“姓秦的,你自命侠义,其实却一文也不值,你儿子伤重不治,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,你怎能对他下毒手?”   薄云睁大了眼睛,铁大哥?薄云足尖一点,正要往那处奔去,便看见李寻欢从假山后出现,正是赶来劝阻。薄云眼睛一瞥,铁传甲本与秦孝仪在打架的时候,龙啸云和游龙生就在一旁站着,游龙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龙啸云劝架的声音跟女人哄孩子睡觉似的。   虚伪。   薄云站定,想等待一会,看看二哥如何处置,她的距离并不太远,耳力又好,那些人说的话,她全听得清清楚楚,秦孝仪的儿子秦重伤重不治,所以迁怒在梅二先生身上,伤了梅二,好在有点分寸,没把人打死。   梅二那臭脾气,有人教训教训也好,要他来治的时候死活不治,这下人死了,受苦受难的还不是他自己。   薄云冷笑一声,可是想归想,终究还是有点担心,多年前她去求梅二除蛊,在那里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,和这个老顽固天天从早骂到晚,倒也骂出了几分感情,此时听闻他受伤,决意去看看有无大碍。   只是那空地上的人,怎么越聚越多,又来了个赵正义,口气还不小,居然敢怒吼铁传甲:“好个狗仗人势的奴才,竟敢以下犯上,待老夫来教训教训你!”   二哥处事能力不行啊。还是她上吧,有时候这种劝架,讲道理反而不行,胡搅蛮缠倒是见效。   薄云气沉丹田,用那呕哑嘲哳的难听嗓音大吼道:“你们干什么,干什么?一群大男人,半夜三更在女人房门前打架,像话吗,像话吗?”   号称“铁面无私”赵大爷赵正义,根本不买她的账,冷冷道:“男人的事,女人少插嘴,进去!”   “呵,什么态度?龙四爷,你且说说,妾身算不算你的客人?”薄云一步步走下楼梯,铁了心要在这群男人中插上一脚。   龙啸云不知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只得勉强笑道:“来者既是客。”   “赵正业,你可听清楚了,我是龙四爷的客人,又不是你的客人,更不是你的女人,你凭什么用大嗓门吼我?你是故意不给龙四爷面子,还是想把我娶回去做你的女人?哎哟,抱歉,你太老了,我看不上。”   薄云悠闲地走入人群,并不去看赵正义那张已被她气得通红的脸,还是她二哥聪明,真不能和女人讲理,女人永远知道怎么把你的思路带跑,跑偏个十万八千里,等你都忘记自己要讲什么的时候,她就赢了。   薄云将手放在铁传甲的肩膀上,轻轻拍了拍,以示安抚,笑道:“铁大哥何必和秦三爷生气,秦三爷如今已彻底得罪了梅二先生,有生之年,他只能祈祷自己不生病不受伤,哦,还有他的几个儿子 、一房姨太太、以及他的全部亲朋好友,都不能生病,也不能受伤,因为梅二先生很、记、仇哦。”   秦孝仪冷笑一声:“普天之下,就梅二一个大夫?赵大爷说的不错,这里是男人的事情,女人走开。”   “天下的大夫当然多,但好大夫却不多,而且秦老爷子觉得,梅二先生的一身医术,难道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?”   秦孝仪的脸色微微有点变了:“何、何意?”   薄云笑道:“梅二先生自然也有师傅,那一个师傅只收一个徒弟吗?梅二先生的师兄弟、还有他师兄弟的朋友、他师父的朋友、他师父朋友的徒弟、他师父朋友的徒弟的朋友、他……他们都是大夫,他们都知道梅二先生因为救不活秦老叶子的儿子,而差点被你打死,秦老爷子,你说,还有谁敢给你治病?”   不等秦孝仪开口,薄云又抢先道:“自然,老爷子可以像今天一样去抢人,可是大夫都是长腿的,他们也会溜,一听秦老爷子带人来了,拿起包袱就跑,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。莫非秦老爷子要把逃跑的大夫也杀了?”   秦孝仪本来面如重枣,长髯过腹,此刻却脸色发白,连胡子也微微抖动起来,口中不住道:“谬论,谬论!胡说八道,一派胡言!”   薄云微笑道:“是不是谬论,秦老爷子以后慢慢就知道了,对不对?”   她的声音沙哑难听,寂静的夜空中,这种仿佛沙石在喉咙里摩擦的声音更是让人背脊发凉。赵正义咳嗽一声,正色道:“此事我并不太清楚来龙去脉,不若先去看看梅二先生伤势如何,众位可要一同前去?”   游龙生立即道:“自然同去。”   龙啸云叹了口气:“梅二先生年纪不小,来者皆是客,是我这个做主人的招待不周,唉,理应前去看看。”   众人皆走,秦孝仪觉得好像周围更冷了点,风呼呼地刮,凉得人腿颤。越老的人,越怕死,秦孝仪一把年纪,却还没有享受够金钱与名利带来的快乐,他不想那么快死,那么梅二……   他打了个冷战,猛然惊觉自己做下了多么重的一件错事。   望着秦孝仪匆匆离开的背影,薄云叹了口气,摇头道:“得罪谁都不能得罪郎中,除非不想活了,这个道理,他们居然都不明白吗?”   李寻欢看了全程的好戏,笑道:“多亏你来得及时,不然今天要收场,怕是有些麻烦。”   铁传甲迟疑道:“我先前出手,虽然招式不多,但若被秦孝仪等几人看出了我的身份,现在去通知我的仇家,我定会连累少爷和二小姐,不如……”   李寻欢道:“我不怕连累。”   铁传甲长叹道:“我也知道少爷你不是怕被连累的人,可是十八年前的那段公案,其中曲折本是在我,我怎么能让少爷陪着我一起受人耻骂。”   “反正我们不会在这里待很久吧,”薄云拍了拍肩上露水,“托你的福,现在大家都把梅二当菩萨供着呢,让梅二说句‘这大汉是我的好弟兄,谁跟他过不去,就是跟我过不去’,应该能顶用吧?”   铁传甲觉得不妥:“可是万一……”   “等我们离开这里,又有谁能找得到呢?”薄云笑了笑:“没有事的。”   铁传甲还是摇头:“我不能再给少爷和二小姐添麻烦,这事情若闹大,实在是……”   见他固执己见,李寻欢和薄云皆是沉默,直到最后,薄云开了口:“不若你先出去避一避,我们定一个时间和地点,到时候再会。二哥,你说怎么样?”   李寻欢黯然地点点头。   长街如洗,积雪昨夜已被扫在道旁。   一块块粗糙的青石板,在熹微的晨光中看来,仿佛一块青玉,远处已有市声传来,大地已渐渐苏醒。但天色还是暗得很,看来今天还是不会有阳光。   这条街也静得很,虽有远处偶尔传来的鸡啼和李寻欢的咳嗽声,却还是打不开这令人窒息的静寂。   “你昨晚又喝酒了,是么?”大汉的背影已消失在远方,薄云抬头看了看暗沉的天,身旁是李寻欢止不住的咳嗽声,她的心情有些差。   薄云最讨厌的就是离别,人的一生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次的分别呢?   李寻欢回答:“只一点点。”   “罢了,就知道管住你太难,”薄云叹了口气,“我要去一趟驿站,你随我来么?”   李寻欢怔了一怔:“驿站?是、是……她的、她的……”   “是她的信,”薄云瞥了他一眼,“你想看?”   “若是想看,便告诉我,你和那林仙儿何时相识,你是否对她动心,有没有做对不起我姐姐的事情,”薄云的话早在这里等着他了,谁让林诗音永远是李寻欢的软肋,“林仙儿昨夜来听竹轩找过我,我感觉她是为打听你而来,所以,说说?”   李寻欢轻咳一声:“其实,也没有什么……”   长话短说,略过林仙儿脱衣服勾引他的那一段,很快就说完了。   薄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:“这么说,她已约你今晚去见面?你要去?”   “是。”   “如此,”薄云颌首,李寻欢面色坦然,她自然不必再多问废话,转而道,“既然她单独邀请你,我自然也不便前去,你一个人,万事小心。这个女人给我的感觉很……”薄云眯了眯眼,似乎在想如何形容她:“很微妙,像是蜂巢,远看甜美得淌蜜,走近却会蛰得满头包,甚至可能中毒而死。”   “蜂巢?”李寻欢淡淡一笑:“倒是个有趣的形容。”   *   夜色深重,四面都是火光,梅林里的杀气远比梅香更浓。   李寻欢一动也不能动。   他已被人点穴。   今夜他根本没有见到林仙儿,才望见冷香小筑的灯光,就看见那边有人影一闪,向黑暗中掠了出去。   李寻欢立刻飞身而起。但等他赶到冷香小筑那边去的时候,方才的人影早已瞧不见了,似乎已被无边的黑暗吞没。   李寻欢掠下屋,窗内灯光仍亮。他一掠入窗,忽然发现五双酒杯,连底都嵌入桌面里,骤然望去,赫然一朵梅花!   李寻欢手按在桌上,力透掌心,五只酒杯就弹了起来!就在这时,突听哧的一声,桌上的灯光,首先被打灭,接着,急风满屋,也不知有多少暗器,从四百八方向他打了过来。   屋子外这时响起了呼喝叱咤声:“梅花盗,你已逃不了,快出来送死吧!”   被人包围又如何?李寻欢并不畏惧,飞身而出——一条棍棒压天下,三颗铁胆定乾坤的田七,以摩云十四名震天下的摩云手公孙摩云,两个才赶来的外援,加上一个没事凑热闹的赵正义,三人围了上来,将李寻欢包围在中间,三个人俱是脸色铁青,咬牙切齿。但三人只是瞪着李寻欢手里的刀,谁也没有抢先出手之意。   小李神刀,例不虚发,李寻欢只要一刀在手,有谁敢先动?   他们三人不动,别人自然更不敢劫了。   就在这僵持的时刻,龙啸云忽然笑道:“兄弟,你到现在难道还看不出他们只不过是在跟你开玩笑?走走走,我们还是喝杯酒去挡挡寒气吧。”   他大笑着走过去,挽住了李寻欢的肩头。   李寻欢面色骤变,失声道:“大哥你……”   好机会!李寻欢的肩头被龙啸云揽住,无法出刀,不趁此时出手,更待何时?!   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幕,如今已被点住穴道的小李飞刀只有苦笑,薄云说得不错,今夜的确应该万事小心,不过千算万算,再如何小心,他也避免不了……李寻欢的眼珠往龙啸云的方向转了转。   龙啸云坐在大厅里的红木椅上,一动不动,也好似被人点了穴道似的,忍不住流泪:“兄弟,全是我该死,你交到我这朋友,实在是……是你的不幸,你……你这一生全是被我拖累的。”   事已至此,李寻欢还能说什么呢?他唯有在心里苦笑,苦得发甜,好像心里也要流血了一样。   只盼薄云莫要出来救他,这里的人太多,薄云一箭射不死全部的人,便会遭人偷袭。李寻欢在心底期盼她快快逃走。   不知道是不是李寻欢的祈盼有了效果,这一夜将过,天色已明,薄云始终没有出现。   天渐渐亮了。这时赵正义的铁掌正捏住了李寻欢的软骨酸筋,那痛苦简直非人所能忍受,李寻欢已疼得流汗,但还是神色不变,含笑而言。   就在这时,突听大厅外有人道:“林姑娘,你是从哪里回来?--这位是谁?”   只见林仙儿衣衫零乱,云裳不整,匆匆地从外面走了进来。她身旁还跟着个少年,在如此严寒的天气里,他身上只穿着件很单薄的衣衫,但背脊却仍挺得笔直,仿佛世上绝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弯腰!   他身上竟背着个死尸。   阿飞!李寻欢的心情忽然激动,薄云料得不错,阿飞果然来了!   “这死尸才是梅花盗!”林仙儿大声道,语惊四座。   龙啸云坐在红木椅子上,又是震惊,又是激动,对李寻欢大吼:“兄弟,兄弟,你的冤屈马上就可以洗清了!”他的神色如此真诚,以至于没有一个人关注到他在听到消息的时候,脸色的片刻僵硬。   就在这时,他闻见一股淡淡的、熟悉的清香,似梅香,又似檀香,清淡,幽远,如同十年前,他最初见到那个女子时,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。   “龙四爷,”熟悉的嗓音让龙啸云浑身一抖,他感觉到一只手轻柔地放在了他的肩膀上,“你为什么不去帮寻欢,却一直坐在这里看戏呢?”   “诗、诗音……”龙啸云睁大了眼睛,却不敢回头,苦涩道:“我、我已被点穴……”   “原来如此。”   轻轻的笑声从龙啸云的头顶响起,他的眼前终于出现一个女人,一身淡紫色的衣裳,正是诗音最爱的颜色,他以为自己看见的是几天前来到这里、声音很难听的那个女人,但此刻她正在掀开自己的帷帽,揭开薄纱后的那张脸,那双眼,是那么熟悉,和记忆中的没有丝毫不同。   龙啸云的声音终于打颤:“诗、诗音……这几天,一直都是你?”   “是的,”薄云知道自己现在已把握到了最好的时机,她对着这个令人恶心的男人,像姐姐那样凄婉一笑,幽幽道,“我想要救寻欢,求你帮帮我。”   ☆、第 8 章   事态的发展为何总是出乎人的意料?   “林诗音,已是李寻欢的妻子!”   “我才是真正的梅花盗!”   ——这样两句话一出,无论是哪一句,都足以让人震惊。   一个女人,一个十年前曾经在这座园子里逃婚的女人,十年之后,在这个杀气腾腾的血腥夜晚,款款步出,她的身形或许太嫌瘦削了些,但是她的清丽和高贵,却是无人能够否认的。   十年光阴流过,丝毫无损于这个女人的美丽,她轻盈地走到李寻欢身边,亭亭玉立,微笑着挽住李寻欢的手。   她还尚未来得及说话,周围的江湖“名侠”们已纷纷露出惊讶之色——在场的人,几乎都参加过那场——以盛大开端、却以闹剧收场的婚礼,对于这个消失十年的神秘女人,如今以此种亲密姿态出现在如此敏感的时刻,他们不得不惊讶,也不得不警惕——除了要救李寻欢的那个阿飞,这个女人也想救他么?   妇德不检的女人!赵正义跨前一步,慷慨激昂的话酝酿于其胸,只是一个“你”字刚说出,林诗音已开口,这一开口,彻底打断了他所想要的那种出风头——   “林诗音,已是李寻欢的妻子!”   此话一出口,众人皆愕然,随机纷纷看向坐在红木椅子上苦笑的龙啸云。但众人并不知道,所有人中间,当事者李寻欢才是最惊讶的那个人。   手臂忽然一痛,身边女子趁人不注意,狠狠地拧了他一下,李寻欢听得耳边传来薄云的悄声警告:“配合我。”   此刻天已亮。   在场的人却没有一个动的。赵正义、田七、公孙摩云围着阿飞,三人成三足鼎立之势,他们的身后还有少林寺的心眉大师,带着四个小一辈的僧人,其站位恰好拦住了阿飞的去路。   ——阿飞不会点穴,如果他要带走李寻欢,只能用轻功背负,纵使武功再高强,背负一人,想要从这重重围困中逃出,也必定十分艰难。   但是现在不同了。   和在场的人一样,阿飞也在盯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人看,不过和其他人那讶异中带着看好戏的奇异表情不同,阿飞的神色有些奇异,他皱了皱眉,欲言又止——这个心直口快的少年,向来快人快语,极少会有这样不寻常的反应。   “你会解穴么?”阿飞直直地盯着林诗音,问道。   林诗音朝他淡淡一笑,却根本不打算回答他的问题。她环顾四周,轻轻叹息一声,幽幽地说出另一句更加石破天惊的话——   “我才是真正的梅花盗!”   “诗音!”龙啸云蓦地从长椅上站起,失声道:“不可胡说!”   林诗音轻轻叹了口气,转身,看着龙啸云,那双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哀伤:“啸云,你原来可以行动么?寻欢被擒,我央求你救他,你为何不允,你说自己被点了穴道,手法独特,难以解开,那么现在,你是如何站起来的?”   龙啸云一时哑口。   “住口,”久久不言的李寻欢忽然开口,“不要再说了,这里很危险,你快离开。”   “不,我就是梅花盗,他们不抓了我、放了你,我哪里也不去。”两行清泪从林诗音的脸颊上流下,谁也没有注意到她的视线定在某一处的时间很长。因为这个女人在以深情的面貌面对丈夫后,随即以冷讽的表情针对她昔日的未婚夫:“龙啸云,龙四爷,对不起你的人是我,而不是寻欢,你难道忘了他对你的恩情?你难道忘了以前的事?你难道亲眼看他被人杀死?借口点穴来逃避责任,冷眼看着自己的兄弟去死,龙啸云……”她顿了顿,忽然轻轻笑了一下,道:“我真庆幸当年没有嫁给你。”   龙啸云的面色蓦地发白,他猛烈往后连连退了几步,紧握着双拳,忽然用拳头重重的捶打着胸膛,道:“我是不敢,我是没胆子,我是懦夫!但你为何不想想,我怎能做这件事!这么多江湖同道,日日夜夜守在这里,只为了帮江湖除一个大害,我怎能打破他们辛辛苦苦定好的计划?”   “兄弟,兄弟……”龙啸云的眼中已有泪,他忽然拔出旁边一人的长剑,嘶声道:“兄弟,是我对不起你,我、我龙啸云不如以死——”   “铿!”   一串佛珠忽起,击落长剑,白眉的和尚双手合十:“阿弥陀佛,龙施主不必自责,李探花是否乃梅花盗,尚无定论,待老衲带他去少林寺查个清楚,方可知晓。”   “少林寺?”公孙摩云淡淡道:“何以少林寺成了六扇门,连梅花盗的真假也能得知?”   “阿弥陀佛,”心眉又念了一句佛号,“少林寺是不知,但有一人却可能知晓。”   “谁?”几个声音同时响起。   心眉微笑道:“百晓生。”   “二哥,你相信百晓生能还你公道吗?”   下了多天的雪,今天总算有了阳光。但阳光并没有照进这间屋子,这间漆黑的柴房,阴暗、潮湿,李寻欢又不停的咳嗽起来,很显然,他的毛病又犯了。   天大亮,惊心动魄的一战已经过去。不,那根本不能称之为一战,不过是一群伪君子用阴谋逼迫一个男人屈服。   素色衣裳的年轻女子大半边身子都隐在阴影中,因此令她的面容看不真切。对于女子的问话,李寻欢没有回答,他全不知道田、赵正义这些人要对他怎么样,他甚至连想都懒得去想,现在,田七他们已将少林寺的僧人带去见秦孝仪父子了,却将他囚禁在这阴湿的柴房里,龙啸云也并没有替他说什么。   他并不意外,也不在乎,对于失望,他久已习惯。   现在,他只希望能有杯酒喝。   “这个柴房,当年我和姐姐玩躲猫猫的时候,还曾经躲过这里的茅草堆,谁知道现在却像条狗一样被关在这里,世事无常,二哥,对吧?”女子轻轻叹了口气,放在李寻欢背后的手始终没有离开:“早让你戒酒,用那药坚持十日,必不会是现在这样子,真是作死。罢了,你平心静气,我再输些真气给你,会让你好过一些。”   李寻欢沉默良久,外来的真气源源不断输入体内,他一感觉到冰冷的胸腔被一股热力温暖,咳嗽渐渐止住。   “二哥,你不问问,我为什么要这么做。”   李寻欢淡淡道:“你必有你的道理。”   女子微微一愣,随即笑了,笑得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:“是,如果不这样做,我如何能猜出谁是真正的梅花盗——或者说,谁是那个顶着梅花盗的名头干坏事的家伙。”   李寻欢沉默半晌,道:“只凭那两句话?”   “是,只凭那两句话,当然,还有女人的直觉,”女子笑得很愉快,“那两句话足以使所有人惊讶,但真正的梅花盗,却不只是惊讶而已,我已看出那人的表情异样,绝不会错。”   李寻欢没有说什么。   “二哥,你生气啦?”女子的活动也不太方便,她努力用手指头戳了戳李寻欢,企图引起他的注意:“你怪我顶着姐姐的名头乱说话,毁了姐姐的名声?”   李寻欢依旧没有说话,他从不会责备任何人,但如果关系到那个人,他总忍不住要多想一些。   “你担心姐姐生气?或者怕她脸皮薄,为此不愿意见你?”阳光移过残窗,照在女子的脸上,与十年前的林诗音一模一样的容貌,却是属于薄云的更年轻些的嗓音:“其实刚好相反,你该感谢我才对,若不是我这一计,姐姐断断不会见你。”   薄云的手脚被绑住,从怀中掏出一封信的动作,对她来说很吃力,但她还是尽力将信件递到了李寻欢的眼前:“昨日驿站送来的,姐姐的信件,我答应给你看,后来却反悔了。你不想知道原因?”   柴房里的光线不好,行动又不便,但这封信的诱惑力太大,李寻欢无论如何也会努力去看的。   [小乐:见信如唔,……]   信不长,温婉的语气,清丽的字迹,李寻欢一眼就能认得出自谁手,全篇都是一些琐碎小事,整封信都是写给小乐的,她在信中透露的意思很清楚——她根本不想来中原。   李寻欢的口里忽然充满苦涩的味道。   他无话可说。   薄云等他看完,故意也不说话,直到估摸着他足够难受了,才悠然道:“姐姐不想来,但是昨天的事情一出——你是即将被审判的梅花盗,她成了你的妻子、想要替你顶罪的人,江湖上的大事,总是传得出乎意料地快。所以很快,很快她就会来中原见你了。”   薄云费力地从怀中掏出瓷瓶,她的手腕已被绳子勒红,但她并不在乎,瓶中还有最后一粒药,她道:“二哥,没有热水,将就着吞下吧。”   “小乐,”李寻欢的声音微微有些嘶哑,“你这样做,不值得。”   “不值得?不值得为你,还是不值得为姐姐?”薄云明亮的眼睛盯住李寻欢,有点惊讶,又有点迷惑:“姐姐是个好女人,她喜欢你,你也喜欢她,难道你不想好好照顾她一辈子?”   李寻欢骤然失语。   他和她,青梅竹马,一同长大,不仅是情人,也是很好的朋友,这份爱恋经历时光打磨,镌刻至深。李寻欢看似天涯浪子,说走就走,从无回头,但他的心却始终被一根无形的线牵着,牵得紧紧的。   牵在他心上的线,永远是握在林诗音手里的。   只要能见到她,甚至只要能感觉到她就在自己附近,也就心满意足。   但李寻欢也会怕,十年前那个错误的决定,给他留下了终身的懊悔,他爱她,却不敢说,也不敢肯定自己能给她幸福。   情到浓时情转薄,越是不得相见,越是相思入骨,越是入骨相思,越是害怕相见。   薄云察觉到身边男人的低落心情,吐了吐舌头,歉然道:“对不起啦二哥,你们之间的事,我总是插手太多。老是按照我的想法行事,十年前是这样,现在还是这样,”薄云的声音渐渐低下来,最后成了小声的嘀咕,“也不知结果是好是坏,总觉得应该这样做,就做了。”   “何必对我道歉,”李寻欢勉力一笑,“本就是我不好。”   “唉……”薄云叹了口气:“二哥你总是这样,也罢,我帮你到这个地步,你还不争气,可就怪不得我啦。”   “诗音她……”李寻欢沉默片刻,话语顿了顿,提起一件在读信时颇为在意的事:“她在信中几次提及的狗蛋,不知是何人?”   “这个……”薄云的面色忽然变得极为古怪,吞吞吐吐道:“这个待、待你见到她,便能得知。其实、其实……狗蛋他……”薄云欲言又止,忽然间又顿住不言,听得外头的脚步声传来,她眯了眯眼睛,低低道:“若猜得不错,必是他来了。二哥,烦你配合我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啦啦啦我旅游回来啦,表示无锡真是个风景优美的好地方,大大激发了我创作的灵感哇咔咔   ☆、第 9 章   龙啸云怔怔望着柴房紧闭的大门,伫立良久,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,是“铁面无私”赵大爷:“龙四爷,赵某知道你是个长情的汉子,但是林诗音万万不能放走,万一她出去走漏了风声,或者找人劫走李寻欢,我们的事情就功亏一篑了。”   田七捋着花白的胡须,在一旁附和:“不错,龙四爷,今日我们若是不来,你就要酿成大错了啊。放走了梅花盗,林仙儿姑娘可就危险了,她是梅花盗的头一个目标,四爷想让义妹陷入困境?”   龙四爷缓缓摇头:“寻欢决不是梅花盗,我相信他。”   公孙摩云笑了笑:“是或不是,待上了少林再做定夺。但是龙四爷,今日我们是断断不能让你放走柴房里的任何一个人,请你见谅。”   “唉……”龙啸云长长叹息一声,他的声音嘶哑,似在极力压抑着内心的悲伤:“是我没用,诗音,寻欢,你们怪我吧,是我这个做大哥的没有用,不能救你们。兄弟,你受的委曲,我全都知道,但我可以保证,他们绝不会害死你的,你只要见到心湖大师,就会没事了。秦重虽是心湖大师的爱徒,心湖大师也绝不会胡乱   冤枉好人的,何况,百晓生前辈此刻也在少林寺,他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。”   又是一声仰天长叹,龙啸云忽然大力拍着自己的胸膛,大声道:“寻欢,听大哥一句,你尽可放心,身正不怕影子斜,你绝不会被冤枉的!”   “咳咳咳……”柴房内传来李寻欢咳嗽的声音:“大哥,兄弟永远记着你这份情谊,你放心罢。”   柴房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,阴冷潮湿的屋子里重新恢复寂静。   “真是令人失望。”薄云幽幽地叹息了一声。   “我本以为,他不救你,也会救走林诗音的,毕竟他曾经爱过她,也需要这个行动来保持他痴情的形象,”嘲讽般的一声冷笑,薄云又道,“谁料他进了柴房,涕泪横流说一大堆,紧接着赵正义他们就赶来阻止,他居然心甘情愿被那群人拉了出去?然后在柴房门口说几句漂亮话,这事就算结束了?”   “主持公道……哈……江湖上哪里有什么公道可言?骗子,龙啸云真是令人恶心的骗子。”薄云的袖中有寒光一闪,袖口一段天蚕丝,极细极韧,乃雪山至宝,短短一段,价值万金,用它可轻松割断普通的兵器。   更何况小小一根绳子。   薄云从稻草堆里站起,活动了一下被绑得麻木的手腕,淡淡道:“可惜了,原本还想着,当龙啸云救我走的时候,我亮出我本来的身份,他的表情想必相当精彩,只可惜他让我失望了。”   “二哥,”薄云低眸,看向一直沉默着不说话的李寻欢,“你早已知道吧?早在龙啸云拉住我的手,让田七点中我穴道的时候,你就知道,他的目标,至始至终都是你。”   “是又如何,不是又如何?”李寻欢淡淡道:“我并不怪他,他有他的难处,声望、地位,都不是他能轻易丢弃的东西。况且当年婚礼的事情,的确是我对不起他,让他丢了大脸,失去了爱人。”   这一回轮到薄云沉默了。她整个人笼罩在阴影里,侧头望着挂着蜘蛛网的残破窗户,内力在身体里流转一圈又一圈,手脚渐渐灵便起来。   薄云轻轻道:“你总是这样委屈自己。永远记着别人对你的好,把不好的地方通通忘记,可是真的能忘掉吗?”   李寻欢淡淡笑了笑,并没有说话,这个答案,也只有他自己心里才清楚了。   “不过如果不是这样,李寻欢就不是李寻欢了。”薄云忽然展颜一笑,伸臂脱去外袍,露出里面的白色劲装,碍事的长发被她高高束起,面巾遮住脸庞,缓缓从阴影里步出:“你且乖乖去少林寺,等着见姐姐,我得去找阿飞,不然他定会为了救你而拼命。”   薄云甩了甩头发,手中只一段天虿丝,没有趁手的弓箭,但她此行只为逃跑,二哥亲自教授的轻功,倒也不至于差得被那群人追上。   “现在内力如何?”薄云躬身,在李寻欢身上的几处穴道点了点:“只解开你右臂穴道,有手在,就有小李飞刀,别说妹妹我弃你不顾。”   李寻欢并不意外她准备逃跑的举动,依薄云的性子,断断不会憋屈着被押去少林寺,只是……“如今正是白天,门口又全是守卫,恐怕离开危险。”   薄云摇头:“危险也管不了啦,我猜阿飞必定会趁白天来劫你,攻敌人之不备,阿飞倒是懂得一点,我若不去阻止他,受伤了可怎么办?他的对敌经验实在太少,呆得要死,简直纯让人操心。”   “早在你告诉我,你和阿飞乃是旧识的时候,我就有些好奇,只是你总不肯和我多说一点。”望着这个年纪最小的妹妹,李寻欢的脸上虽有笑意,目光里却有着丝丝担忧:“万事当心。”   “我知道,不要太小看我。对了,最后必须警告你一句——”薄云躬身,目光直视自家二哥,表情极其严肃且危险:“我好不容易想出一个好办法,能让你和姐姐相见,你不按着我的法子走,错过了姐姐,我饶不了你!”顿了顿,薄云又道:“她现在过得好不好,身体如何,开心与否,你不想亲眼看一下?”   “我知道了。”李寻欢苦笑一声,看着薄云抛出石头吸引守卫注意,随即快速破窗而出,人影一闪即逝。他独坐在潮湿的柴房里,轻轻叹了口气,不得不说,薄云的警告实在是切中要害,他根本不愿诗音万里迢迢来少林寺冒险,本就想押送中途想法子离开,再次消失在人海,既不麻烦龙啸云,也不惊动诗音。   只是……薄云说得不错,他真的不想见那个人?   说不想,都是假的。   李寻欢缓缓闭上眼,十年不见,她的笑靥依旧能够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,相思入骨髓,怕见,但更想见。   夜色已深,一条黑影从房顶掠过,后面紧跟着几条黑影,前面一人身形苗条,步法似极轻盈,从一处跃至另一处的时候,竟能堪堪在空中一个转身,入箭在手,三箭齐发,铁箭在月色下闪过三道寒光,同时刺入身后三个追捕的黑影咽喉,连“啊”的一声也没有,三道黑影扑通扑通滚下房顶。   负箭使弓的苗条身影,在城头稳稳停住,城墙高几十丈,虽不是越不过去,但终归得解决掉最后一个碍眼的家伙。   “劳铁笛先生大驾,追捕小女子,薄云深感荣幸。”苗条的黑影转身,面巾取下,易容水洗去后的面貌,半边光洁美丽,半边丑陋可怖,正是薄云的本来面貌。   铁笛先生的年纪已不小,他穿着件很破旧的棉袍子,一张脸很瘦,很黄,胡子很稀疏,看来就象是个营养不良的老学究。   但据说此人武功之高,已不在武林七大宗派的掌门之下。只是如今……薄云扫了一眼他被白布绑住的伤口,拉弓,箭指咽喉:“已被阿飞刺伤,却还能追捕我至此,铁笛先生名不虚传。”   这话看似夸奖,实则嘲讽满满。   “早闻塞外有一女使弓箭,可九箭齐发,箭法之快和准,无人能及,招招寻人咽喉而去。与人对战,对方常常来不及出手,便已命丧黄泉,今日得见,果然名不虚传。”铁笛先生微微一笑,也不生气,涵养倒还不错,毕竟月色下看不清他的脸有没有被气得发青。   “过奖,过奖。只是我如今急着去找人,没有多少时间和先生客套,”薄云也笑,“长话短说,据闻铁笛先生一支铁笛扫天下,却不知道这人一老,脑子就首先不好使。你只知道是梅花盗奸污了你的爱妾、又杀了她,却不想想李寻欢要女人,需要用奸/淫的手段吗?”   铁笛先生冷笑:“废话少说,你假扮林诗音混入兴云庄,是何用意?”   “我可不是在说废话,我是要告诉你,谁才是梅花盗,”薄云啧啧两声,打量他片刻,缓缓道,“不过在这之前,我必须得问一句……老先生,你和林仙儿上过床吗?”      ☆、第 10 章   月冷如刀。   这个人,很高,很瘦,脸长,脖子也长,脸上发着惨绿色的青光,他的眼睛竟也是青色的,眼球是青色,眼白也是青色,一闪一闪发着光,就像是鬼火。   在夜色中看来,他就像鬼魅。   “别来无恙,伊哭先生。”   清清冷冷的女音响起,纤细苗条的人影从阴影中步入月光之下,伴随着她一同出现的,还有寒光闪闪的箭簇。   弓已拉满,蓄势待发的箭,随时可以射出以取人性命。   伊哭鬼火般的眼睛盯着她,随即缓缓笑了,他的笑也仿佛带着一层骇人的青气:“薄云?”   “您还记得我?真令人受宠若惊,”薄云的双眼微眯,似在感受空气中细微的气流流动,她微微蹙眉,“这种女人的香味……呵……听闻那位林姑娘得了你儿子的青魔手,令他轻易死在了李寻欢刀下,你既已寻到她的住处,为何不杀了她?难道……”薄云的脸上浮现出一贯嘲讽的神情:“和死去的儿子共享一个女人,是不是很有意思?可惜了蓝蝎子,为你——”   她话未说完,空气中平静的气流突然发生改变,一道青影如鬼魅般无声无息逼近。人未至,爪先到,伊哭左臂一直在垂着,大袖飘飘,盖住了他的手,但此刻他的手忽然伸了出来,但见青光一闪,迎面向薄云抓了过来,正是江湖上闻名丧胆的青魔手。   薄云的箭并不出手,整个人朝后轻轻一跃,堪堪避过爪势,但伊哭手中突有一丝青烟射出,“波”的一声,一缕青烟化了满天青雾。   薄云的神色不变,捏住箭尾的两指缓缓松开,隔着层层青雾,望着伊哭,她冷冷道:“你知道毒对我无用。”   伊哭不言,却忽然收势,身体急速向后退去,青袍宽大,竹竿似的身体轻飘飘跃上房顶,看势头竟然是要逃跑。   薄云的手臂抬高,纤细的手臂上肌肉的力量蓄势待发,仰望那个迅速飘走的身影,她低低道:“伊哭,你的赠药之情我已还。我也曾说过,再见之日,必是取你性命之时。”   “嗖”,箭光一闪,在空气中迅速剖开一道气流。   “刺”。   箭簇深入血肉的声音,沉闷而响亮。   青色的人影如落叶般从空中凋零而下,随之竟响起十分凄厉的笑声,远远的,有一人手持铁笛站在房顶之上,注视着倒在地上的伊哭,他只听得伊哭的笑声诡异,那是穷途末路的疯狂:“逃不了?逃不了又如何,老子不怕死!小丫头,就……就算杀了我,你的小情人也回不来啦,他早就死了,那么……咳咳……那么高的悬崖,粉身碎骨,哈哈哈哈!”   “刺”。   又是一道箭光,这次直接射入伊哭受过伤的咽喉,彻底终结了他的笑声。   一双银灰色的冷漠眼睛在薄云的脑海中一闪即逝,她握弓的手缓缓收紧,低低道:“闭嘴。”   伊哭当然已永远闭上了嘴巴。   “咯吱”,轻微的一声响声,小屋的门开了。   一人倚门而立,她静静站在那里,一言不发,却如月光下的女神,绝美的面容纯真而妩媚,只一个站姿,已然风华绝代,没有男人能够抵御她的魅力。   只可惜薄云是个女人,还是一个面目丑陋的女人,同为女人,面对这样的美貌,激起的只可能是嫉妒,绝非痴迷。   屋外那么大的动静,林仙儿怎么能听不到,此时此刻,她的发饰还凌乱着,衣襟也尚未整理好,脸上带着餮足后的慵懒。   看见薄云那张印着奇诡花纹的脸,林仙儿怔了一怔,美丽的眼睛中浮现出疑惑的神情:“你是……”话音未落,她忽然暴起,袖口一甩,一阵浓郁的蓝色烟雾直奔薄云而去,而她则足尖连点几下,急速往远处奔去。   阿飞住的屋子离她有些距离,故而伊哭找到她的时候,阿飞一点都不知道。可是先前这个面貌丑陋的女人和伊哭一番打斗,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大的动静,阿飞却还依然没有出现。   她决计不相信阿飞是抛弃她自己走了,林仙儿对自身魅力的信心,就像皇帝认为天下人都该臣服于他一样,简直是毋庸置疑的真理。   她不知道在什么时候、什么地方出了问题,但此时此刻,显然事情已脱离她的掌控,面对男人,林仙儿有千条手段令他们服帖,可是面对女人——还是一个杀气重重的丑陋女人,她认为逃命比什么手段都来得紧要。   同性相斥,这是千百年来不变的一条真理。   林仙儿果然是很聪明。   薄云的嘴角弯起一抹浅笑,她仰脸,对着房顶上准备行动的那人轻轻摇了摇头,随即轻轻一跃,转瞬掠出十丈之外。   林仙儿的轻功根本不够看,至于那一点蓝色的不知名烟雾,她既然不惧伊哭的毒雾,别的毒自然也奈何不了她。   ——薄云把林仙儿像捉小鸡一样拎了回来。   掐住她的脖子,把她死死按在她先前倚着的门框之上,两个人贴得很近,近得下一秒就足以展开一场肉搏。   没有哪个男人忍心用这种方式招待一个美人,唯有女人才能狠心下得去手。   别说女人之间的打斗野蛮又凶残,无可理喻。因为在女人看来,男人用温柔小意对待林仙儿这样的蛇蝎美人,那才是不可理喻。   “梅花盗的游戏,好玩吗?”薄云冷冷笑道,她的声音在瞬间变得嘶哑难听,林仙儿在瞬间睁大了眼睛,她记得这个声音,兴云庄里,跟在李寻欢身后那个戴着帷帽的‘林诗音’,就是这个声音!变声术!   她想大喊,只可惜喉咙被人扼住,而薄云的声音那么轻,轻得只有她能听见。   “那么多男人都为你要死要活,只有李寻欢对你不屑一顾,你对他必定又爱又恨吧?可没想到他居然已经有妻子了,李寻欢看都不看你一眼,眼里只有那个女人。知道他娶妻的那一刻,你一定又惊讶又嫉妒吧?”转眼之间,薄云的声音又变回原来的样子。   她大声笑道,好像在说给谁听一样:“我记得那日在兴云庄,‘林诗音’站出来说自己是梅花盗,你的表情很奇怪啊,又惊讶,又兴奋和得意,还有点愤恨。你愤恨什么呢?愤恨她一句话抢去了你的风头?因为你才是真正的梅花盗啊!”   “你在说什么?”林仙儿的笑极其自然,眼神中的无辜和委屈全然不似作假:“我和阿飞已经把梅花盗杀死了,我怎么会是梅花盗?”   “女人断案,不需要证据,只要直觉,”薄云淡淡道,“你去找李寻欢夺取金丝甲,说是不想嫁人才要夺金丝甲,那为何不一开始就不要许诺‘杀梅花盗者可娶你’?整场风波,全是你自编自导的一场游戏,看江湖人为你疯狂,很开心吧?我本就怀疑你夺取金丝甲的动机,更何况那杀人的手法根本不是三十年前梅花盗的功夫。”   “你知道么,你对那两句话的惊讶反应太过了,看似是和大家一样的惊讶,实际却在隐藏你的真实表情。可惜,我一直都在观察你,”薄云忽然松开压制林仙儿的手,后退两步,“林仙儿,你就是梅花盗。”   林仙儿拼命摇头,泪眼朦胧:“不,你在胡说,我才不是——”话未说完,她突然噤声,当锋利的箭头指着你的喉咙时,就算是天下第一美人,也说不出话来了。   “承认了,我就饶你一命,如何?”薄云微微一笑:“我不怕人家说我强行逼供,只要你承认,我立即放你走。毕竟我只是想要一个真相,并不想杀你。”薄云轻轻瞥了一眼远处的一间小屋:“我和阿飞有仇,找你只是顺便。你不是奇怪阿飞为何不来救你么,他早已被我下了迷药点了穴,只等我一刀下去送他上路。”   “你也想跟他一样吗?”薄云的眼神忽然变得极为恶毒,配合她那半张花纹诡异的丑脸,在月光下更显狰狞可怖。   林仙儿却也忽然笑了。   她的眼神冷下来,褪去了妩媚与纯真的眼睛,竟然同样闪动着恶毒的光芒:“我说了,你就会放开我?别开玩笑了,都是女人,女人的话可不可信,你我都很清楚。你尽可杀了我,且看看你杀了天下第一美人后,你会是什么下场。”她凑近薄云的脸,低低笑起来,嘲讽道:“和你不同,疯狂爱着我的男人,多了去了。”   薄云的面色骤然一变,沉默片刻,忽然收起弓箭,身形一闪,向后掠了几丈,声音随着风飘散过来:“倒是有几分胆色,是我低估你了,你走吧,我只想杀阿飞,和你无关。”   上一秒还拿言语威胁薄云的林仙儿,下一秒立即跑得比兔子还快——她生怕这个女人反悔,女人都是翻脸比翻书还快的生物,起码林仙儿自己就是这样。   这片地方重新沉寂下来,薄云抬头望了一下渐渐被阴云盖住的月亮,此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笛声,忽远忽近,薄云嘀咕道:“铁笛老先生,你可别让我失望,不杀了她,会被拖下地狱只有你。话已对你说尽,接下来怎么做,全凭你一念之间了。就怕你……唉……男人啊……”   薄云摇了摇头,转过一道墙角,树丛的阴影之中,一个笔直的身影挺立在黑暗中,他的眉很浓,眼睛很大,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,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。  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,倔强,坚定,冷漠,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,甚至对他自己。   但此刻这张英俊的脸庞上,浮现出来的是显而易见的痛苦挣扎。   望着这张脸,薄云怔了片刻,忍不住叹气:“阿飞,你都听到了吧,她逃得多快啊,根本不管你。”凝视着少年近乎仇恨的眼神,她的歉疚之情是那么明显:“对不起,都是我来晚了。”   明明知道你傻乎乎的,最可能被她骗的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再过几章,男主就能出现了,小荆真是苦逼没存在感,在同人文里也出场得炒鸡晚→→   ☆、云姐   北风呼啸,塞外的冬风如刀子般寒冷,已接连半个月都是暴风雪,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下,竟有人在此处练箭。   瘦弱的孩子衣衫破旧,他还只有十岁,可是看起来却只有七八岁的样子,又瘦又矮。他已饿了两天,所以天气再怎样坏,他都必须出去找吃的,不然就要饿死了。   孩子每走几步路,就喘一下气。喘气的瞬间,孩子抬起头看了一下远方,他的视力很好,隔着这么大的风雪,他依然能看清远处那个黑色的人影。那个人,在足以把人吹跑的大风中,居然能屹立不倒,还能射出箭来。   他是个猎手吗?   孩子不知道,他也不想去关心,或许孩子走过去和那人交谈,能从那人的身上得到一点吃的——毕竟只有吃饱喝足的人才有力气射箭。   可是孩子绝不会受任何人的恩惠。   所以他继续冒着风雪走着,可是他的运气很不好,饿了两天,早已全无抵抗之力,却在这时候遇到一头熊。   他走的还不算太远,这个时候拼命跑,或许能够去找那个猎手求救。   但孩子选择一声不吭,安静地躺下来,厚厚的雪地很柔软,但是真冷啊。孩子躺在雪地上,一动也不动,就好像死了一样。   幸好熊是不吃死人的,孩子一边装死,一边庆幸地想着。   或许他的运气真的很不好,遇见的竟然是头老奸巨猾的熊,而且也快饿疯了,竟一直不走,还不住用鼻子去嗅,用脚爪去抓,甚至用牙齿去咬。   孩子居然全都忍耐下来了,居然一直没有动。   等那头熊走了,孩子站起来,发现远处那个射箭的猎手也不见了。   第二天,孩子总算找到一支已冻僵了的野狗,饱餐一顿后,他恢复了体力,于是他就去找这头熊报复。   他伏在那里,就像一只专候在鼠穴外,由头到脚,绝没有丝毫动弹,只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始终在闪闪地发着光的猫。   孩子懂得什么叫以静制动、以逸待劳,他在等着那只熊,在等待最好的时机,一击必杀。   这个时候他又看见了那个射箭的猎手,今天的天色已暗,那个人背着弓箭,顶着风雪,慢慢地走着。   他今天也去了老地方射箭吗?孩子想,这个猎手真是一个怪人。   这时,昨天的那只熊出现了。   猎手站在远处,一动也不动,半点过来帮忙的意思也没有。   太好了,孩子舔了舔干燥得开裂的嘴唇,眼睛里有兴奋的光芒闪过,但他的表情依然很沉着。狼在进攻得手之前,永远不会因为骄傲自满而露出破绽。   风雪中的一道冷光闪过,殷红的血溅在雪白的地上,笨重的大熊嗷叫着倒在地上。   孩子很高兴,但他并没有先上前去查探他的猎物,而将警觉的目光投向那个背着弓箭的猎手。   狼只会和同族分享食物,而孩子没有同族。   孩子和猎手,隔着遮天蔽日的暴风雪对峙着。   或许是一刻,也或许是一个时辰,僵直的四肢能让短短的时间无限延长。终于,那个猎手动了,他没有拉开弓,而是选择了朝孩子的方向走来。   孩子握紧了手中的武器,他的武器很奇怪,很薄很轻的一柄剑——或许不能叫剑,因为连护手的剑锷也没有,但这是他唯一的武器,也是唯一的朋友。   猎手渐渐走得近了。   孩子的目光紧紧追随着他,全身都已蓄力,他知道一个孩子和大人的力量差别,所以他或许只有一次机会,只能用一击,必须一击打倒这个人!   猎手在孩子身前一丈的地方停步。   猎手抬起了右手,举到空中,孩子的心也在此时提到了嗓子眼,是了,就是这一刻,就趁他取箭的空档,杀了他!   猎手却没有拿他的弓箭。   ——他摘下了毛皮斗篷的帽子,露出一张年轻得稚嫩的脸,左脸暗青色的诡异花纹在第一时间攫住了孩子的眼球。   孩子怔住了。   他……她……竟然是个女的?   “嘿,嘿,小孩子不要老板着脸,我没有恶意,只是觉得你很棒,想和你交个朋友,可不可以?”清脆的女音满含着笑意响起,这分明是一个还未长成的少女,根本不是孩子以为的健壮猎手。   孩子望着她,警觉地后退了一步,不答。   诧异和懊恼的情绪在少女的脸上闪过,她叹了口气,似乎很无奈地说道:“好吧,好吧,我承认,昨天和今天,看见那只熊的时候,我都没有来主动救你,我只是想看看你会怎么办,当然你最后一点也没让我失望。如果你是为了这点记恨我,请你务必原谅我的恶趣味,相信我,如果那只熊要咬你,我会救你的。”   “不需要。”孩子又后退了一步,冷冷道。   少女呆了呆,似乎对孩子的反应很是束手无策,她左顾右盼,指了指倒在地上的那只熊:“那个……我会做野味,能做很好吃的熊掌,你要不要?”   孩子没有一丝动容,他好像沧桑得不像一个孩子,他的背挺得笔直,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,明明是个孩子,却坚硬得像块石头。   “不需要。”孩子又道。   少女眨了眨眼,眸子里划过一丝兴味的表情:“小家伙,姐姐我这个人啊,也是很固执的,越是难搞的,我越想攻克。这样好不好,我饿死了,你借个地方给我避寒,请我吃熊掌,我就负责烹调来报答你,咱们谁也不欠谁,成吗?”说完,少女取下了自己背后的弓箭,黑铁铸就的弓,白色的箭羽,都是上好的兵器,她将弓箭全数递到孩子面前:“我的武器,暂时给你保管。”   在荒原里,交出武器,就等于交出生命。   孩子看了一眼弓和箭,又看了她一眼:“谁也不欠谁?”   “是的,”少女笑眯眯地点头,“谁也不欠谁。”   天色快要完全暗下来了,再不回去,晚上的暴风雪会很难捱。孩子的直觉在这一瞬间为他做出了合适的判断,他拿过少女的弓箭,小小的人,力气却不小,拿起来一点吃力的感觉也没有:“跟我走。”   “好哇,”少女一瞬间露出欣喜的笑容,跟在孩子的身后,叽叽喳喳,“小朋友,这头熊太重了,我替你扛一段吧,要不我们一起拖……呃,你只砍下熊掌,别的不要了,多浪费啊,熊皮袄子很赞的,你不想要?”   “闭嘴。”孩子头也不回。   “唉,真是不可爱的小孩,你叫什么名字?不肯说?好吧,那我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薄云,薄是日薄西山的薄,云是……”   呼呼的暴风雪中,少女追着孩子一路远去,风声中传来他们的交谈,时有时无,渐渐听不到,连人影也消失。   “云、云姐……”阿飞发出一声喃喃的梦呓,在一片黑暗的混沌世界中皱了皱眉,不安地翻了个身。   那是薄云和他最初的相逢,太久远的记忆,本以为早已模糊,却不料在梦境中忆起,一场又一场,如走马灯似的,清晰无比。   “小飞,小飞……”   迷迷糊糊,似乎有人在阿飞的梦中喊他,那声音,又温柔又动听,其中饱含着的关切和担心,就像一团明亮又温暖的光,令他恨不得立即扑上去紧紧抱住。   阿飞看见一双很美丽、很美丽的眼睛在注视着自己,眼中脉脉含情,看见他醒来,她的目中露出欢喜之色:“你终于醒了!昏迷了这么久,我差点以为你醒不过来了!”   是林仙儿,在他被铁笛先生和心湖和尚暗算,受了重伤后,是她全心全意地照顾着自己。那么温柔,就像已经去世的母亲。   阿飞凝注着她,一向冷漠的眸子里浮现出醉人的温柔。林仙儿忽然扑过来抱住了他,紧紧抱着他,像是要用全心全意,全部生命抱住,颤声道:“带我走,带我走吧,你若不带我走,我就死在你面前。”  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?哦,对了,她要跟着他一起去少林寺救李寻欢,然后呢?然后她和伊哭……伊哭被薄云杀了……她竟然是、是梅花盗?   “不!”   阿飞惊叫一声,猛地坐起,只听“砰”的一声闷响,他起来得太着急,脑袋磕到了硬硬的木板。   这是……马车上?   “醒啦?”有人掀开车帘,灿烂的阳光下,薄云笑得露出一口亮闪闪的白牙:“不错,不错,在梦中居然能自行冲开穴道,已是大大的进步。”说罢,她轻轻拿鞭梢拍了拍拉车的骡子屁股:“小黄,不着急,走慢一点没事。”   天底下也只有她赶车会这么不紧不慢的了。   “我不要你教我解穴,”阿飞的表情很冷漠,酷着一张脸“我还有事,就此分开罢。”   薄云愣了愣:“你要去找林仙儿?”她的眉梢高高挑起,这是发怒的前兆,鞭梢往阿飞头上敲了两记:“小阿飞,你有没有脑子,前天晚上那个场景,你还没有看清林仙儿是什么人?要不是怕你太伤心,当场我就把她给杀了!”   “前天?我已昏了一天?”阿飞吃惊,抬腿就要下车,可是一步未行,膝盖一软,他运动真气,却发现内力虽在,全身却酸软无比,无法使出力气。他死死盯着面前的女人,斩钉截铁下了结论:“那晚,铁笛先生在附近,杀气很重。这一切,都是你是故意的。”   薄云哈哈一笑:“起不来吧?车里点了南柯一梦,是那个坑爹的黄粱一梦改进版,姐姐的手笔。它能让你在睡梦中恢复元气,先前我教你解穴的几处穴道,你的身体在睡梦中遵循本能,会用真气冲开穴道,如此反复几次,你起码能懂得解穴,还不感谢我?”   薄云笑着回头,笑容中有几分欺负小孩子的得意:“不过这玩意有点后作用,会让你几天肌肉酸软、全身使不上劲,走上一步路都困难。因此,两两相抵,你就不算欠我人情了,更何况我毁了你的初恋,算来算去,还是我欠你哦!”   阿飞冷冷地盯着她,盯了片刻,忽然猛地坐回车厢里,负气一般拉上车帘,低低道:“事情你做了,话也都被你说了,我还能干什么。”言语之间,竟有几分孩子般的赌气。   薄云低低一笑,坐在骡车前,抬头仰望碧蓝如洗的天空,她轻笑道:“是呀,谁让你叫我一声姐呢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这里的阿飞依旧是原著的苦逼孩纸~看过怜花红药的姑娘们,如果想看阿飞和念安的番外,会在这篇里写的   另,收藏死得真惨,我决定去开篇新文报复社会,你们谁都不要拦我→_→   ☆、老乌龟   草木枯黄,一场小雪刚至,枯黄的山野有点点白色。   破旧的老庙,蜘蛛网密布,门窗斑驳,吱呀吱呀。   “龙神庙?”阿飞认字并不很多,但是匾额上的这几个字他还认识。   破庙里果然只有一条龙的石雕像,这在庙里是很少见的。   石雕背后有半面墙壁格挡空间,从里走出来一人,脸色铁青,步履匆匆。当他看见阿飞和薄云的时候,稍稍停了一下步,然后快步从他们身边走过。   “游少庄主请慢,”薄云含笑开口,“林仙儿几日不回兴云庄,仿佛在江湖上消失了一样,听闻游少庄主也是那位天下第一美人的裙下之臣,今日来找老乌龟,莫非是为了追寻她而去?”   俊美的少年,长身玉立。他的出身着实不凡,乃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,不仅是藏龙老人的公子,也是当代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前辈的唯一传人,他的天资,是李寻欢也夸过的。此时此刻这名少年,冷冷地看了薄云一眼。看清她的样貌,他的表情又惊讶又轻蔑,可是不过短短一个照面,他的眼中竟已有杀意:“你是谁?”   薄云微笑:“我是谁不重要,纯粹是一片好心,提醒游少侠,那位林姑娘的野心大得很,入幕之宾也不止你一个人,如果不想下地狱,还是早早抽身为妙。”   “哼。”游龙生冷哼一声,手指一动,手中夺情剑出鞘一半,寒光闪闪:“看你的长相如此难看,嫉妒仙儿也是情理之中,我今日且不与你计较。下次让我再听到你说这种话,死!”   “死”字一出口,一柄薄薄的剑已抵在他的咽喉。   “阿飞住手,”薄云按住身边少年的肩膀,做了个请走的手势,对游龙生道,“算我好心没好报,今日咱们就当没见过,游少庄主请。”   当日若不是趁李寻欢不备、背后偷袭,游龙生是不可能短时占上风的,今日还未拔剑,就输在阿飞手中,自是情理之中。   待游龙生愤愤离去,薄云望着阿飞倔强的侧脸,叹了口气:“你不信他曾经和林仙儿有过……罢了,以后控制点自己的脾气,不然,江湖上怕是一半的男人都会被你杀掉。”   “云姐!”阿飞突然喝道。   “好吧,我不说了,以后你自己看,眼见为实,”薄云拉了拉少年的衣袖,绕过龙神像后的墙壁,“随我进来。”   墙壁背面是一座乌龟驮碑的石雕,薄云轻轻在石雕的三处各敲击两下,这石雕居然立即被移开,露出一个小口来。   “你是谁呀?”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从洞中冒出,竟是个垂髫童子。   “你是小乌龟罢?几年前来的时候,你还只有这么点大呢,”薄云比了个身高,朝童子笑道,“跟你爷爷说一声,就说薄云来访,烦请相见。”   小乌龟的爷爷,当然是老乌龟。   龙神庙的老乌龟在江湖上很有名,他既不会武功,也不通机关暗器,更不懂毒药和医术,但武林中人,凡遇到大小难题,常常会想到找他。   他是江湖的百事通,活词典。   可是百事通毕竟不是神,他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。   在地道里转了几道弯,眼前豁然开朗,绿水青山茅草屋,此处居然别有洞天,阿飞有几分惊讶,坐在树下晒太阳的老头,白发苍苍,长长的胡子垂到胸前,拿着旱烟杆,抽了一口,瞧他一眼:“年轻人,哪里来的,倒是张新面孔,以前没见过哟。”   “老乌龟的消息看来也不灵通了嘛,竟然连阿飞也不知道,”薄云笑着上前,从腰间抽出一包上好的烟草叶递过去,“阿飞是我很好的朋友,以后若他来相问,还请老人家不要将他拒之门外啊。”   “哦?阿飞?听说你的剑很快嘛,和她一样,也是才从塞外来的?”老乌龟打量了阿飞片刻,方才回头去和薄云说话:“你不用问了,今年也是一样。”   薄云一愣:“还是没有他的消息?”伊哭死前的话这几天始终萦绕在心头,她很是不安,所以在去少林之前,先来了一趟龙神庙。   “没有,江湖中没听说哪个年轻人长着的眼珠子是灰色,这样奇怪的瞳色,凡是人看一眼,都会记得很清楚的,”老乌龟敲了一下烟灰,看向薄云,“丫头,你要找的那个人,说不定真的已经死了。要不然,就是……”   “就是什么?”   “就是见过他的人,没有活口,所以江湖上一点消息也传不出啊。”   “不要胡说,”薄云低头揪着自己的衣襟,“他很善良的。”   老乌龟笑了一下:“善良?那也是十年前的事情了,对不对?丫头,十年啊,对一个人的改变是很大的。”   “算了,换个话题,”薄云伸出一根手指头,在老头眼前晃了晃,笑道,“以一个消息,换你两个消息,如何?”   “那要看是你的消息是否有这个价值。”   薄云笑道:“一句话,林仙儿就是梅花盗。”   “云姐!”阿飞突然出口。   薄云回头瞧他:“放心,老乌龟只收货真价实的消息,如果我的是假话,他全当没有听过,更不会说。”   “贼丫头,”老乌龟摇了摇头,抽了很久的烟,才点了点头,“说说,你想问什么?”   “第一,林仙儿是否还活着;第二,‘铁甲金刚’铁传甲在二十年前犯的血案,到底是什么?”   “你倒是会问,”老乌龟浑浊的眼睛冒出精光,“恰好,这两个问题老夫都知道。”   *   从龙神庙出来,薄云的脸色并不太好看,林仙儿活着的消息她并不意外,这只能说明铁笛先生一把年纪,男人的好色本性不改,实在活该。至于铁传甲在二十年前住进朋友家,趁夜杀了他的消息,她是一点也不信。   其中必定有隐情,毕竟老乌龟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。   “阿飞,你在看什么?”薄云见阿飞两次转头望向身后的龙神庙,便有些奇怪地问他。   “刚刚,那里还有人,”阿飞的手握了握紧,“而且很强。”   “比我二哥还强么,”薄云居然并不意外,反而微微一笑,“你说若我们联手和那人打一场,能不能胜?”   阿飞淡淡道:“这要比了才知道。”   “但是我们此行是为了去找二哥,还是不要多生闲事了,万一死在那里,连个收尸的人也没有,老乌龟可一点也不厚道,”薄云看了一眼破破烂烂的龙神庙,眼神一凛,“老乌龟的规矩,问消息的人一次只许进去一批,这么多年,今日是我唯一一次发现他破例。那人若不是来问消息的,那……”   “怎么?”   见她沉吟不语,阿飞问了一句,薄云却摇了摇头:“没什么,或许是我瞎猜吧,只是突然想到,若参考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名,以我们感觉到的那股气息,也只有可能是那几人而已。”   “吕凤先,上官金虹,郭嵩阳,胡不归……会是谁呢?”薄云思考无果,叹息一声,同阿飞一起驾车而去。   就在薄云走后,从那小湖后的茅草屋内,走出一人,宽大的斗笠遮住了他几乎大半边脸,这人站在那里,就像是一座山,冰山。   其实他的身材也不算十分高大,但看起来却令人觉得高不可攀。   老乌龟见到此人,立即起立,态度居然恭敬得很,唤道:“老爷。”   这人淡淡应了一声,道:“那个女孩子,在找一个灰色眼珠的人?”   他的声音很奇怪,既不冷酷,也不险森,只是平平淡淡的,绝不带丝毫感情,无论说什么话,都好像是在念书。   因此更令人觉得不安。   老乌龟如实答道:“是,她找了十年,每年都会来问老朽一次。”   “哦?那你知道吗?”   “老朽当然不知道,一点也不知道。”   “有些事,的确应该不知道,”这人吩咐,“这个女人的资料,还有随她一起来的少年,都呈到我的案头,任何人不许经手。”   “是,”老乌龟应道,迟疑了一下,又补充,“但是薄云在江湖上留下的信息并不太多,她常年在偏远的山区和塞外等地方活动,行踪不定,因此消息也很少。那个少年,也是初入中原,所以……”   “我听说,人老话多,”这人突然打断他的话,“你是这样吗?”   老乌龟的脸色一变:“老朽……不敢。”   “很好,”这人背着手,看似缓步行走,身形却极快掠过几个地方,平淡的嗓音一路响起,“如果不是今天碰巧来,我倒还不知道,有人一直在找他。”   “这个女人,留不得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唔,如果大家都想看念安和阿飞这对表兄妹在一起的话,倒是可以让念安出现在接下来的正文,但前提依旧是阿飞苦逼地早死了母亲~   ☆、泪痕   薄云又做了那样的梦。   那年,种蛊不过几年的她,一般的小毒已于她无任何阻碍,但是天下奇毒不少,使毒的能人也不少。   何况是极乐峒五毒童子的宝贝毒蛊。   她好不容易从五毒童子的手下逃出,路遇伊哭和蓝蝎子,那是她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,在江湖上半点名气也没有,若不是这两人太有特色,她也不知道是他们。那时候她体内毒蛊发作,痛得要死,支撑不住,半昏迷在路边,将死未死。   伊哭停下,他和蓝蝎子说了些什么,然后蓝蝎子扔了一株药草到她面前。   那株药草能为平常人续命三天,对她来说,只要活着,那人为她种的万王蛊,就有时间杀死体内的毒蛊。   只是蛊虫虽死,毒素未除。   她昏昏沉沉,躺在一艘破旧的木舟上,随水漂流,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。   后来,有个孩子将她从木舟上拖了下来。   “你要死了吗?”孩子问她。   她那时已经好些了,只是又累又饿,眼睛也睁不开,声音虚弱得很:“我想大概还不会死吧。”   孩子“哦”了一声,然后就走了。   她一个人躺在那里,想起了开满梅花的李园,想起了大表哥,还有二哥和姐姐,想着想着,她觉得自己有了点力气,可以爬起来了。   “原来你已经能起身了,”薄云看见眼前出现一双穿着草鞋的脚丫,竟然是刚刚那个孩子的声音,他将什么东西递到了薄云的眼前,“喂,这个给你。”   虫、虫子?还是烤虫子?   孩子好像察觉到她的惊愕,淡淡道:“不吃吗,你不吃,我就吃了。”   “不,我吃。”薄云知道现在她急需食物补充体力,就算是虫子也行,她抬头,想笑笑对这个孩子道谢。   然后她看到了一双银灰色的眼睛。   灰色的瞳色在阳光照射下有流光溢彩的色泽,只是由于瞳孔很大,所以当这双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,好像并在看你,而或许它并没有看你的时候,又好像在看你。   这双眼睛既不明亮,也不锐利,但却有种说不出的邪恶妖异之力——因为它是那么的与众不同。   而人们都相信,事有反常必为妖。   孩子很敏感,一察觉到她惊异的目光,立即往后退,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要逃跑。   “等一下,”薄云勉力拉住他的衣袖,这才发现他的衣服已经破得有很多洞了,她轻喘了口气,请求他,“你能不能给我找个地方歇息?我现在很虚弱。”薄云从腰间摸出一枚小小的玉佩:“这个小玩意,送给你,你拿去当铺,可以换几两银子。”   孩子不说话,定定地看了她一会,忽然脸色一变,恶狠狠道:“我是怪物,你不怕我?”   薄云微愕,随即她指了指自己的左脸,那时万王蛊还只在脸颊留下一小片纹络,但已很打眼,看起来就像罪犯的刺青。薄云指指自己的脸,朝孩子一笑:“那我也是怪物啰?”   孩子紧紧抿着嘴唇,过了好一会,他才接过薄云手中的玉佩,小声道:“跟上,走丢了我可不管。”   薄云没想到,孩子将她带回来他自己的家。   不,这个家或许不能称之为家,篱墙已残破,屋檐也漏水,圈栏里什么家畜家禽也没有,一贫如洗。   这个男孩子,他是一个人住的。   “不想住你可以走。”孩子冷冷哼了一声,随即飞快地跑出了屋子,薄云已没有力气追他,她连问他一句“去哪儿”的气力都没有,躺在又冷又硬的木板床上,很快就睡着了。   这一躺,就是半个月。   而一住,却是一年。   “镇子上的人都说我是怪物,眼珠子是老天降下的诅咒,所以他们都不敢看我,”孩子的个子蹿得很快,又长高了很多,他习惯性地将下雨用的斗笠戴在头上,压得低低的,以便遮住眼睛部位,“阿云,你为什么不怕看我的眼睛?”   闻言,薄云不由得笑起来,她弯腰,用双手捧起男孩的脸,轻柔地在他的眼睑上各印下一个吻:“因为我觉得很漂亮啊。”   “云姐,云姐,云姐……”   迷迷糊糊,有人在叫她,声音飘飘忽忽,是很熟悉的人在叫她。   眼前有白光刺眼,薄云皱了皱眉,适应了好一会才睁得开眼。阿飞漆黑的眼睛正定定注视着她,这倔强又冷漠的少年,此刻脸上居然浮现出担忧的神情。   “怎么这样看着我?”薄云起身,在车厢里睡觉果然很不舒服,她动了动脖子,全身酸痛。   “你哭了。”阿飞说完这句话,转身掀帘出去,继续驾车。   之前在路上已耽搁太多时间,为了早些到少林寺,两人日夜兼程,连薄云的小黄也寄在了客栈,换了一匹马来赶路。本来和薄云说好,夜晚一人驾车,另一人歇息,轮流着来,此刻已到了交换的时间,不见薄云出来,阿飞想进去看她醒了没有。   却看见了她脸上未干的泪痕。   她显然在做梦,大概是不愉快的梦,她的眉头紧紧皱着,从紧闭的眼里又渗出两粒泪珠,顺着脸颊缓缓淌下。   阿飞愣了一下,然后选择了叫醒她。   与其在梦里痛苦,不如醒来。   这或许是因为他知道,一个人如果在梦中流了泪,那个梦一定是很令她痛苦的,这种感觉,他曾经感同身受,只是年龄渐长,他已经不会再做这样的梦。   但最近,或许是因为那个人令他动了心,他的梦又开始糟糕了。   夜色之中,光线不好,阿飞沉默地驾着马车,听得车厢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动静。薄云掀开车帘,倚着车门框坐下,抬头拍拍阿飞的肩:“姐姐刚刚没有哭,你什么也没有看见,懂吗?”   阿飞轻哼一声表示回应,但语气里仿佛有轻蔑。   “啊呀呀,不要这样嘛,姐姐也是历经沧桑的人,就不准我有几个伤心的往事吗?”薄云的语气开始嘻嘻哈哈不正经起来:“好了好了,时间到了,小阿飞快去睡觉,我来驾车。”   阿飞岿然不动,一点将马鞭交接给她的行动也没有。   薄云知道少年的固执,无奈之下,她干脆没甚形象地躺下,大半截身子在车厢里,却把头伸出去,枕着脑袋看星星。   “阿飞啊,”薄云仰天看着看着,忽然开口,“我记得,你说你的母亲在你七岁就离开你了,对吧?”   “嗯。”   “她是个怎样的人呢?”   阿飞沉默了一会,缓缓道:“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。”   “呵呵……当娘的都喜欢孩子这样评价自己,倒没看出来小阿飞的嘴这么甜,”薄云轻笑一下,随即又陷入了沉默,过了片刻,又忽然道,“那个孩子也这么夸过我呢。”   阿飞淡淡道:“孩子?他把你当妈了?”   “滚!”薄云戳了他一下:“死孩子真不会说话,人家可是把我当做他最好的朋友、最喜欢的姐姐呢!”   薄云打了个滚,一边伸懒腰一边笑道:“说起来,他和阿飞你有点像呢,沉默不爱说话,但是心地却很好,不过没你这么死倔死倔的讨人厌。他有双很好看很特别的眼睛,是银灰色的,你一见,就能认出来。”   “他就是你找了十年的人?”   “……嗯。”   “这人叫什么名字?”阿飞淡淡道:“万一我能遇到呢。”   薄云愣了一下,不知道突然想起来什么,突然捧腹大笑起来,阿飞任她笑,等她笑够了,她才开口:“他说他只有个小名,叫狗蛋,实在是太不好听了,他一次也不许别人叫,不然就跟人家拼命。”   “哦。”阿飞的反应很冷淡。   “我问他父母姓什么,他说姓JING,可是我问是哪个JING呢,他又不知道。”薄云不知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,唇边带上了浅浅的笑容。   “所以?”   薄云笑道:“所以,我就为他决定,叫他小荆啦。‘荆’呢,是披荆斩棘的荆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啦啦啦,这下子薄云要找的两个人大家都清楚了吧   哼唧再次侧面出场,绞尽脑汁,我容易么我→_→   ☆、小狗蛋   当到达少室山下的小镇时,阿飞和薄云两人都有点疲惫。   不是因为赶路,而是这一路上遇到四五次无缘无故的暗杀,全是死士,掀开死人的面巾,无论是薄云还是阿飞,都不认识他们,也看不出这些人的来历。   只知道一盏茶的时间内,所有的尸体都会自动化为一滩血水,因此一定是同一批人。   目的何在?   闲暇时间,薄云把自己十多年的江湖行走史,从大脑里拉出来晒了又晒,细想自己还在世的几个仇人,没有一个人有这等势力遣数批人杀她。   “难道是你的仇人?”薄云把视线投向驾车的阿飞。   阿飞不答。   薄云靠在门框边晒太阳,摸了摸下巴,若有所思:“该不会是你自己结了仇,只是你不知道吧?唔,你的话,有可能……”   阿飞给她一个冷漠的背影。   “唉……”薄云轻轻叹了口气,继续独自愁眉苦脸。阿飞从来不担心这种事情的,但她总感觉,有点不安啊。   这时候,马车突然停下来了。薄云闭着眼睛,听到一个清脆的孩童声音响起:“这位哥哥,你能不能给我买个糖葫芦?”   “你是谁?”阿飞淡淡地问。   薄云睁开眼睛,阳光下,城门中央站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,八、九岁的模样,白嫩嫩的皮肤,白里透红,乌黑透亮的眼珠,笑起来有个小酒窝,一看就是个又聪明又讨喜的孩子。   一看见这个孩子,薄云立即笑了。   “小姨!”   出乎阿飞意料的,薄云笑的那一刹那,孩子立即奔过来,马车太高,他上不去,就在地上蹦哒着伸出双手求抱抱。   “我们家小狗蛋亲自来迎接我啊,来,小姨给个大大的奖励!”薄云下车抱起孩子,在他胖嘟嘟的脸颊上狠狠亲了一口。   “小狗蛋?你起的?”听到薄云的话,阿飞缓缓转头,看了孩子一眼,随即注视薄云的表情很是微妙。   想起前几日和阿飞说的那些话、和那个人,薄云微微有些尴尬,暗恨阿飞有的时候太敏锐也不好,轻咳一声:“一时兴起,随口起的。”   “随口起的?”孩子搂着薄云的脖子,轻哼一声:“我可是顶着这个小名足足九年呢!不过有话说得好,英雄不问出处,自然也不用问姓名,无论我叫什么,将来我一定都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!”   孩子漆黑的眼珠滴溜溜一转,看向阿飞,笑嘻嘻道:“这位哥哥,你就是小姨跟我们提过的阿飞吧,阿飞哥哥你好厉害,我那个便宜老爹也不停夸赞你,我好佩服你呢!”孩子从薄云的怀中挣脱出来,跳到马车上,拽住阿飞的衣襟,眼神亮晶晶:“你想成名,我也想成名,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成名的捷径吧!”   从没有和孩子相处经历的阿飞,骤然被这样的眼神注视,不由得一愣。   “阿飞,不要理他,”薄云没好气地敲了孩子一个爆栗,“便宜老爹?什么便宜老爹?那人明明是你亲爹!”   孩子嘟了嘟嘴,以示不满:“我说他是便宜老爹,就是便宜老爹,亲爹才不会把我和我娘扔下,十年都不管。他还敢嫌我的小名难听,哼,我的大名是要等我出名后,由我自己来取的,才不要他给我的名字!”   薄云好奇:“他给你取了什么名字?”   “若谷,你跑得好快,孙叔叔都追不上了啊。”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响起,薄云抬头,一个矮小的驼背男人,背后驼峰高高隆起,他的鬓已斑白,年纪不轻了,眼神却平静而明亮,似乎也是个有故事的人。   “孙叔叔,对不起啦,知道小姨和阿飞哥哥今天能到,我很激动嘛,”孩子笑着往驼背的男人身上扑过去,“累不累,休息一会吧,我说了我可以的,你不用这么赶呀。”   “若谷?”薄云抬眸,看向驼背男人:“孙大哥,这是我那二哥为小狗蛋取的名字?”   驼背男人颌首:“不错,取虚怀若谷之意。”   薄云不由得笑起来:“小狗蛋,二哥这是怕你的心太大,骄傲得目中无人,将来跌得惨哦!”   孩子哼了一声:“我才不会,讨厌这个名字!我以后也要像小姨一样,取一个在江湖上行走的、很酷很帅的名字,我都想好了,要叫‘孤光’!孤独的、永远被人敬仰的光!”   薄云笑笑,摸了摸他的头:“孤独是很可怜的,还是若谷好听。”   此时,驼背男人将目光转向一旁沉默不语的阿飞,在他们三人熟络地对话时,阿飞完全插不上一句,这个少年始终腰背笔直地站在薄云身边,牵着马缰,神情平静,没有一丝一毫被怠慢的尴尬和不满。   这或许是因为他早已习惯了在这样的热闹中,充当无关紧要的看客。   驼背的男人盯着少年的脸,首先开了口,他的嗓音略嘶哑低沉,似乎和他的人一样,已经饱经沧桑:“这位少侠,就是阿飞吧?”   阿飞淡淡答道:“不错。”   “老夫孙驼子,算是薄云和林夫人的朋友吧,以前也曾听薄云说过你的事情,今天第一次得见,果然是少年英雄,”孙驼子微微一笑,“就是不知道,阿飞师承何处?”   “我没有师傅。”   “那你的母亲?”   阿飞看了孙驼子一眼,隐隐感觉到这个驼背对他的态度有些奇怪。   薄云替他回答:“阿飞的母亲,在他小时候就已经去世了。”   “去世了?实在抱歉,”孙驼子歉意道,他摇了摇头,低叹,“我只是觉得,你的眉眼,和他、还有他和她,都有几分相像,莫非……呵呵,大概是我年纪大了吧,有些人的样貌,记不清楚了,所以看谁都像……”   孙驼子像是在自言自语,阿飞在一旁沉默着听着,一言不发,但薄云觉得,他分明有问题想问孙驼子。   “都进去吧,别在城门口总站着了,”牵着若谷,薄云轻轻拍了拍阿飞的肩,示意他拉马,随即转头看向孙驼子,“孙大哥,姐姐和二哥也在镇上,二哥已从少林寺出来了?”   孙驼子点点头。   “那为何姐姐他们不来接我?”   孙驼子呵呵一笑,含糊道:“这个我就不清楚了。”   “这个嘛,要问我,”若谷笑眯眯地拉了拉薄云的衣襟,示意她低头,小声告诉她,“我按你的办法,给我娘弄了一点点明镜秋霜,我娘那头发……把便宜老爹吓坏了。本来他见到我娘,态度还有些犹犹豫豫,现在恨不得无时无刻都陪着我娘。嘻嘻,我娘现在才不想看见他。所以,此时此刻,两个人正隔着门你来我往——或者说你侬我侬呢!不过,小姨,你当心见面后,二哥会打你哦!毕竟你才是罪魁祸首啊!”   “二哥……他会打人吗?”薄云丝毫不惧。听完这么一段解释,大致情况她已经了解,听描述,看来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有趣。看着若谷笑得贼兮兮的脸蛋,忍不住捏了一下,笑道:“就你能!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艾玛,到了现在不得不感慨一句,这篇文冷的,让我以为自己走错了频道。是因为我去原创溜了一圈,导致体质改变了么→_→   大家看这一章,是不是看晕了?下一章会倒回李寻欢和林诗音在十年之后的初见那里,好好解释一下。当然,大家也可以先猜猜剧情,我感觉我在这一章,留了很多线索啊!   ☆、她   那一天的夜晚有雪。   一片片雪花随着微风飘落下来,落到少林众人的肩头,落到李寻欢那把插入百晓生咽喉的飞刀上。   百晓生的双眼怒凸,瞪着李寻欢,脸上的肌肉一根根抽动,充满了惊惧、怀疑和不信——   他似乎死也不相信李寻欢的飞刀会刺入他的咽喉。   他的嘴唇还在动,喉咙里“格格”作响,虽然说不出话来,可是看他的嘴唇在动,已可看出他想说什么。   “我错了──我错了──”   不错,百晓生无所不知,无所不晓,只有一件事弄错了。   小李飞刀比他想象中还要快得多。   少林方丈心湖和尚合什为礼,满脸愧色,道:“老僧也错了。”他不仅误会了李寻欢,还把百晓生和心鉴当做好人,结果导致心眉被害死,少林寺的数部经书也被盗走。   谁能想到天下闻名的百晓生,和他的师弟心鉴,这二人居然早已同梅花盗勾结在一块了呢?   心湖和尚,面上忽又变色,失声道:“那叛徒呢?”   心鉴——俗名单鹗,半路出家、带艺投师,未入少林前,人称七巧书生,正是位下毒的大行家。他方才竟趁着那一瞬息的混乱逃了出去。   像单鹗这种人,是永远不会错过机会的,他不但反应快,身法也快,两个起落,已掠出院子。   “大师想往哪里去?”   风雪之中,一声苍老浑厚的声音响起,一个黑影从树丛中缓缓走出,心鉴急速掠过围墙的身影骤然停住,来不及出招,只觉胸口一凉,整个人无力地往下坠去。   心鉴脸上的肌肉扭曲,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,面上充满了恐惧和不信。   “梅、梅花盗!”   胸前五个如梅花般排列的血痕,血痕小如针眼,这是真正的梅花盗标志!   但是真正的梅花盗,不是说早已死了吗?带着无穷的疑问和惊惧,心鉴缓缓闭上了眼。   赶上来的众人,看到这一幕,无不吃惊,那杀死心鉴的老者,他慢慢踱步上前,从阴影里走出,长袍白须,消瘦苍老,看起来平庸而孱弱,唯有一双眼睛锐利有神。   “阿弥陀佛,”这神秘的老者站在心湖方丈的面前,含笑念了一句佛号,道,“老朽在此要问一句,李寻欢是不是梅花盗?”   心湖叹气:“不是,是老衲错怪了他。”   “如此,便可让李寻欢下山了吧,以后莫要再冤枉好人。”老者说完这一句,转身便要离去。   “且慢!”心烛、心灯同时喝了一声,他们方才上前查看心鉴的尸首,竟然发现胸前是五点梅花,他们的脸色立即变了:“方丈,他才是梅花盗!不能让他离开!”   心湖却沉默着,没有回答,他刚刚赶来的时候,就已发现了心鉴的伤口奇异,但如果这个老者是梅花盗,梅花盗会特地赶来表明身份,好让李寻欢的嫌疑彻底洗刷吗?   “梅花盗?”老者缓缓转身,看着那两个和尚,面上露出讽刺的笑意:“真正的梅花盗,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死了。如今那个,不过是冒充而已,小小伎俩,也值得你们大惊小怪,呵,这个武林,真是一代不如一代……”   老者的话一副过来人的口气,居高临下,心烛、心灯几乎同时被他激怒,上前一步:“废话少说,这伤口就是梅花盗的标志,对此你该如何解释!”   “愚蠢,愚蠢……”老者叹了口气,道:“敢问心湖大师,这次搅乱武林的那个冒充的家伙,是不是已奸污多名女子?”   不知这老者为何问出这种问题,心湖愣了一下,随即点点头:“不错。”   “可是老朽,早在多年前,就已是废人一个,”老者淡淡道,“你的师弟们若是不信,可以来查看老朽那处的伤口,看看是不是久远的旧伤。”   这一次包括李寻欢在内,几人的脸色都骤然变了。   “五点梅花的伤口,只要有心,谁都能做出来,老朽一个老废物,不也能冒充梅花盗?”老者摆摆手,转身漫步离开,背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中:“以后看事情,不仅要用眼睛,还要用心哦!不然只会被人耍得团团转。”   老者的声音浑厚绵长,即使人已走远,声音却依然十分清晰,仿佛告诫,又仿佛嘲笑。   众人一时陷入了沉默。大家看在眼里,这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神秘老者,用速度奇的一击杀死了心鉴,没人看清他手上是否有兵器,但是这样独特的手法,和无敌的轻功,在江湖上罕见,再加上他的年龄,此人莫非就是昔年名噪一时的梅花盗?   可是梅花盗已成废人,如何奸污女子?   那么如今冒名顶替梅花盗的,又是何人?   众人沉默之中,李寻欢回首一笑,道:“今日就此别过,他日或当再见,大师请恕我无礼。”   李寻欢不喜欢走路,尤其不喜欢在冰天雪地中走路,但是现在,他不仅非走不可,还必须快快地走。   ——他要去追那名奇怪的老者。   踏雪无痕的只有飞鸟而已,轻功再好的人,在雪地上飞跃,每过几丈、十几丈,都会留下些许痕迹。而这名老者,似乎刻意不想掩藏行踪,在使用一段距离的轻功后,竟然在雪地上用脚走起来,留下两串脚印,简直就是在等人去追踪。   李寻欢追着这足迹,到达了少室山半山的一座猎人小屋,平日镇上的人上山打猎,晚上太晚回不来,便住在此,而此时,猎人小屋里灯火通明,显然有人住着。   “夫人,他已无事了。”响起的这个苍老声音,赫然正是刚刚那名老者。   李寻欢思虑片刻,决定进去看一看,但在这时候,另一个声音响起,令他立即被钉在了原地:“厉叔,麻烦你了,既然如此,我也放心了,明日便离开吧。”   这声音,又温柔,又动听,说话的音量有些小,轻轻淡淡的,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一样。   这声音与十年前的那人,或许已有些变化,但无论如何,李寻欢是绝对不会听错的,猎人小屋中,那和老者对话的女子,正是他十年来魂牵梦萦的女人!   进去吗?该进去吗?   李寻欢的心里充满了犹豫和茫然。   她千里迢迢来此,只是为了我的安全,特地派那个老者上少林一探,我难道不应该去对她说两句感谢的话?   李寻欢的脚向前踏了一步,又一步,他走得很慢,仿佛冰天雪地把他的脚也冻僵了似的。   可是就在这时候,屋子里又响起了一个稚嫩的嗓音,明悦欢快:“娘,我还是第一次来中原呢,可不可以明天带我去少林看看,我不想那么快回去嘛!”   “少林岂是随随便便让人参观的地方,”女子的声音再次响起,这一次,她语气中的温柔之意显而易见,“不过,狗儿若想在山脚的镇子下玩上几天,倒也是可以的。”   “真的吗?谢谢娘,娘最好了!”   猎人小屋里橘黄的烛光和火焰,温暖光明,李寻欢站在屋外,原本因为靠近而热起来的内心,忽然变得和这冰天雪地一样寒冷。   娘?那个孩子……叫她娘?   十年不见,她是不是已经……嫁人?生子?薄云从来没有提过,可是也从未否认,莫非她已经……   如果真是如此,你还要去见她吗?你要以什么身份站在她面前呢?   李寻欢的心里一时充满了苦涩,他默默地转身,悄悄地、轻轻地独自离开了。   *   嵩山脚下。   昨夜的雪,给山脚下的这座小镇裹上了一层银装,李寻欢坐在一个小酒馆里,才是清晨,他却已在喝酒,看桌上空倒的酒瓶,居然已有三四只。   酒馆的老板娘看不下去,忍不住劝道:“这位客人,要不要点上两个下酒菜,垫垫肚子再喝酒,不然伤身啊!”   李寻欢笑了笑,道:“多谢好意。”他摇了摇头,以示不需要,然后又把头转过去,继续盯着那一处的客栈看着,好像这样能看出一朵花儿来。   她今早去了那里投宿,随她一起的,有那个孩子,还有昨夜的老者,和……一个有些眼熟的驼背。   知道她住在这里,李寻欢就再也走不动路了。他期待着,什么时候她走出客栈,自己能远远地看上她一眼,便已心满意足。   “请问……老板在吗?”大清早的,有孩子上酒馆,实在是件稀罕事,老板娘望着这走进来的孩子,粉雕玉琢分外可爱,不由也软了心思,笑道:“小少爷需要点什么?酒的话,孩子可不能喝啊。”   “那可真不好意思,我就是想要一点酒,好不好喝不重要,浓度一定要高,”孩子一身红色的棉袄,粉嘟嘟,笑眯眯地递上银子。   有钱哪有不赚的,老板娘应了一声,随即好奇道:“小少爷的要求,我倒是少听人说,莫非不是拿来喝的?”   “正是,姐姐好聪明,客栈里有人受了伤,我娘正给他处理伤口,需要抹点酒在伤口上,才好得了,”童子作了一个揖,笑道,“劳烦姐姐啦!”   这孩子一口一个姐姐,叫得老板娘心花怒放,立即搬了一坛上好的汾酒过来,忍不住多问一句:“小少爷,你娘还懂医,是个大夫?”   “对啊,我娘行医,最近要在这里住几天,姐姐有朋友哪里不舒服,去找我娘看看便是,看诊不收钱,”这红衣童子嘴甜甜的,对老板娘笑道,“多了,姐姐,再多问一句,这镇上哪里的素菜好吃?少林脚下,应该素菜很不错吧,我好饿。”   孩子软糯的一句“好饿”,可怜兮兮的,弄得老板娘的心都要化了,差点没抱着孩子答应立即给他做素菜。   “镇子北,素鲜斋。”   老板娘还未说话,另一头已有人替她回答。孩子转头,看见一个男人坐在窗边,他的桌上摆满了空酒瓶。   这是个英俊的男人,可是他已不再年轻,他的眼角布满了皱纹,神情消散、疏懒,看起来像是个落拓的浪子。   唯有他的眼睛是年轻的。  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,竟仿佛是碧绿色的。但再仔细一看,却又发现似乎没什么异常的特别。   孩子怔了一怔,随即笑了,稚声稚气地开口:“这位伯伯,你是谁?”   方才那个肥硕腰圆的老板娘,他甜蜜蜜地喊做姐姐,到了他这里,竟然成了“伯伯”?   李寻欢苦笑一声。正欲说些什么,孩子却抢先他一步道:“不管你是谁,我都劝你去找我娘看看病。看你面色苍白,双颊的嫣红近乎病态,喝一点酒就要咳嗽,定是肺部有毛病吧?我娘看这个很拿手,就是酒馆斜对面的那家客栈,你过去,同店小二说,找林夫人便好。”   孩子抱着大大的酒瓶,居然一点不吃力,稳步走出酒馆,回头朝李寻欢一笑:“大伯,不用谢我,就当是还你刚刚告诉我消息的情了。”   这孩子竟是如此古灵精怪。李寻欢忍不住笑了一下,问道:“林夫人?莫非你娘的夫家姓林?”   “不,是我娘姓林,”孩子耸了耸肩,“至于我爹是谁,我也不知道。”   李寻欢不由得一愣。   孩子转身,正面对着李寻欢,脸上常挂的笑容收起,小脸居然有几分严肃:“这位伯伯,听好了,我娘姓林,名诗音。”   “我、我知道……”李寻欢低喃一声,又问:“那你呢?”   “我?我叫狗蛋。”孩子满不在乎地说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这几章是最讨厌又难写的,努力搞定~   ☆、怜花宝鉴   狗蛋。   在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,李寻欢微笑的表情有一丝崩裂。   “你娘……”李寻欢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些发紧,“怎么会给你取这样一个名字?”昨天,她是用那么温柔的语气在和这个孩子说话,这样地疼爱他,为什么会把这个孩子的名字取得如此随便?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隐情?   “这名字不是我娘起的,是我小姨,”孩子撇撇嘴,“我原先也觉得不好听,现在倒是习惯了,也没什么,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,伯伯,你会因为我叫狗蛋,而觉得我不可爱吗?”   这孩子自夸倒是不脸红。李寻欢笑了笑。   “抱着一坛酒和你说话,好累,”孩子踮着脚,将汾酒放上桌子,“我抱不动了,麻烦伯伯替我送过去罢。”狗蛋睁着明亮的大眼睛,忽闪忽闪:“伯伯该不会忍心让我这么一个小孩子,因为抱这坛很重的酒而累死吧?快点呀伯伯,我娘还等着救人呢!”   这孩子一口一个伯伯,叫得李寻欢的神情也怪异起来,终于忍不住道:“按照辈分,你该叫我一声表舅。”而不是“伯伯”。   孩子看了他一眼,居然并不意外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亲戚,只笑道:“那好,表舅,烦你帮表侄子送酒过去,要快些,不然我娘该催了。”   此时客栈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。   店小二和掌柜的都躲在柜子后头,刚才这负伤的客人被人送进来的时候,送他来的人杀气腾腾,凶神恶煞,可怕极了,少林脚下从来都是清静之地,何曾遇到过这种情况?幸好这大清早的没什么客人,也幸好有个住店的女大夫站出来,说她能治,不然,万一这人死在小店里,他们不是也要跟着玩完?   “灰色的,是灰色的……”伤者有些发烧,又用了麻药,神智开始不清醒,一个劲地呢喃着什么,“好快,好快的剑,可怕,可怕……”   “替我按住他,我要剜去他的腐肉。”柔和的女声响起,站在一旁的老者和驼背立即上前,牢牢按住伤者的四肢。店小二躲在柜子后头,冒出半个头,看着那大家闺秀一样温婉的女人,手上一把银色的小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忽然间抬手就往伤者的伤口,快速割了一刀,去掉一块发黑的肉来。   妈呀,好可怕!店小二和掌柜同时缩了缩脑袋。   江湖上的人果然不能小看,一个温温柔柔的女人,居然能眼睛都不眨一下,就割掉别人的肉!就算是在救人,那也很可怕啊!   女子一边注意着伤者的伤势,一边为刀具消毒,抬手想取酒的时候,却发现已经用完,不由得皱了皱眉头:“狗儿怎么还不回来?”   “娘,我来啦!”清脆的童音响起,红衣童子欢快地跳进门槛,女子抬头,本想朝自己的孩子笑笑,但是当她骤然望见童子身后跟着的男人时,她的脸色蓦地苍白,身形禁不住晃了晃。   “夫人!”驼背者隔得近,立即扶了她一把。   “我……我没事。”女子垂眸,将目光重新转向伤者,背对着那人,轻轻道:“把酒给我吧。”   李寻欢怔然望着女子纤瘦的背影,涩然道了一个“好”字。   沉默地站在女子身后,李寻欢没有打搅她救人。   事实上,他很意外,一走进客栈,看见她面不改色地为伤者去除腐肉,他几乎不敢相信,她就是诗音。   诗音连看别人杀鱼都不敢的。   她心地善良,半生中简直连一只蚂蚁都未踩死过。和诗乐不同,她从小就不乐意学武功,她轻视武功,是因为武功总带来杀戮。   所以血腥的东西,她见了会难受,会反胃。   而如今,那个躲在他身后,不敢看人家杀鱼的姑娘,已经消失了。   是什么让她成长?李寻欢问自己。   当一个漂泊江湖的女人,没有任何男人去保护她的时候,她是不是就必须学着自己保护自己?   林诗音的成长,是不是也是这样开始的?   那样的成长……会不会——很痛?   李寻欢不知道自己在她身后站了多久,直到伤者的伤势被处理干净,让人抬走,她拿酒水净了手,两人面对着面,她却始终低着头,专心致志地清理着手中的污渍,一言不发。   “娘。”狗蛋忽然开口叫了她一声。   “这人说他是我的表舅。”   林诗音怔了一怔,浓密黑长的睫毛轻轻眨了眨,终于将视线转向了李寻欢。   那一刻李寻欢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蹦出来了。   十年了,或许再过十年,再过二十年、三十年,当他和她对视的时候,他依然会有这种心跳如鼓的紧张。   林诗音的红唇动了动,似是有些犹豫,但最终,她轻轻道:“你随我上楼来吧。”   一间斗室,一张床,一张矮桌,两个蒲团,一鼎香炉。   “厉叔,孙大哥,”林诗音进屋前,朝老者和驼背人鞠了一躬,“我和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说,烦请你们二位在门口守着,莫让任何人进来。”   “自然。”二人颌首。   李寻欢却忽然道:“这位……孙大哥?我们是否见过?”   驼背的男人朝他笑了笑:“自然见过,以前,你还在我的酒馆喝过酒。”   李寻欢愣了一下,忽然想了起来,以前李园的后门,隔着一条街,的确有一家冷清的小酒馆,酒馆的主人,便是个驼背。   可是……他如今怎么会跟着诗音?   “寻欢,”林诗音回眸,“请随我过来。”她的声音温柔而淡然,眼神平静得仿佛掀不起一丝波澜,她跪坐在蒲团上,一个“请”的手势,示意李寻欢也坐下。   “今天,我是想和你说声对不起。”林诗音轻轻道。   李寻欢忽然就失语了。   从客栈的大厅上楼,一路上他设想过很多种可能,她或许怨他、恨他、骂他、冷落他、嘲讽他,或者向他流泪、向他哭泣。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料到,林诗音会对他说——“对不起”。   李寻欢的心一下子就冷了下去。一个你爱的人,向你说“对不起”,这说明了什么呢?   林诗音不知道他的心里活动,因为打从一进来,她就没有看过他。她的眼睛看着桌面,然后从袖中拿出了一样东西,放到了桌上。   那是一个油纸包着的布包,不知道装的是什么。   “这样东西,原本是那人给你的,可是我因为担心它为你招来祸事,便隐瞒了此物。可是这十年,我想了很多,终于决定还是要告诉你,毕竟,我擅自用了它,”林诗音秋水般美丽的眼睛终于抬起,她轻轻道,“你打开看看吧。”   布包里是一本书,只是一本书而已。   《怜花宝鉴》。   ——这本书的名字,李寻欢闻所未闻。   “昔年纵横武林的人杰,沈浪、熊猫儿,皆是一等一的大侠好汉,而还有一人,外号千面公子,此人曾为沈浪的死敌,后来却成为他的好朋友。他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,文武双全,惊才绝艳,所学之杂,涉猎之广,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。不但星卜星相,琴棋书画都来得,而且医道也很精,易容术也很精,十个人都学不全的,他一个人就学全了。”   “这人本在正邪之间,虽然邪,却并不太恶毒,做事虽任性,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,很有骨气。不过,他与沈浪夫妻结伴归隐,远游海外,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。”   “只是,在他出海之前,我有幸见过他一面,”林诗音将这本《怜花宝鉴》往李寻欢的方向推了推,“此书记载了怜花公子一生所学,不仅杂,而且邪。他说,自己狠不下心来烧掉它,便决定将这本书交给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。”   林诗音看着他,道:“这个人,就是你。”   “我?”李寻欢微讶,随即苦笑:“可是我竟一点也不知道。”   “那年你去了关外,又遭遇重伤,又认识了龙啸云,事情多得很,他便将这本书交给了我,托我转交给你。可是他并没有说送你这本书后的要求,《怜花宝鉴》上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,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,易容术,苗人放虫,波斯传来的摄心术……若落在有心人手里,势必又是一场大劫,”林诗音轻轻道,“我知道,你若得了此书,或许根本不会看,但也绝对不会令它在你手上丢失。这样一件宝贝,大家都会来抢的,到时候,你要怎么办?”   李寻欢笑了笑:“能怎么办,便怎么办。受人之托,自然该忠人之事。”   林诗音轻轻摇了摇头,黛眉轻蹙,欲言又止,最后缓缓道:“小乐这些年走遍大江南北去找他,便是为了将这烫手山芋还给他,只是他竟真的出海再不回来。但小乐也打听到了很多他当年的事情,这人的作风……着实诡异,他让你保管这书,或许根本不是想让你保管这书。”   李寻欢的手摩挲着书的封面,光洁如新的书本,林诗音显然保管得很好,几乎没有翻动的痕迹,他若有所思道:“这话怎么说?”   “怜花公子少年成名,年纪轻轻便已掌管了遍布大半个江湖的组织,而到了他交托这本《怜花宝鉴》的时候,竟然只随便寻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,而且只托了孙大哥一人来保护此书,”林诗音轻轻摇了摇头,“这一切,就好像他在对着全武林,开一个漫不经心的玩笑一样。不过,按小乐的描述,他好像一直是这样的人。”   李寻欢再次讶然:“门口的那位孙大哥……”   林诗音笑了笑:“孙大哥外号‘孙驼子’,正是天机老人的二儿子,退隐之前,他的大鹰爪力驰名江湖。孙大哥受过怜花公子的恩惠,便答应替他守护此书十五年。我带着书离开,他便也跟着我来了。”   李寻欢从来也未想到,林诗音竟然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,而且是这样惊天的一个秘密。   “你希望我如何做?”李寻欢的手放在这本书的封面上,却自始至终没有翻开,因为他知道,这一翻开,或许就再也停不下来了。   林诗音愣了愣,连连摇头:“不,我只是把本来该告诉你的事情,都告诉你而已。还有一件事……我、我学了里面的医者篇。”   林诗音的头低垂下来:“当年小乐带着我从李园逃出来,路上遭遇追杀,小乐差点死掉,我百般无奈,便求助了这本书,如今你翻到医者一卷,还能看见几个血指印,那是小乐的血。”   “后来孙大哥追踪我们而来,见到小乐,他十分惊讶,然后告诉我们,王怜花曾经嘱咐他,若是身上种有万王蛊的女人,便将这宝鉴中的医者卷送给她。”   “我那时候才知道,小乐身上的蛊毒,便是他种下的。王怜花的夫人红药女,听闻乃是极其善蛊的苗女,这怪异的万王蛊就是夫妻二人合作的产物,医者卷中详细记载了其解法。解法很难,药物更难寻。”   “小乐不愿学,我便学了,不然,何人为她解蛊呢?”林诗音轻拢了一下额边的发丝,笑道:“而且行医很好,我很喜欢,因为可以救很多的人。”   李寻欢没有说话。  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。   林诗音令他觉得有些陌生 ,她似乎不再需要他了,她甚至也不再需要任何人保护,她有自己的主意,知道自己要做什么。   仿佛有一条无形的鸿沟横亘在两人面前。   李寻欢忽然有些茫然无措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这章终于码完了,好困,滚去睡觉~   ☆、真相   当薄云一行人达到那家客栈的后院时,薄云差点被李寻欢那副落拓的样子惊到。   多日不见,这个江湖上有名的浪子整个人形销骨立,瘦了不知道几圈,眼睛里全是血丝,乱蓬蓬的头发,许久不搭理导致胡子拉碴长满下巴,如果这不是自己的二哥,薄云还以为他是哪里来的乞丐。   看见薄云和阿飞过来,李寻欢的久无光彩的眼睛亮了亮,整个人的精神为之一震,阿飞也走上前,李寻欢拍了拍他的肩膀,欣慰地笑道:“你无事就好。”   阿飞的对敌经验太浅,若不能一击必杀,就很可能遭人暗算,所以他生怕阿飞在试图救他的过程中,被那些浸淫江湖多年的老家伙给骗了。   阿飞一时也有些激动,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,不过是和李寻欢有过几次交集,为什么会对这个人有如此深厚的友情。但见到李寻欢现在的样子,他也很担心:“大哥,你……”   李寻欢苦笑了一声,没有说什么。   薄云看了一眼李寻欢身后紧闭的房门,叹了口气:“她在里面?”   李寻欢点了点头。   “她不肯见你?”   李寻欢唯有苦笑。   “她不愿见你,你还留在此,并且……”薄云上下扫了两眼邋遢的小李探花,微微挑眉:“这是为何?”   “小乐,”李寻欢闭了闭眼,似要掩盖他内心太过悲凉的情绪,道,“你为什么不告诉我?”   薄云有点茫然:“告诉你什么?”   “诗音的头发,全白了。”   薄云的眼睛在那一瞬间睁大,仿佛也觉得不可置信,但她立即意识到了什么,很快掩藏好自己的情绪。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边,那暗暗朝自己使眼色、并且颇有几分得意神情的小家伙,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,只得上前一步,拉了拉自己二哥的衣袖:“因此她才不愿意见你么?随我来吧,二哥。”   薄云拉着李寻欢,走到那扇紧闭的房门前,她回头,犹豫了片刻,问道:“那本奇书的事情,姐姐告诉你了?”   李寻欢颌首:“它如今正在我这里。”   “如此,”薄云微微点头,若有所思,她轻轻敲了敲房门,唤了一声“姐姐”,随即缓缓推开那扇紧闭的门,对自家二哥道,“你也没有想过,姐姐的头发居然会白吧?她受了很多苦,这一次,你莫要再把她推给别人了。”   顿了顿,薄云又对房中那坐在屏风后的女子,轻轻说道:“姐姐,小狗蛋为什么这么做,你清楚的吧?”   原本正在伏案书写着什么的女子,抬起了头,迟疑片刻,终于松口:“你进来吧。”女子起身,从屏风后缓步走出,宽大的衣袍更显得她身形纤细,只是那一头散开的银白长发,令人只觉触目惊心。   这么些日子,李寻欢是第二次看见,没有第一次那么震惊,却更加令他心痛如绞,不由自主的上前几步,双手颤抖地捧起她银白如雪的发丝,近乎虔诚,此时此刻,他的悔恨之前,哪怕是个孩子也能从他的面貌中看出。   “寻欢。”一声落泪的低泣,林诗音扑进了面前男人的怀中,轻盈得如同一只蝴蝶,男人的身形晃了晃,随即伸出双手,如同抱着易碎的稀世珍宝一般,小心翼翼地回搂住她。   薄云立在房门前,看到这一幕,淡淡笑了笑,原本打算退出去,想了想,还是补充了一句:“打搅一下。二哥,当年有些事情,如果姐姐不想说,随后你且来问我便是。”   说完这一句,她便退出门去,将这二人世界留给了他们,这两个人,本是天生一对,真正是自己瞎折腾,才折腾出一个十年不见。听她家小外甥的口气,若不是他,薄云今天恐怕还看不到这一幕。   “你是说,姐姐和他见面后,第一件事居然是聊《怜花宝鉴》?”薄云愕然地看着孙驼子,得到他的肯定,她几乎是无力地摊到桌上,长叹一声:“姐姐你真是太不会抓住男人的心了……”   “好在有我,”若谷在一旁得意非凡,“若不是我,他们聊完那件事之后,几乎无话可说,表舅差点没拓荒而逃,这要是真的逃了,下次再见,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。”   “所以你暗算你娘,给姐姐的饮食里下了‘明镜里’?好狡诈的小子,居然连自己的亲娘都暗算。”薄云轻戳了一下自家外甥,但语气却是轻快的,最后还叮嘱,“表舅?这个称呼不错,以后继续这样叫二哥,怎样?”   “明镜里”是《怜花宝鉴》中记载的一种帮助易容的药物,可以使人须发皆白,年轻人变成一个老头子。此药无解,但七日之后会自动消解,对人体并无害处。   一想到自己二哥看见姐姐头发都变白时,那种吃惊悲痛到死的场景,薄云就暗爽。   “唉,没有我的帮助哪里行啊?有的时候女人就是要惨一点,才能获得男人的怜惜啊,”若谷摇头晃脑,还没十岁的小孩子,说起这些来居然头头是道,末了还补充,“况且,我这也只是再现,再现而已。”   再现什么?   十年前的林诗音,确实有一段时间,须发皆白。   逃婚和追杀的变故,塞外的风霜,独自怀孕生子的辛苦,对那人无尽的思念,令林诗音在最初出走的那一年里心力交瘁,竟然头发渐渐变白,一个月的时间,居然全都白了,靠着《怜花宝鉴》和薄云寻来的珍贵药物,她足足养了三年,才重新回复乌黑的长发。   “小乐,你为他起个名字吧。”薄云记得,刚刚生完孩子的林诗音,脸色苍白,寒冬天里依然汗湿重衫,疲惫得像是立即要离开,银白的长发更是刺眼无比。薄云想,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的辜负,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。听着姐姐的话,薄云手里抱着还在哇哇大哭的婴儿,不知怎么的,眼里浮现出一些怀念,她露出一个久违的恶作剧笑容,轻笑道:“狗蛋,就叫狗蛋好了。”   *   十年之前,薄云曾经确实是恨过李寻欢的。   从李园的婚礼现场出来,薄云立即带着林诗音上了事先备好的一辆马车,未防止节外生枝,她连流血的伤口都没有处理,快速出了保定城,一路向西奔去。   为了造成伤口很严重的错觉,薄云事先服了一种令血液凝固困难的药物,因此她的伤口虽然不深,但失血严重,脸色苍白,虽然她不停地告诉林诗音,她没有事,可是林诗音还是着急不已,连自己的嫁衣都撕下来为她止血。   但是突然间,马车停了。   一阵凛冽的杀气从四面八方袭来,车外赶车的雇佣马夫突然拔出一把刀,朝车内刺来。“姐姐,躲开!”薄云一声厉喝,迅速从背后拔箭射穿那人的咽喉,血溅当场,与此同时,马车的四面八方忽然响起此起彼伏的笑声。   女人的笑声,中气十足,一点不温柔、不动听,也不可爱,反而放肆而蛮横。   “大欢喜女菩萨的人,”一听这样的笑声,薄云拔出了腰间佩剑,递给林诗音,神情平静的告诉她,“我的老仇家了,没料到她们钻了这个空子来杀我。姐姐,你待在马车里,我很快回来。”   林诗音的武功并不好,也从来没有杀过人,就算她身上有伤,也必须杀了这群胖得要死、又很不好对付的老女人。   不然,她带姐姐的这次逃婚,就失败了。   一阵秋风吹过,落叶带着半干的暗红血迹,在风中打着旋儿落下。偌大的树林里,除了鲜血,就是尸体,那些胖得都能摊在地上的女人,个个睁大眼睛、死不瞑目地瞪着树冠之上的天空,那一支支羽箭就是结果掉她们性命的死亡之箭。   林诗音抱着自己的妹妹,她的半边嫁衣都已经被鲜血然后,却不是来自她的血。   “姐姐,答应我,绝对不要回去,”她的妹妹抚上她的脸,轻轻喘息着,鲜血还在不断从伤口中汩汩冒出,苍白的脸上神情认真而绝决,“我们姐妹俩,总有一个要幸福,你一定只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!”   如果不是那本随身携带的《怜花宝鉴》,林诗音真的以为自己会失去她唯一的妹妹。   这是她在世上最亲最亲的人了。即便要为此违反和那个人的约定,她也不得不求助和使用《怜花宝鉴》。   “那是我第一次知道,姐姐原来瞒着所有人,独自保管了一件这么重要的东西。”夜色下的茶室,薄云为对面的李寻欢沏了一杯茶,将当年的事情娓娓道来。   她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上花纹,轻轻道:“二哥,我告诉过你没有,这个蛊,也是那人留给我的。”   十五岁的少女,初次为了意气之争,行走江湖,却不料招人用毒物暗算,当掉了身上最后一样值钱的东西,被一辆骡车一路拉回了李园。   大夫说,再晚半个时辰,毒素就要侵入心肺,药石无医了。   “我不甘心,我好不甘心,明明我的箭法那么好,为什么会被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暗算?”薄云捏着茶杯,看着水中的茶梗立起,她低低道:“然后那天,我遇到了那个人。”   明明身体虚弱,她却偏偏要半夜三更去屋顶吹冷风,拿命不当命。   她不明白,为什么二哥可以在江湖上有这么大的名气,她第一次出门却只获得这么一个可笑的结局:“我不甘心,真的不甘心。”女孩低低的呢喃,竟然引来了一个含着笑意的声音回复:“那要不要我帮你?”   月光之下,那人仿佛乘月而来,忽然而至,衣袖翻飞,飘飘仿佛要仙去。直到今日,薄云依然记得自己初见那人的震撼,亦正亦邪的气质,妖孽一般的笑容,让人印象深刻,而那俊美的容颜反而不重要了,见过他的人,只记得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,却对他的五官记忆不清了。   “你可以帮我?”十五岁的薄云呆呆地反问。   “果然是个有趣的小姑娘,”那人掩袖轻笑,道,“看着你的八字和我夫人还有那么点缘分,我且送你一样好东西,你乐不乐意要?”   薄云其实没有听得很明白,她呆愣愣地点点头,心里实际上在想,这么好看的人,居然已经有妻子了啊。   那人从袖中掏出一物,在她的眉心轻轻弹了弹,薄云只觉得额头一凉,有什么活物似的东西进入了身体,她一惊,听得头上那人笑着告诉她:“小姑娘,这是好东西,不过得到了,也会付出一点代价。当然,你若不愿意要它,也是可以的。”   说完这句话,那人就消失了。   他种在她身上的,就是万蛊之蛊,其宿主可百毒不侵、强身健体,不仅有助内力修炼,连宿主的鲜血都是解毒的宝贝。   唯有娇美的容颜,是必须付出的代价。   薄云一直不知道,那人最后说的“她不要也可以”到底是什么意思,因为多年以来,她走遍大江南北想寻找这人,或者寻恢复容貌的办法,都一无所获。   直到她看到自己姐姐身上那本《怜花宝鉴》,还有随后追踪姐妹俩而来的孙驼子,他将此书的主人授意把此书的医者卷留给薄云的消息告诉她。   这个时候,她才知道,给她种蛊的人,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千面公子,王怜花。   “我学医静不下心来,姐姐为了我,也为了你的病,便潜心研究医者卷的医术,但她总对你存有愧疚,认为自己占了你的东西,”薄云为对面的男人又沏了一杯茶,淡淡道,“可是我不这么认为,我只觉得你负了姐姐,一想到便恨你入骨。”   她抬眸,清澈的眼睛直视着李寻欢,但眼中复杂的神色令人读不懂,她轻轻道:“于是我第一次翻开《怜花宝鉴》,特地为你去配了一种药,然后折返回去,让你服下。”   李寻欢忽然觉得头部有些隐隐作痛,一些被遗忘的记忆片段模糊闪现,他皱着眉道:“为何我记不清你曾经回去过?”   “因为这种药,叫黄粱一梦。”   黄粱一梦,乃催眠摄心之辅助药物,服用者神志不清,任人摆布,且清醒后对此段记忆完全没有印象——如李寻欢这样能记得起一些片段的,已是凤毛麟角。   听了薄云的叙述,李寻欢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,他愣愣道:“然后呢?”   “然后、然后……”薄云从椅子上突然起身,躲到了一根柱子后,只露出两只眼睛,小声道:“大欢喜女菩萨在中原的弟子,还有那么几个没被我干掉,我去找了她们。”   李寻欢的脸色一时间变得十分精彩。   “这群女人肥得要死,偏偏要弄采阳补阴那一套,最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,所以……我……”薄云这回彻底躲到了柱子后,遮住她羞愧的神色,“我那时气不过,就和她们如此商量,存心要恶心你一番,不过、不过我也没想到……她们为了助兴,身上居然带了烈性春/药……”   李寻欢一时只觉得头疼得厉害,他突然理解为什么薄云一定要自己来和他说当年的事情了,因为完完全全,她就是罪魁祸首。   “我那时小,不懂事嘛,不过、不过我最后也没让那群女人碰你啦……”薄云的声音弱弱的,小声道,“我把你带回去交给姐姐了,后来、后来的事情你都能够猜到了吧?”   现在李寻欢连一丝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。   自己真是小看了这个小表妹。   李寻欢万万没想到,自己曾经在薄云手下栽过这么一个大跟头,险些被那群胖女人搞得晚节不保,而他居然一点都想不起来。   忘掉了,也是好事情啊。   摇了摇头,李寻欢苦笑一声,“黄粱一梦”让人想不起来中了药效时的事情,算是贴心之举么,毕竟无论是谁,那段记忆都不算愉快。   轻轻叹了口气,没有再和薄云计较那段糟糕的往事,李寻欢遍布血丝的眼睛里总算露出一点愉快的神色,他抬起头,看向薄云,确认道:“这么一说,若谷的确是我和诗音的孩子?”   “当然,”揭过自己那段熊孩子才干得出的往事,薄云总算自在了一点,提起这件事,她也觉得高兴,颌首笑道,“晚了十年,不过还是恭喜二哥,一次中奖!”   此话一出,李寻欢脸上好不容易露出的笑容立即僵了僵。   他长长叹息一声,无奈道:“小乐,你再如此口无遮拦,真的会嫁不出去的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断更好几天,都有点忘了要写啥→_→   ☆、你是谁   密林。   参天的大树,纵横交错的树藤树根,连阳光都很难透进来。   一个白色的身影在密林里疾奔,纤细的身形,该是女子,明明后面没有人在追,可是她却跑得很快。并且她对这片林子,似乎十分熟悉,灵活地在岩石树木和小溪中穿梭,偶尔惊动几只小鸟。   “阳生灵芝,阳生灵芝,你在哪儿?”女子一面施展轻功飞速奔跑,一面焦躁地默念这这个奇怪的名字。   灵芝乃是喜阴之物,但有一种奇异的灵芝却偏偏生长在茂密丛林中唯一有阳光的地方,薄云已在这片林子里盘桓一月有余,却始终没有找到她需要的这种宝贝药草。   自梅花盗一案的风波过去,已有一年有余,告别二哥和姐姐,她和阿飞同行了一段,随即分道扬镳,她往西南边长满神奇药草的大山中去,继续寻找她需要的神奇药材,而阿飞依然前往中原。   ——不过这一次,他并非独自,而是有人陪着。   这一年,说长不长,却也发生了不少有趣的事情,但在家中呆久了,薄云总忍不住要出来。其实如今,她对解除自己身上的蛊已没有太多执念,却还是跑出来寻找药材。   或许是因为,姐姐和二哥太幸福了,她觉得自己在那里住久了,总怪怪的,好像有点多余。   反而不管怎样,她也喜欢如今这种独来独往的日子。在密林里飞快跑动着,周围的林木渐渐没有那么密集,似乎到了边缘地带,可是此处却静得出奇,别说普通动物的响声,连鸟鸣都没有,简直是万籁俱静。   薄云感觉到了迎面拂来的风——   和风中冰冷的武器味道、血腥的味道。   是猎人?   不像。   她放缓了脚步,踏在树叶上亦不发出一点声音。   前方有人。   薄云的弓已举起,手已搭上背后的弓箭。   她又试探性地往前走了一步。   忽然一道寒光,夹着凌厉的风势,直朝薄云的要害扑来。   来者无声无息,一顶宽大的斗笠遮住了此人的样貌,但是其飘忽诡异的身法,和快得堪比阿飞的剑,均让薄云悚然一惊。   高手!   身随心动,薄云一个高高翻身跃起,同时连射两箭,纵横大漠无敌的箭法,在此人身上竟然全部落空,只碰到了此人的斗笠。   “咔,”一声脆响。   糟了!就在这时,风声从背后扑来,薄云还未落地,那人竟在不转身的情况下,反手给了薄云一剑,出手的路子极其诡异,居然是从未见过的剑法!薄云咬了咬牙,拿手中长弓权作武器一挥,逼退那人的剑锋,自己就势一滚,避过满地的尸体,只听得“撕”的一声,头巾在她起身的时候被剑锋刺破,撕裂成无数碎片。   左手剑!   薄云连退两步,盘上长藤,转瞬又给了那人两箭。弓箭的优势在于远攻,她必须得与这人拉开距离。   可是这人绝不会顺她的意思,也不知道是什么奇怪的身法,这人“噔噔”两步上树,随手一挥,那剑锋居然从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,直直刺向薄云咽喉。   匕首出鞘!   薄云仰头,电光火石之间,她的匕首已正抵上那人的剑。   一柄极薄的、和阿飞一样没有剑鞘的剑。   “铛”,轻轻一声落地的响声,这人被薄云用箭刺破的斗笠,终于不堪重负,裂成两半,落到了地上。   就在这一瞬间,薄云下意识抬起了头,终于看清了这个不速之客的真容。   是不认识的人。   但却有一双令她似曾相识的眼睛。   薄云的身形微微一晃,随即如一片落叶般从树藤上飘飘而下,右手无力垂下,锋利的匕首从指尖滑落,“叮当”一声跌落在岩石上。   这人从空中向她刺来,极快的剑速,杀人的剑法,冰冷的利剑。   薄云又一次看清了他的面貌。   灰色的,既没有感情,也没有生命的眼睛。   她怔怔地站在那里,并没有闪避,只盯着那刺过来的一点寒星,轻轻道——   “小荆?”   疾风忽然停了。   这人的身形一转,忽然变了势,落在地上,随手将剑插入腰间,踏过满地的尸体,他直起身子,薄云这才发现他很高很瘦,那双灰色的眼睛几乎是在俯视着她,漠然地、仿佛空无一物地朝薄云看过来。   “你是谁?”他问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自己给自己撒花   ☆、故人   “你是谁?”   荆无命很少说话,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,他的声音低沉而嘶哑。通常荆无命只问话,不答话,而当他问完了他想知道的事情,他的剑必定出鞘!   一出鞘,必取人性命!   但是——但是对面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,她竟闭口不言,并不回答他的问题。   缠在她头上、包住她大半张脸的头巾,已在先前的缠斗中掉落,露出一张有着奇诡花纹的脸来。   女人,一个貌若无盐的女人。使用弓箭,身手不低,荆无命从没有从主人的口中听说过,江湖上有这样的女人。   可是他也并不关心。   他又问了一遍:“你是谁?”   如果这一次这个女人再不回答,他绝没有耐心再问第三遍,他手中的剑已随时准备再次浴血。   可是这一次,她依然没有回答他。   她居然松开了执弓的手——这是一个不准备再动手的信号。   然后她用从怀中摸出了一样东西。   此时,天渐渐阴下来,乌云遮住了阳光。   荆无命以为那会是暗器,毕竟江湖上很多技不如人的家伙,会使用这种东西保得一命。   但那既不是暗器,也不是毒药,而是一张纸。   准确来说,那是一对纸折的小人。   两个小人手牵着手,竟是用同一张纸折成,有头发有衣服,手工精巧得很,只是周围都起了毛边,纸张也发黄,似已很旧。   荆无命觉得那样东西很眼熟,可是一时之间,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这东西和自己有什么关系。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,看向对面的女人,冷冷问:“这是什么?”   女人仍然没有回答他。她俯身,径自将那对纸人放在了面前凸起的一块岩石上,然后抬眸,注视着他的眼睛,低低道:“还给你。”   她将掉落在地上的头巾拾起,重新包在头上,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,她纤细的背影映在荆无命的眼中,他能看见她背后的空门大开,只要一剑,一剑就足以取她性命。   不过,荆无命从来不屑在对决上占人便宜。   于是他也收起了自己的剑。   莫名其妙的女人。   荆无命皱了皱眉,扫了一眼满地的尸体,他已完成了主上交代的任务,虽然被一个女人贸然闯入,但她并不是目标,放过也无妨,他已可以回去复命。   但是……   那对纸折的小人,仿佛磁石一般,牢牢将他的目光吸引过去。   其实荆无命很少有想知道的事情,因为除了杀人的剑法,他什么事情都不愿意去想。可是自从那个女人喊出“小荆”两个字后,他却不由自主地在脑海里反复地思考,她是谁?她为什么会这样叫我?   明明,这个称呼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被人提起,久远得他也要忘记了。   荆无命捡起了那个女人放在岩石上的那对纸人。很旧的纸,薄且脆,看得出那个女人很爱护它,一直保存得很好。   荆无命闭了闭眼,努力想回忆出这种纸人的折法,可是记忆里唯有模糊的几个动作,无论如何也无法还原全部。   除了剑法,很多事情他都不想再记得,也不愿去回忆。   久而久之,该忘的,不该忘的,他都已想不起来。   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走远。   荆无命握着那对纸人,抬起头,远远的,密林的深处,一道纤细的身影立在阴影之中,看不清表情,但他知道,她必定在看他。   此刻,一道惊雷突然响过天际,淅淅沥沥的雨滴落下,紧接着越来越大,很快变成瓢泼大雨。   下雨了。   即便是枝叶茂密的密林,也挡不住如此的雨势。荆无命习惯戴着的斗笠已被那个女人劈成两半,没有了能用来避雨的器具,他的衣裳很快被雨水打湿,包括那对握在他手上的小人,即便他将它放入了袖中,也迅速和袖子一起被雨水打湿,化成了一团。   “我会还你。”   荆无命说。  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,为什么他不立即回去向主上复命,却跟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在密林中冒雨行路。   沉寂得本只有雨声的行走,却被他这一句话打破,前面的女人身形微顿,随即摇了摇头,轻轻道:“不必了,毁了就毁了吧,那本来就是你的。”   这是这么久以来,她说的第二句话,也是最长的一句。和她的样貌不同,她的声音很好听,好听得令荆无命的心神微晃。   ——因为实在是太熟悉了。   有一些东西,即使心已经忘了,可是身体依然忘不了,在它出现的那一刻,身体对那种熟悉的感觉产生迅速的反应,以至于他的浑身上下都在叫嚣——这不可能!绝对不可能!   “你到底是谁!”再响的雨声也盖不住这冰冷的声音,寒气逼人的剑锋抵上女人后背的要害,只要轻轻一刺,她就会命丧黄泉。   女人缓缓转过身来,她的长发已被雨水打湿,狼狈地贴在脸上和身上,但她的眼睛却清澈而温和,美丽得一如初见,她微微朝他笑了一下,再次轻轻唤道:“小荆。”   荆无命的左手忽然剧烈地颤抖起来。   这是他握剑的手,是他杀人的手,永远的稳定如磐石,从来也不会抖动!   “这不可能……你不可能是她……”雨水顺着荆无命的额上发丝淌下,顺着下巴流入衣襟,冷得彻骨,他的额上青筋根根暴起,一双死灰色的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她,他整个人本来看来就像是用一块灰石刻出来的。   但现在,这双死灰色的眼睛却带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之色。这块灰石,也像是火山喷发、岩浆爆裂之前的石头!   女人用手抓住了他颤抖的剑尖。   剑很锋利,有血从女人修长白皙的手指中渗出,极艳的鲜红,极冷的苍白,形成鲜明的对比。   荆无命的手颤得更厉害。   可是他的眼神却极其茫然,他看着她,又好像没有再看她,他伸出自己的右手,缓缓抚上女人近在咫尺的脸颊,脸上大片大片的花纹熟悉而陌生,他低喃着:“不可能的……她……她很早就死了……”   这话不像是说给她听,更像是说给自己的,低声说了一遍又一遍,似是永无休止。   “笨蛋。”女人的声音里带上了哽咽,雨太大,他不知道她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,可是她这两个字一出口,荆无命连握剑的力气都没有了,他任凭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用空空的一只手夺下他最重要的剑,并且毫无顾忌地上前紧紧抱住他。   冰冷的雨水,湿透的衣衫,但紧贴上来的身体却极温暖。   “差一点,只差一点,我就要真的以为,你已忘了我。”荆无命听见女人在他的耳边低声呜咽,湿热的气息喷出,烫得他的皮肤从那一处起,热度一寸寸蔓延开来。   “还好,还好我没有放弃,还好我回来了。小荆……小荆你知不知道,我找了你十年……真的、真的差一点就以为你死了……”女人紧紧抱着他,她的力气对荆无命来说一点也不大,纤瘦的胳膊一扳就能断,可是他却连推开她的勇气都没有。   ——不,他根本就不想推开她。   他很想她能这样一直抱着他,不要再放开。   “阿云。”荆无命听见从自己的喉腔里发出这样两个音节,嘶哑低沉,没有了当年的稚嫩清脆,明明是熟悉到了骨子里的称呼,但十年之后,当他再次叫出口的时候,却发现竟然被他说得这样难听。   荆无命立即紧紧闭紧了嘴巴。   他突然再也不敢开口喊她的名字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居然敢忘记妹子,小荆是会遭受上帝(PS作者大人我)的惩罚的!哼唧!   ☆、大雨   天色暗沉如同凝滞的墨色,窗外是瓢泼大雨。   柴火“噼里啪啦”几声,几点火星溅起,橙色的火焰照亮这座密林中的猎人小屋,隔绝了外面的雨水、大风和湿冷的空气。   架起的衣服围着火堆被烘烤着,湿透的布料在木板的地面留下一圈水渍,木屋里的两人皆仅着薄薄的单衣,半干未干,贴在身上,这感觉并不好受。   木屋里安静得只有火星溅起的噼啪声,和外头的雨滴打在屋檐上的声音。   女人光着脚踩在木板上,白生生的小脚踏在上面走着,一点声音也没有。   她站在男人的背后,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腰,将侧脸轻轻贴在男人肌理分明的背部,抱住了他。   “你为什么不坐?”她问。   男人沉默了一会,才低声道:“不该坐。”   这间木屋并不大,也不高,男人笔直地站在火堆旁,头顶几乎都要碰到屋顶。   他实在很高,不仅高,而且瘦。   男人听见她轻轻叹了口气,这一声叹息,又轻,又柔,仿佛带着无奈,又带着心疼和惆怅。   如同这屋外连绵不绝下着的大雨,细细密密的雨丝,竟然能将他的心困住,困住再也出不来。   “唯有站着,才能永远保持警惕,”女人抱着他的手臂渐渐收紧,她的声音里居然隐隐有了愤怒,“这个该死的道理,是谁教你的?”   “我要杀了他。”   女人这样说。   荆无命没有回答。  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应该说什么。   他甚至不想开口,只要一开口,他就能听到自己发出的那种嘶哑的声音,缓慢的语调,既无高低,也没有情感。   这声音就像他本人一样,漠视一切情感,一切生命——甚至他自己的生命。   但是,很久很久以前,当他还和薄云在一起生活的时候,他的声音并不是这样的。   她一定觉得我现在的声音非常难听。   荆无命很肯定地猜测。   因此他再一次紧紧闭紧了嘴巴,连哼一声都不愿。   “小荆,这样站着,好累啊,”女人缠着他的腰,从他的背后绕到跟前,抬头注视着他的眼睛,轻轻道,“我想要你和我一起坐下来,你会坐下吗?”   荆无命没有说话,他依然一动不动,如同一尊石像,他甚至连头都没有低下,只有那双灰色的眼珠子往下转了转,看向她。   ——却又好像没有在看她。   他的瞳孔很大,所以当他看着你的时候,好像并在看你,他并没有看你的时候,又好像在看你。这双眼睛既不明亮,也不锐利,但却有种说不出的邪恶妖异之力,无论是谁看到了,心头都有些发冷,似乎一直冷到骨髓里。   而且,无论谁被这双眼睛瞧了一眼,心里都会觉得很不舒服,很闷,闷得像是要窒息,甚至想呕吐。   可是薄云此刻就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双眼睛。   他不动,她也不动。   他的眼睛始终没有变化,可是渐渐的,渐渐的,她的眼神开始变了。   ——终于,荆无命终于从她的目光中,读出了恐惧。   多么熟悉的目光!有多少人都曾经用比这更加恐惧的目光看过他,然后死在他的剑下!   现在,终于、终于他也从薄云的目光中,第一次看见了恐惧!   “你怕了?”说不出是愤怒还是悲伤,他又一次开了口,但一开口,他立即后悔了。这次不仅仅是嫌恶自己的嗓音,更是害怕她的回答,他几乎已可以想见,她会如何回答他。   为什么要问?荆无命,你为什么要多嘴地问这样一句废话?   他咬紧了后槽牙,阻止自己再说出任何一个字来。   而此时,他面前的女人却轻轻闭上了眼,不再让他读出她眼中的任何情绪。   可是她的面上竟渐渐浮现出怀念的神色。   “我记得,你的眼睛以前是银灰色的,很漂亮,在阳光下能反射出彩色的光来,我最喜欢看你的眼睛笑起来的样子,那个时候最漂亮。”   女人伸出手,沿着他的脸颊抚摸上去,想要摸一摸他的眼睛,可是却发现他太高了,她竟然够不着。   她无奈地睁开了眼,朝他笑了笑:“你真的长大了,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你会长得这么高。”她的脚稍稍踮起一点来,总算摸到了他的眼睛,男人的睫毛下意识颤了颤,但很快又回复如常,依然漠然地盯着她,似乎压根没有听见她在说什么。   薄云抬眸,再一次望进他的眼睛,静静地开口:“小荆,找了你十年,想过很多种可能,却没有想过你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。我承认,我怕了,你现在的眼睛,非常可怕。”   ——因为她再也不能从这双眼睛中看到漂亮的光彩。   那根本不能称之为一双人的眼睛,当然不是野兽的眼睛。   这双眼睛,漠视情感,漠视生命,漠视一切,包括他自己。   这双眼睛是死的。   死灰色的,死人的眼睛。   “可是,”带着叹息,她再一次开口,修长的手指沿着他的眼角往下,轻轻抚摸他脸上那三条已有年头的伤疤,忽然微微笑了一下,道,“可是我还是愿意亲一亲它。”   捧住男人的脸,女人再次踮起脚尖,试图如十年前一样亲吻这双眼睛。   可是他太高了,她努力踮着脚也够不到,而男人依然笔直地站着,连微微弯一下腰都不肯,唯有那双注视着她的眼珠子,能反映出男人并非一尊毫无反应的石像。   女人瞥了瞥嘴,忽然不踮脚。   她放弃了。   男人在心底冷笑。   可是他这样想的时候,突然感觉自己的双脚各有一物压了上来,肉粉色的脚趾,白皙粉嫩的小脚,压在男人的脚掌上,对比分外明显。   女人勾着他的脖子,站在他的脚上,再一次踮起脚来。   这一次她终于亲到了他的眼角。   荆无命面无表情地盯着这个几乎全身都紧贴着自己的女人,死灰色的眼珠子一点情绪不露,反倒是女人,亲到后露出一个成功的得意笑容,轻巧自如地从他的脚下跳下来,仿若真的一点也不怕他。   她甚至仰着脖子看着他,比了比自己的身高,啧啧道:“真是男大十八变,我记得你小时候才那么点大呢,现在居然给我长得这么高了,让我情何以堪啊……”   自始至终,薄云都在自说自话着,荆无命连一个音节都没有发出,她简直像是在对着一尊石像说话。   终于她觉得有点累了。   “长大了变得好不可爱,真不知道是谁将你教成这个样子,如果是我的话……阿嚏!”正说着话,忽然一个喷嚏打了出来,薄云吸了吸鼻子,抬头瞄了一眼对面的男人,见他依然没有任何反应,不由得摇了摇头,失笑,不知自己在期待什么。她终于干脆地转过身去,往前走几步,坐在了离火堆最近的地方,双臂抱着膝盖,用最能保持温度的方式,自己给自己取暖。   随着她离去的方向,荆无命的眼珠又转了转,注视着那个抱膝坐在火焰前的女人,他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。   和记忆里不一样。   她怎么会变得这样娇小。   以前,在那个时候,她是能完全搂住他的,在他唯一的一次感染风寒的时候,她就是那样彻夜抱住他温暖他的。   可是现在……   荆无命低头,看着自己伸开的大掌。   他竟然觉得只用一只手就能将她抱起来。   其实,其实她并没有变。   十年不见,她和当初相比,变化并不大,变的是他,也唯有他。   说不清内心是何等滋味,荆无命紧紧捏紧了拳头,像是那拳头里握着的是时光,而他想要把这东西彻底捏碎。   此时此刻,凝视着跳跃的火苗,薄云也在想着,他的确变了很多。   她记得,当年被伊哭和蓝蝎子追杀的时候,他划伤了脸颊,却记不太清是什么样的伤痕,不知是不是他脸上如今的那三条伤疤。   如果不是那双极具特色的眼睛,她想自己根本不敢确定,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小荆。   十年的时光,他到底经历了什么,他一个字也不肯跟她说,就连他现在叫什么名字,他也不肯告诉她。   或许……或许是她太过执着了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轨迹,她和小荆的交集,大概在十年前就已经结束,而他现在的生命,她已没有任何权利走入和干涉。   看他刚刚漠然的反应,你就应该知道吧,薄云。   她自嘲地笑笑,笑自己的自以为是,笑自己以为他还是当年那个需要她照顾和关爱的男孩。   却不知道他早已长大,强大得不再需要她。   “阿嚏!”糟糕地又打了一个喷嚏,薄云微微有些懊恼,仗着自己一贯身强体壮,虽然这木屋她住了许久,却没有备下任何防寒的药物,不料今日淋了一场大雨,居然打了两次喷嚏?   要不去翻翻看有没有姜吧?薄云这样想着,正准备起身,整个人却忽然向后倒了倒,竟然毫无防备地被人圈进了怀里。   她的眼睛瞬间睁大,不由自主地喊道:“小荆,你……”   男人的身材颀长,手长脚长,从背后将她揽在怀里,把她完完全全圈入自己的身体,一点也不费力。   薄云有点惊讶。   其实惊讶的不仅是她,荆无命亦有些愕然,他只想着这样能让她暖和,却没有想到把她居然这样小,竟然能被他完全抱在怀里。   而且怀中人的触感竟然如此的温软。   荆无命并不是没有过女人,所以他并不是不知道女人摸起来的感觉是什么样。   可是她是阿云 。   阿云是不可能和她们一样的。   “小荆?”   略显疑惑的声音从怀中人的嘴里发出,她的脸微微侧着,露出白皙光洁的额头,和服帖着贴在侧面的乌黑长发。   荆无命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股近乎暴虐的冲动,他想狠狠地压上她的唇,不让她再发出一点声音,他还想紧紧地把她这样抱着,揉碎在怀里。   这样她就不会再用那种恐惧的眼神望着自己,也不会再拿用那种叹息而温柔的口气和他说话。   这样的话,无论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,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,她都能一直属于他。   “小荆?”怀中的女人动了动,声音里带着笑意,安静温婉,纯良无害:“你不要那么大的劲啦,虽然很暖和,可是抱得我都喘不过气来了。”   几乎是在她说话的同时,荆无命的手立即下意识地松开了些,令女人能在他怀中找到一个最舒适的姿势倚靠。   薄云的长发散开,披在肩上,他不由自主地用唇角去轻轻碰了碰,微湿的触感,并不算好。察觉到他的小动作,她轻轻侧过头来,由于角度的原因,她并不能看见他的脸。他也只能听见她的声音依然疑惑着:“小荆,你在干什么?”   没有,没有什么。   荆无命在心底里无声地回答。他再一次圈紧了她,将自己的头挨着她的头,靠在她的肩膀上。   算了,这双令人恶心的眼睛,只要你还愿意亲吻,我就什么都随你。   ☆、白日   枕在他膝上沉睡的女人,肌肤白里透红,睡相安然沉静,好梦正酣。   荆无命苍白的手指轻轻抚过她的脸颊,那里有两个蚊虫叮咬出来的小包,在深山老林里行走,这样的事情总是免不了的。   似乎感觉到了痒,女人轻轻动了动,换了另一个同样能让她觉得舒服的姿势。   荆无命背脊笔直地坐着,任凭她随意在他的腿上动来动去,沉默,一动不动,仿若是守护的姿势。他的目光从那两个凸起的小红点上转移,看向女人枕着他的那一半侧脸。   大片青黑色的繁复花纹,诡异得令人不寒而栗。   荆无命的指尖在她的脸上轻轻划出一个小小的圆圈——   十年前,她的脸上只有那么一点点纹路,而现在已经蔓延成了这么大一片。   他记起昨天晚上她同他说的话。昨晚她说了很多很多,她告诉自己,这十年来她都做了些什么,她是如何设法找他的,他还知道了她脸上的蛊原来是有解的,只是还需要几味药。   阳生灵芝,双色并蒂莲,血藤叶。   她还在帮她的姐夫找药,治疗肺部疾病的两种药,不过是什么他并不关心,也懒得去记。   “小荆,那日我被伊哭暗算,跌下山崖,好在攀住了一棵老藤,万幸没有死。好不容易找到回山崖的路,却只看到一滩血迹,还有我当年给你、你没有拿去当掉的那块玉,玉都碎了,很不详,我很担心,想找你,可是身上的伤太重,找了没多久,我就支持不住晕过去了。”   “我养了几天的伤,还没有大好,却有镖局的人来找我,交给我一封请帖,是我姐姐和一个陌生男人的婚礼。我知道姐姐喜欢的是我二哥——就是我现在的姐夫,猜想应该是出了什么事,所以急急赶了回去。”   “我没想到,这一回去,就出了很多事情,九死一生,最后只得带着姐姐远走塞外避开风头,一避就是一年多,等到我再试图回来找你,已经一点痕迹都没有了。”   “小荆,当年是不是有人带你走的?我后来回来查,居然一点你在那里生活过的痕迹都没有,那个带你走的人想要你去做什么?你这些年都怎么过来的?”   ——我是不会告诉你的。   抚摸着沉睡中的女人柔滑的长发,荆无命在心底默默地对她说道。   他不会告诉她,当年她坠崖后,他拖着身上还在流血的伤口,守在崖边等了多少天,等到几乎彻底绝望。   然后主上发现了他。   他至今都不知道,主上给他看的那具据说是“阿云”的尸体,到底是谁的,他也不需要知道。   因为天亮了。   望着窗外透进来的晨曦,鸟鸣声声,荆无命低低道:“雨停了。”   “你要走了?”   才从睡梦中醒过来的女人,带着浓重的鼻音,她不自觉地怀抱住他的腰,蹭了一下,无论是初醒后声线,还是她如今的动作,都透着一股慵懒的妩媚。   只是她不自知而已。   即使是坐着,荆无命的背脊依然挺得笔直,女人的动作似乎对他没有丝毫影响,他静静凝视着身下抱着他的女人,缓缓点了点头。   薄云的动作顿了顿。   她轻轻叹了口气,离开他的怀中,她坐起的瞬间,如瀑的长发披散下来,精致的锁骨从松散的里衣领口不经意露出。   荆无命的目光迅速移开,他站起身,将架子上晾干的那件不长的外袍披到她的身上。   薄云没觉得这有什么奇怪,她现下只关心这个人要走,不由得叹了口气问道:“我能跟你一起走吗?”   他没有说话,却摇了摇头,以示拒绝。   薄云忍不住又叹了口气,再次相逢,她发现他的话少得可怜,虽然十年前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话也不多,可是没有现在这么少,从昨晚到现在,他说的话统共不过两三句,简直令人发愁。   “可是我想和你一起走,我担心你,”她上前一步,从后面抱紧男人劲瘦的腰,低低道,“小荆,你现在的状态,给我的感觉一点也不好。”   “不用你操心。”低沉嘶哑的嗓音响起,声音里的冷意十足,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。   薄云的手臂被他扳开。   晨光之中,男人打开小屋的木门,瘦削的背影笔直如同一柄利剑,步伐奇怪、但却坚定缓慢地渐渐消失在薄云的视线中。   算起来,薄云漂泊江湖已有十五六年,她有一些仇人,也有一些朋友,可是却没有哪个人能长久地驻足在她的生命里,包括亲人。   姐姐是,二哥是,阿飞是,如今小荆也是。   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活,她只能是过客。   薄云轻轻垂下眸子,无意再挽留,只淡淡道:“我知道了,江湖险恶,你自己万事当心。”   当她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,那个高瘦高瘦的背影已经再也看不到了。   “总算了却一桩心事呢,薄云,你在期待什么,知道他活着,并且活得好好的,不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吗?”对自己自言自语着,心里的惆怅说也说不出来,唯有通过一些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。   当荆无命走出去很远,终于忍不住转身,循着猎人小屋的方向看过去的时候,看见了密林里升起了一缕袅袅的炊烟。   薄云在做早饭,哼着歌做早饭,一个人的时候太多,她总得学会自娱自乐。   这时窗台上有鸟儿啄木头的哒哒声。   “小白鸽?”望着那只啄木头的漂亮鸟儿,薄云微讶。   鸟儿的脚趾上系着一个青色的小竹筒,解开后打开来,果然是一张信笺。   署名是阿飞,但是字迹龙凤飞舞,大气自成一家,阿飞可没有这么好的书法。   薄云一看,就知道这信当然是阿飞那个新认的小表妹写的。   “已寻到铁传甲的仇家,是否前来?”——信很短,除了这句话,只附了一个联系方式,不过寥寥几语,足够薄云明白,铁传甲自和二哥分别后许久不归,估计很可能是因为仇家的事情,此时阿飞和他的那位神秘的表妹找到了人,她自然要去。   这片老林的一天,从太阳初升始,至月亮挂上梢头止,除了少数动物,没有生灵会在晚上冒险外出。   但是却有一个人在晚上的森林里慢慢走着,他的走路方式很奇异,这个人也很高,月亮照在他那双死灰色的眼睛上,看起来就像幽林里的鬼魂。   可是猎人小屋里没有灯光。   没有人。   她的东西都不见了。   她走了。   这个在晚上看起来像森林幽灵的男人,在打开木屋的门,望见空荡荡的黑暗屋内的时候,怔了一怔,随即低头,盯着自己手上那株在月光下发着荧光的灵芝。   阳生灵芝。   他找到了。   “阿云……”没有人的时候,男人终于敢再次叫出这个名字,他捏了捏手中那株珍贵的药草,长久地默立在那里,他那双死灰的眼睛,空空洞洞地凝注着远方,仿若一尊亘古不变的石像。   忽然间,寂静的丛林里,有鸟儿从睡梦中惊起,大片大片地往夜空上飞去,浓烈的杀气令这群敏感的生灵纷纷逃窜。   因为荆无命嘴角突然露出了一丝笑意。   江湖上的人,谁也没有看到过他的笑,连他自己都已几乎忘却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笑的。   他笑得很奇特,因为他脸上的肌肉已不习惯笑,已僵硬。   他的笑容不但很奇特,而且还仿佛带着种说不出的讥消之意,随着他嘴角牵起的奇异弧度,他手中那株发着光的灵芝逐渐碎裂,最后碎成颗颗粉末,层层铺落在冷冰冰的空旷地板上。   低沉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,男人自言自语的语气,和他的笑容一样充满讥诮,他对自己说:   “你看,没有人会等你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重要的对手戏本来应该修了再发的   可是我懒得改了,应该不会比修后差太多吧~因为游戏今天到了还木有玩的呢!我去玩一会!   ☆、第 22 章   铁传甲在李园做了十年的仆,跟随李寻欢走南闯北,又漂泊十年,最是忠心不过,他对李家其他人来说,也不仅仅是一个仆人而已。关于他二十年前的仇家一事,薄云很是重视,日夜兼程赶到了飞鸽传书中所写地点。   居然还是在保定。   薄云到达的时候,第一眼就望见颓然坐在角落中的铁传甲,那刚直得仿佛无人能折断的脊椎竟然弯得厉害,好似要把整个人都埋在腿间。   “铁大哥……”薄云迟疑着唤了他一声。   铁传甲抬起头,眼珠里血丝遍布:“二小姐,那件事我本已打算带进坟墓,永远不让人知道!但现在、现在……唉……”   这屋子里除了铁传甲,还有一个又高又大又胖的独眼妇人,看起来像是个屠妇,此外还有挑着扁担卖豆腐的,有……   薄云客气地朝他们拱拱手,问道:“几位是……”   “他们是中原八义,曾经,”一个平静无波的女音响起,屋子一侧站立的短衣少年背后,露出一双漆黑如猫的大眼,“云姐,当年铁传甲入住他们大哥的家中,谁知来了一帮匪人,杀人劫财,偏偏铁传甲毫发无损,剩下的这七义认为是他带歹人进来,因此恨上了他。日子过得再落魄,也要设法杀掉铁传甲,这血案,算起来已快有二十二年了。”   奇怪的是,这少女说完后,在场的中原八义居然无人接话,无不低头沉默着,薄云甚至感觉自己从他们身上看出了愧疚。   “真相是?我并不相信铁大哥是这样的人。”薄云问。   少女接着道:“真相便是这中原八义的大哥为了养家糊口,自己去做了劫匪,这才招来仇家追杀。为了保全这人死后的名声,铁传甲就算知道一切,也绝不肯透露一句。”   薄云“啊”了一声,看看那沉默的几人,又看看埋头坐在角落的铁传甲,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,叹了口气:“铁大哥,你不要怪我多事,你替他隐瞒这么多年,已经够义气,若还要为此搭上自己的命,这便是愚蠢了。”   “二哥近来时常念起你,说起来你也快两年没见他了吧,去看看吧。姐姐说,他最近喝酒喝得少了,也不怎么咳嗽,日子过得很舒心,你去见见现在的他,一定会感到高兴的。”   一桩多年悬而未决的悬案至此真相大白,让中原八义和铁传甲一同待一会,双方各自了却一下心结,薄云转身出了屋子,短衣少年随之而出,而那先前说话的少女则漫步跟在少年身后,温温吞吞的模样,却非牵着少年的衣角不放。   见此,薄云微微一笑:“阿飞,念安,这事多谢你们二人劳心,总算没有铸成大错。”   阿飞点了点头。   那跟在他身后的少女却慢慢道:“表哥,事情搞定了,现在能跟我回去了吧。”   阿飞不动,甚至懒得搭理她一样。   少女竖起三根手指,眉梢上挑,与此同时那双美丽的凤眼也微微上翘:“我陪你去看了林仙儿,还帮你查到了铁传甲当年血案的真相,你也需得陪我回去,见一次我父亲。”   阿飞冷冷道:“我没答应过你。”   少女睁大了眼,似是有些气恼,红晕慢慢浮上脸颊,可是却不太会反驳,说话变得结巴:“你、你怎么这样……虽然没承诺过,可是、可是不应该礼尚往来吗?而且、而且那是我父亲诶,你见到了他,那也很快能见到那人啊,你难道不想……”   话未说完,阿飞已转身就走,留下少女一人呆愣在原地,似是手足无措,仿佛被贸然丢弃的小猫一只。   不知怎的,薄云有些想笑。   说起来这少女念安的身份也是成迷,一年前薄云和阿飞同行,知晓阿飞心中还有林仙儿,薄云便刻意带着阿飞去寻她,却嘱咐他不得露面,有意让他看见林仙儿的真面目,也让他涨涨江湖经验。   那段时间正是阿飞情绪跌落谷底之时,这名少女是在路上偶然遇见的,似是从海外而来,衣裳奇异,带着一点东瀛风格。那是少女正在上街买东西,可拿出的都是一锭锭足两黄金,这街上小贩哪里找得开?偏偏少女很喜欢那只竹编的小狗,竟干脆决定拿一锭黄金去换。   见此,薄云不由得对如今年轻女孩二的败家感到无语,决定上前掏两枚铜钱为她付账,可这时阿飞却突然开口:“我会编,不要你钱,怎样?”   少女回过头来,睁着一双微微迷茫的眼睛望着他,随即缓缓笑了:“好啊,那我便跟你走。”她一笑,那双雾蒙蒙的眸子便似云开雾散,露出万丈光芒,原本有些冷冰冰的气质顿时消失不见,隐隐现出一种慵懒的妩媚,浑然天成。   这少女便是念安。   薄云记得,第一次见念安的时候,觉得她有些面善,再加上很少主动开口的阿飞竟然愿意为她编小狗,薄云也对这个少女产生了几分好奇。   后来她才发现,自己之所以觉得念安面善,是因为她和阿飞在眉眼上有一两分的相似之处,乍一看非常像,可是仔细一瞧,却又觉得无一处相同了。   “表哥”——耳边好像又响起念安唤阿飞的声音,薄云禁不住想笑,想当年她姐姐也是这么叫二哥的,唤得那叫一个缠绵悱恻。   表哥表妹什么的,本来就很有爱么。   如今阿飞也得人如此称呼他,算是……艳福不浅吧?   只是阿飞本来就身世不明,这少女的来历也不清楚,只知道从小随父母在海外漂泊,以前未曾同阿飞见过。偏偏阿飞并不否认他和念安的血缘关系,这便让薄云好奇起来,他们是如何相认的,各自的父母又究竟是何人?   可是每每问起,阿飞都只有一句话:“一看就知道。”   堪比野兽的直觉什么的,最可恶了。完全不能满足她的好奇心啊。   薄云微微一笑,望了一眼那走到半路就停步的少年背影,走过去拉住念安的手,笑道:“阿飞不理你,那你便随我出去玩玩好啦,云姐带你去很多有意思的地方,才不管阿飞呢!”   “有意思的地方?”念安眨了眨眼,语出惊人:“青楼吗?或者是小倌院?”   薄云瞥了一眼远处转身往回走的少年,朝念安笑:“怎么,念安对这些地方很感兴趣吗?那我们去去也是可以的呀!”   “倒不是多感兴趣,只是我出门前,父亲跟我念叨中原有几处最有名的青楼,让我无事可进去看看。”   这是什么奇怪的父亲?   “你父亲让你进去看……看这个?”   “嗯,他说去瞧瞧这里头的美人都是什么做派,前去寻欢的又是哪些男人,让我瞧仔细了里面嫖客的行径,以后好远远避开这类家伙。父亲说,要懂男女之事,去青楼是最好的选择。”   薄云半晌无语,最后扶额道:“念安,你的父亲真是非比寻常,我从未听过有父亲让女儿上青楼去学习的。”   “父亲也只是随口一说而已,他说完就马上被我娘拖出去教训了,可见他的话都是胡说,不能信,”念安漫不经心道,“不过我想,如果没事,去看看也无妨。”   “不准去。”沉沉的少年声音在念安背后响起,少女转头,面上不自觉带了淡淡的笑:“表哥,你原来没有走远?”   阿飞冷冷地重复一遍:“不准去。”   念安疑惑: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好女孩不能去这种烟花之地哦,”薄云忍笑,摸了摸念安的头,“好了,既然阿飞回来了,你们聊吧,我出去转转,不打搅你们了。”   打搅小情人叙话,是会遭雷劈的。薄云微笑着走出院子,漫步在街上走,日夜兼程搞得她吃了上顿没下顿,便随便进了一家饭馆用餐。   比起林仙儿,念安实在是好太多,阿飞能淡忘了林仙儿,重新喜欢上别的女孩,这当然是一件很好的事情。   薄云心神愉悦,独自一人用饭也不是难熬的事情了,只是吃着吃着,她便听见附近几桌的人都在谈论一件事,仔细一听,眉头便紧紧蹙起——   曾经的李园里头有能令江湖动荡的宝贝?李寻欢曾将这宝贝作为他表妹的嫁妆送了出去?   这信息量不仅大,而且背后的阴谋也想想就觉可怕,薄云正要探听清楚,却感觉满饭馆一下子寂静了,四个穿着杏黄色长衫的中年人踱步走了进来。   有人轻轻嘀咕了三个字:“金钱帮!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第 23 章   酒楼里有一对爷孙正在说书,爷爷说一段,孙女接两句,两人一唱一和,说的都是江湖轶事,听客无不叫好。   二楼有一男两女,其中一男一女无心听说书,面色沉重,另一个女子却兴致勃勃,听得十分高兴。   薄云瞥了一眼聚精会神的女孩,叮嘱一句:“念安,当心掉下去,那对爷孙俩说的东西,你至多只要相信五成就好了。”   念安奇怪地回头: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他们是说书。”捏着手中的纸条,薄云头也不抬。   “纸条上说的什么?”   褐衣少年一柄铁片样的短剑斜斜插在腰间,突然开口。   “回头真该让念安教你多识几个字,”薄云摊开纸条,叹了口气,“二哥回中原了。”   “有人说李园里头藏着宝贝,还说这东西是我姐姐的嫁妆,你说他怎么可能不回来看看?他又是独自出门,把姐姐一人丢在家里。你说,都好好一起过了两年,他怎么还不知道夫妻是要有难同当的?”   “中原很危险。”阿飞言简意赅。   “可是姐姐只会担心他有没有事,唉,算了,我给姐姐回信,二哥那边我会好好注意的。”   这时,念安突然插口:“那对爷孙正在说龙啸云。”   薄云眉毛微扬:“他们说什么?”   “龙啸云这两年来不见人影,一直恨着李寻欢,找了两个人要杀他呢。”   薄云和阿飞对视一眼,薄云先叹了口气:“这话估计有八成是真的。这样看来,二哥这次回中原,是步步有杀机,感觉一切都在针对他啊。”   薄云又了口气,摇头晃脑道:“我回想了一番二哥的生平事迹,细细推算,这么想李寻欢死的人,目前只能想到两个。”   阿飞道:“谁?”   “上官金虹,和林仙儿。”   “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位列百晓生兵器谱第二,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不见踪影,如今李寻欢是他最大的威胁。他隐逸多年,两年前突然组建金钱帮,势力遍布江湖,来势汹汹,看来是要争一争谁是武林霸主。不过这人既然有霸气,倒也不至于使雕虫小技,顶多是逼迫我二哥现身,然后亲自和他一决雌雄。”   “倒是林仙儿,两年前住在李园,和龙啸云狼狈为奸,指不定从龙啸云口中听到了二哥和姐姐多少事情。梅花盗的事情伤了她的元气,如今恢复过来,真真假假地弄出个宝物的风声,存心害我姐姐和二哥,最有可能了。”   阿飞沉默。   “你不信么阿飞?”薄云摇头:“像林仙儿这样的女人,以为全天下男人都该拜倒在她的衣裙下,唯独我二哥对她嗤之以鼻,她必然恨透了他,认为他是自己最大的威胁。阿飞,女人恨起一个男人来,不需要什么深仇大恨和利益纠葛,是没有多少道理可言的。”   “你对女人的了解还太少,当初栽在林仙儿头上,算是吃了个教训,千万别再栽第二次,”薄云看了一眼旁边认真听戏的念安,忽然一笑,“不过念安真是个好姑娘,你若辜负了她,那依我看,你一辈子也讨不到老婆啦!”   阿飞“嚯”地一下起立,冷冷道:“走。”   害羞了?薄云眨眨眼,笑而不语。   念安侧头看着他,奇怪地问:“去哪里?”   “找林仙儿。”   *   【月仍未缺。   山泉在月光下看来就像是条闪着光的银带,一阵淡淡的幽香传来,抬起头,梅林已在望。   梅林深处,已隐约可以望见精致的小楼一角。梅花旁,就是泉水的尽头。一线飞泉,自半山中倒挂而下,衬着这片梅花,更宛如图画。   小楼的灯光亮着,一个男人慢慢的走了出来,神情虽然很愉快,却显得有些疲倦。   门里面伸出一双白生生的手,拉着他的手,晚风中传来一阵阵低语,似在珍重再见,再三叮咛。   过了很久,男人才慢慢走下楼梯。   他走得很慢,不时回头,显然还有些舍不得走。   小楼里的昏黄灯光照在男人身上,薄云看清了他的面容。   这个男人身材高大而魁伟,但看来却丝毫不见臃肿,反而显得很瘦削矫健。他面上带着种奇异的死灰色,双眉斜飞,目光睥睨间,骄气逼人,颌下几缕疏疏的胡子,随风飘散。   他的背后还斜插着一柄乌鞘长剑的黑衣人。】   “嵩阳铁剑郭嵩阳,”薄云低低笑起来,她的声音在风中飘飘忽忽,充满讽刺,“这真是全天下最厉害的妓院,江湖上还有哪个男人不为她倾倒呢?”   她看了阿飞一眼:“你早就知道这个地方。”   阿飞没有说话。念安拉了拉薄云的衣角,小声道:“我们是无意中发现的,阿飞、阿飞不开心,他不喜欢这里……”   “什么人?”郭嵩阳厉声喝道。   “嵩阳铁剑名不虚传,”薄云从梅林中步出,“多年之前,我和前辈曾有一面之缘,想不到多年后会以这种方式再会。”   一身黑衣的男人的眉头先皱起,随即松开:“你是……岭南森林的那个小姑娘?”   “是,”薄云微笑,“我来找林仙儿问一件事,于前辈嘛……倒是没有关系。”   “什么事?”   “私事,”薄云轻描淡写,“我的男人被她给勾引了,我来找她理论,或许还会撒泼打架,女人家的事情,郭前辈还是莫要过问的好。”   郭嵩阳一噎,变了脸色。他虽然抱着和林仙儿各取所需的态度,也知道她的“约会”很多,但听到别人当面说出她有别的男人,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。阿飞此时看了他一眼,没给什么表情。   不过,郭嵩阳还没来得及问薄云,为什么来问这种事还要带一对少年少女来,薄云已杀气腾腾地冲进小楼。   楼中竟无人。   郭嵩阳一怔:“这、这不可能……小楼只有我所站的一个出口!”   “有秘道。”此时,站在薄云身后的少女突然开口,她上前一步,掀开床板,床下竟真的有一条秘道。   薄云知道,念安对机括之流有着极高的造诣,也不知师承何处。此时不是关心这个的时候,她只关心一件事:“秘道通向何处,可不可以过秘道追她?”   “可以一试。”念安回答道。   郭嵩阳看着三人钻进地道,正犹豫着要不要也跟去,薄云已从床板下探了个头出来:“大叔还是不要跟来了,当心被堵住。”   ……这丫头。   “对了,若是回去的路上,前辈撞见了李寻欢,便告诉他薄云已经来过,让他乖乖回去陪夫人,勿要再搅中原的这淌浑水。”说完这一句,薄云便钻进地道,留得郭嵩阳在原地发愣,想着这小姑娘和李寻欢会有什么渊源?她怎么敢肯定李寻欢必然来此?   不过,值得一守。郭嵩阳坐在小楼的楼梯上,手执铁剑,一动不动,不知道有个小姑娘握着一封信,从梅林里偷偷打量着他,大气也不敢出。   他只想着,如果真的能和李寻欢一战,那便此生无憾。   薄云不知道她的这句话,不仅没能把她的二哥赶回去,反而又招来一个敌手。   这秘道蜿蜒曲折,走了好久,才豁然开朗,举目四顾,竟然又到了他们之前歇脚的那个小镇。   镇子虽小,但是毕竟也有好几百户人家,要从这么多人里找到狡猾的林仙儿,着实有些难度。而且时间一长,她很有可能跑出了这镇子。   薄云沉默片刻,忽然转身,拍了拍阿飞的肩,语重心长地说:“阿飞弟弟啊,如今要靠你了。”   念安奇怪:“什么意思?”   阿飞回头,看了一眼他的表妹,随即慢慢地往前走去,在巷子里七拐八拐,随即越走越快。   薄云施展轻功,跟在后头,还有闲心朝念安笑道:“阿飞血液里天生有种跟踪的本能,比野犬还灵敏,还直接。以后你若丢了什么东西,尽可让你的表哥帮你找!”   “这样啊……”念安的眸子在一瞬间亮起来:“太好了,那以后我和爹爹捉迷藏,再也不用担心他逗我玩啦!”   “闭嘴。”走在前面的阿飞冷冷道。   可是后面的两个女人才不管他,就“阿飞为什么比野狗还厉害”这一点,竟然有说有笑地讨论了一路上。   薄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逗阿飞的机会。   不过俗话说的好,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。   当他们抵达一间小院,阿飞迟疑片刻,然后径直朝着一排屋子中朝南的那间掠去时,薄云也已看见了通过灯光投射在窗纸上的人影,曼妙而妖娆。   她眯了眯眼,也快速奔过去。   “什么人?”   忽然,从这间屋子里传出一个低沉而嘶哑的嗓音,冰冷冰冷。   薄云一时愕然,脑子里不知如何反应,立时顿在了那里。   倒是念安先开了口:“我们找林仙儿,这位阁下若无事,还请早些离开。”   屋子里安静了一会,随即传出一声冷冷的喝斥:“滚。”   伴随着这声喝斥,轻柔的笑声响起,这声音好听得让人恶心,普天之下,除了林仙儿还能是谁?   阿飞根本不管是谁在让他“滚”,他最无法忍受别人的侮辱,几乎是在那笑声响起的同时,他已拔剑破门而入。   两道银光同时亮起,一道属于阿飞,一道则是屋中的男人发出,同样薄的剑身,同样仅用木头夹的剑柄,同样快得不可思议的剑。  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们太像了。   在剑光的背后,薄云看见了林仙儿得意的脸,她缓缓穿起外袍,抬头望向他们,脸上的神情满足而得意,不知是为了激怒阿飞,还是事实本就如此。   薄云从背后抽出一支箭羽,对着林仙儿缓缓拉开了弓。可是顿了顿,她又将准头对向正和阿飞打斗的男人。   “住手,不然我就放箭了,”她的声音冷冰冰的,像是冰山下有岩浆即将喷发,压抑着愤怒,“阿飞,回来。”   高手过招,最恨被人打断,可是薄云的话好像比皇帝的圣旨还要有效,两人竟然同时住手,双双后退一步。   “你……怎么会在这里……”低沉嘶哑的声音,死灰色的眸子紧紧盯着薄云,僵冷的面容似乎没有任何变化。   这样的变化令林仙儿感到意外,她走到男人身边,轻轻道:“荆先生……”   她的声音温柔而迷人,不过阿飞的脸色一点变化都没有,他或许根本没有听见,因为此时此刻他的表妹正扯着他被划破的衣襟絮絮叨叨,好烦。   薄云挑了挑眉,语气凉薄:“荆先生?”   “荆无命,”阿飞冷冷开口,非常肯定道,“他是荆无命。”   上官金虹座下,第一打手。   “原来如此,您就是荆无命啊,”薄云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,收了弓箭,长长地作了一个揖,“竟是荆先生大驾光临,不识先生真容,还请恕罪。”   荆无命没有说话,他什么也不做,就那样木立在那里,一双死灰色的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她,整个人看来就像是用一块灰石刻出来的。   就好像真的是块石头一样。   太奇怪了。念安望着薄云的侧脸,皱了皱眉,云姐姐从来不会这样说话,而且现在的气氛,真的太奇怪了。   莫非……她和那个瘦高瘦高的男人……原本就认识? 作者有话要说:  括号处是原著   ☆、第 24 章   薄云在黑暗里坐了很久。   沉默的少年持剑立在她的身旁,笔直,一动不动。   “林仙儿和金钱帮合作了。”她忽然开口,骤然打破寂静的突兀。   “是。”阿飞道。   “荆无命是上官金虹座下第一打手,他去见林仙儿,必不只是想和她上床而已。”   阿飞没有说话。   “以上官金虹之傲气,像我二哥这种在他统一武林之路上的障碍,他要除去,必要用光明正大的方式。”   “阿飞,你猜,他要林仙儿做什么?”   “邀战信,”念安的声音轻柔地响起,随着她的步子由远及近,“林仙儿身边跟着一个叫铃铃的小姑娘,她留在林仙儿的小楼里未走,我返回去瞧的时候,将她抓了回来。”   “云姐,那日子定在十月初一,林仙儿定的。”念安淡淡道,她的表情很平静,但薄云明白,林仙儿调/教过的小姑娘一定不是简单货色,说谎就和喝水吃饭一样容易。   但薄云相信念安问出的肯定是真相,她知道念安有特别的能让人说真话的能力,即便是令这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。   因为她依稀猜到了念安的身份,如果是那人的女儿,这对她并不是难事。   “我知道了,”薄云轻轻点头,“今晚歇息去吧,明日出发。”   说完这句话,她自己还是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头,月光照也照不到。   念安过来拉了拉阿飞的袖子,阿飞看了她一眼,然后摇摇头。   “云姐,”一直沉默不语的阿飞突然开口,“今天荆无命本应该对我们动手。”   薄云淡笑:“哦?不错,阿飞的江湖经验见长啊。正是,他不留下我们,难道还等着我们去帮二哥?”   “可是他却没有。”阿飞又道。   事实上,自从他见到薄云后,整个人简直像是木鱼一样呆在那里,一动也不动。   薄云沉默了一下。   “阿飞,你记得我和你说过的,那个曾经救了我,和我一起住过一段日子的孩子吗?”   “你说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。”   “是十二年前,”薄云纠正,然后又道,“就是他。”   “呀!”念安轻轻叫了一声:“难怪……”   “却是故人,但那又如何?”薄云摩挲着手中羽箭的箭簇,摇了摇头:“他为上官金虹卖命,那就是我们的敌人。”   “你们早些去歇息吧,明日还要赶路,”薄云催促着,“我再坐一会,想些问题。”   身旁两人似乎迟疑了一下,然后才转身相继离去,在他们离开的那一刻,有晶莹的液体从薄云的眼眶里涌出。背倚着坚硬的墙壁,薄云不由得自嘲。   心心念念十多年的人,原来竟变成了这个样子。   杀人不眨眼,上官家的走狗,快剑,无情,冷血。荆无命的名声,江湖上可是大大的有名。   难怪她和他再见的时候,他一字不露自己十多年的情况,原来如此。   还有林仙儿。   想起先前见到的那一幕,二人从小屋中先后走出,衣衫皆不算齐整,薄云的心像是被什么尖锐物体扎了一下,生疼到麻木。   “表哥,我觉得云姐姐不太对劲,我们留她一个人在那里,真的好吗?”念安走得不太放心,她拉了拉阿飞的袖子,自然而然地挽了上去,忧心忡忡地问。   阿飞被她挽住的手臂陡然僵硬。   “表哥?你在听我说话吗?”   阿飞动了动嘴唇,嗫嚅道:“松开……”   念安眨了眨眼,笑嘻嘻地踮起脚凑近:“表哥,你说什么,我没听清。”   阿飞的脸刷的红了,好在晚上黑乎乎的,看也看不清。   念安还在不依不饶,更加挽紧了他的手臂:“我问你问题,你总是不答,这样我要生气了啊!”   阿飞偏头:“没有。”   “没有,没有什么?”感觉到阿飞整个人都快僵成木头了,念安觉得很好玩,她忽然有点能够理解爹爹总爱恶作剧的心理,不过她对其他人没有兴趣,只想看阿飞傻乎乎的样子。   “闭嘴。”阿飞终于忍无可忍。   念安早已不怕他这招,笑眯眯地顶回去:“不要。”   手挽着手的一对少年少女在夜色下斗嘴漫步,纵使明天要去面临刀光剑影,那今夜的甜蜜也是值得享受和留恋的。不远处的茂密树丛中,一个高瘦的身影静静隐没于其中,望着这相携而去的两人,死灰色的眼珠一眨也不眨,看不出他脸上的表情是羡慕还是嫉妒。   良久,他才低下头,看着手中捧着的小木盒,紧了紧拳头,身形忽然一动,无声掠过树丛,往那排木屋中的其中一间掠去。   屋中烛光未灭,犹有水声,淅淅沥沥,窗纸上映出一个女人的身体剪影,长发披散,指尖抚背,身形婀娜多姿,纤细苗条。   荆无命心中忽的一慌,放置木盒的手一抖,发出轻微的一声“咚”。   “谁?”屋内冷厉的女声骤然响起,一道羽箭破窗而出,紧接着便是水声和悉悉索索的披衣声,荆无命肩膀一侧,避开羽箭,身形微转,朝树林一掠而去。   待薄云匆匆围了披风追出去,人早已不见,地上连半点痕迹都没有。她一身冷汗地想,半夜果然不能洗澡,这个时辰竟然也有人敢在窗外窥伺。   不过会是谁呢?   薄云皱着眉头转身,目光落在放于窗边的小木盒上,脚步顿时一滞。   “云姐。”不管何时,阿飞出现的时候永远干净利落得如同随时可以拔剑,他的屋子离薄云的有一段距离,但他赶来的速度也只比薄云慢了几秒而已。   “有人给我送了东西,”薄云拿起那盒子,左右端详,觉得有些怪异,“是谁呢?里头装的是什么?”   “我来看看。”念安似乎已经睡下,柔顺的头发散开,随意披上的斗篷内是一件宽松领口的里衣。当她从阿飞身后走上前的时候,不知道阿飞瞅见了什么,竟然突然用上轻功,往后退了几步。   “你干嘛?”念安奇怪地看了他一眼,不过她也只是问了一句,并不期望能得到答复。眼下更重要的是弄清这盒子里装的东西是否危险。   刚刚从薄云手中接过这盒子,念安就闻到了一股柔和的清香,宁静中带着一点奇异的凉爽气息。   “这味道……”念安皱了皱眉:“像是装雪山紫玉的盒子,寒暑不侵,邪气不进,以免雪山紫玉在被摘之后失去药效所用。云姐,这里头八成装的是雪山紫玉,极珍贵的草药呢,哪位朋友有能力给你送这个东西?”   薄云一怔。   脑海里有某些记忆的片段迅速掠过。   雪山紫玉是她如今尚缺的祛蛊之药中的一味。   但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。   谁会送来这味药,却偷偷摸摸不让她知道?   “小荆……”薄云呢喃道。   见薄云脸色发白,很是不对,念安惊讶之下就要去探她的脉:“云姐,你哪里不舒服么?”   “不,我很好,我知道是谁了,没想到,他居然……”薄云咬了咬牙,从念安手中抓过这木盒,突然喊道:“阿飞!”   脸上的红晕刚刚才褪下的阿飞,骤然听见自己被唤,下意识回道:“在。”   “刚刚来的是荆无命,想必他还未走多远,你帮我去找到他,我有话要同他说。”   荆无命?念安和阿飞互相对看了一眼。   那人和云姐之间,果然……   “成吗?阿飞,”薄云一跺脚,难得失了平时的冷静,“你平时那鼻子不是比狗还灵,追踪比狼还厉害么,现在该不会派不上用场了吧?”   “……不是,”阿飞默了一下,点了点头,“好,我去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关门放阿飞→→   ☆、第 25 章   雨。   不知什么时候下了起来。   一柄极薄、极锋利的剑横亘在荆无命面前,准确说那并不是一柄剑,只是一块薄薄的铁片夹着软木,连剑柄也无。   但荆无命却觉得眼熟。   他吸了一口气。除却雨中的泥土星期,他仿佛还能闻到这剑上的血腥味。   不够浓。   远没有他的浓。   但是在某些地方真的极像,他的剑,一样的利,一样的快,一样的不讲招式不求出路。   “你是阿飞,”荆无命冷冷道,右手已按住腰间的剑,蓄势待发,“为何拦我?”   阿飞淡淡道:“因为她要见你。”话毕,剑收,寒光一闪,直插入腰带中,没有剑鞘。   曾几何时,当他还没能够站在上官金虹身边,还只是生涩笨拙的初学者的时候,他也用过这样简陋的一柄剑。   “云姐。”阿飞的视线越过他,停留在那人身上,目光中有浅浅的暖意,融化了冰冷的夜雨。   荆无命忽然觉得嫉妒。   仅仅因为这个少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,仅仅因为他能够熟稔且温柔地喊她的名字,他便已觉得嫉妒。   就仿佛是阿飞取代了他的位置,从从容容地站在薄云身边。   而自己只能偷偷摸摸从窗外看她的剪影。   “阿飞,你回去罢,我有几句话要单独同他说。”清清淡淡的声音响起,平静无波,却令荆无命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僵硬起来。   阿飞不动,少年的目光落在荆无命身上,怀疑而警惕。   薄云笑了:“去吧,放心,他不会伤害我的。”   荆无命有一种冲动,他想趁阿飞转身的那一刻一剑从他的背部刺入,穿心而过,取了他的性命。   他与这少年并无大仇,他只是愤怒,他又一次觉得阿飞的确取代了他。   不过荆无命的骄傲不会允许他这样做,要交手,要杀人,就堂堂正正。   冰凉的雨水由外侵入里衣,荆无命笔直地站在那里,一动不动,他已习惯这样如石头般站立,身体一寸寸变冷,变硬。   一声轻轻的叹息传来。   温暖而柔软的身体从背后拥住了他。   上一次,上一次他和她在密林里相遇,也是一场大雨。   他和她在木屋里燃起火取暖烘衣,她也曾这样从背后轻轻抱住他。   暖得炙心,柔得醉人。   荆无命紧紧攥住的拳头松懈下来,此时此刻他已忘了要去嫉妒阿飞。   “那两样药材,珍稀至极,我寻了多年也未拿到手,你……得来不易吧?”她开口,说的果然是他送过去的东西。   荆无命没有任何动作,他沉默着。薄云在寻的药材是什么,他十年前就知道,即使主上告诉他薄云已死,他却依然忍不住留心,在每次出来的时候都留心这些药材的下落,知道什么人家有这些东西。   上次见过薄云,知道她还缺几样,他便已暗暗下决心为她寻来。   不过那株阳生灵芝,终是被他一时失去冷静给毁掉了。   想到这里,荆无命有些懊恼。   薄云这时轻轻叹了口气:“你既不回答我的话,又不回头来看我,是嫌弃我人丑且老么?”   “不!”荆无命霍然转身,撞上那双笑意盈盈的眸子,忽然满腔冲动无处发泄,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。   薄云却一下子释然,为什么要计较小荆现在的身份呢,虽然各自的目的不同,但是他毕竟还是那个闷闷的、暗中关心她却从不说出来的小荆。   十年过去,人怎能不变?   只要变化中,有那么一点点不变,她就应该心满意足了。再要求更多,便是贪心。   薄云朝荆无命笑了一下。   她踮起脚,揽住了他的脖子,紧贴着身子抱住了他。   雨虽冷,但衣衫已湿,灼人的热度透过两人的衣裳布料传递出来,不知道是谁的。   薄云觉得荆无命的身体冷硬得像一块铁。   十年前,他还不到她的耳朵高呢。   “小荆,”薄云退了半步,捧住他的脸,认真地问,“你现在,跟着上官金虹,对吗?”   荆无命动了动嘴唇,最终却什么也没说,只是点了一下头。   薄云没有任何过激反应,她很平静,甚至是十分温柔耐心地问他:“那你能不能不要再跟着他了,随我一起走,想去哪里就去哪里,成吗?”   荆无命这回沉默了片刻。   薄云也不说话,她耐心地等着他的回答,直到听到荆无命那嘶哑而奇诡的语调响起,艰难拒绝:“我不能。”   “如此,”薄云也不勉强他,她只是抬头,凝视着他的脸庞,轻轻抚摸他的脸颊,恋恋不舍,“虽然极想与你聊聊这十年,想知道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,但是今天好像不是很合适呢。”   “你不守规矩,在这里逗留太久,上官金虹会责罚你吗?”   “好像无论如何,我也管不着的,”薄云似乎并不期待他的回答,只是淡淡笑了笑,“很感谢你带来的药材,不过下一次相见,我们便是敌人了。”   她踮脚,荆无命那双死灰色的眼珠转了转,忽然有些慌忙地闭上,任薄云在他的眼下各自留下一个轻吻。   “下一次见面,不必顾忌故人之情,是敌人,便是敌人。”   荆无命的面上本来已落满冰冷的雨滴,但是这两个轻柔的吻,带着她唇上的热度和沐浴后的香气,让他在瞬间忘却了一起,只觉得一阵晕乎乎的甜蜜袭来。   然后便是怀中一空。   荆无命转头看去,薄云只留给他这么一句话,和一个纤瘦而冷漠的背影。   她不再回头看他,一眼也不。   十年前,薄云曾经在他的眼上落下亲吻,说他银灰色的眼珠很美。   十年后,她用同样的动作来告诉他,我们已是敌人。   是啊,是敌人。   李寻欢的朋友,都是主上的敌人。   荆无命的眼睛在一瞬间沉寂下去,暗得透不过一丝光亮,冷漠,无情,比死人的眼珠更加可怕。   阿飞静立在一棵树下。   薄云路过,诧异转头:“阿飞,雨天在树下躲雨,万一打雷,你想让念安嫁个焦炭表哥么?”   阿飞的面部肌肉不易察觉地抽搐了一下,好在天气不好,晚上光线又差,没人发觉。   “为什么不把他拉过来?”阿飞道。   “拉过来?哪有那么容易?”薄云笑着摇头:“你站得太远,必看不见他脸上表情,可我却看得真切,我说要他随我离开的时候,他又茫然又无措,纠结,痛苦。像一柄最好用的剑一样,跟了上官金虹十年,他怕是已经没法离开那个男人了吧。”指哪打哪的工具,离开主人即废掉,这就是如今的小荆。薄云一想便觉得悲哀。   阿飞呢,他仔细回忆了一下荆无命的那张脸,但他实在没办法想象从那人脸上看出任何表情来,虽然念安有时候也说他很没表情,但是阿飞觉得自己还是比荆无命好一点。   “真想赶紧杀了上官金虹啊,”薄云在磨牙,“杀了他,小荆就不会这么纠结痛苦了,上官金虹真TM不是个东西!”   粗口都爆上了。   阿飞沉默。其实他想说,自己的眼神没有那么差,他看到了薄云去吻荆无命眼睛的那一幕,虽然那时候荆无命并没有太多反应,但阿飞直觉,那时候如果薄云再要荆无命跟她走,他说不定就答应了。   因为看起来,荆无命对那样子对待他的薄云没有任何抵抗力。   就像有时候念安对自己……   阿飞突然加快了回去的步伐,嗖嗖嗖居然用上了轻功。薄云本来闲庭信步地在他身前做着雨中漫步,骤然被阿飞超过,薄云愣神半晌,突然大怒:“阿飞,谁让你跑到姐姐前面去的,没大没小,还不回来!你还跑,还跑!”   阿飞不理她,转眼就快没影了。   这时薄云扭头看了一眼她和荆无命说话的那块空地,黑沉沉的天色,那里已空无一人,她心中升起淡淡的悲哀。   道不同不相为谋,而在这江湖上,道不同,恐怕就是血雨腥风的前兆。   小荆,希望你下次见我,不要手软。   手软,我怕你会死。   ☆、第 26 章   与故人绝交,比起那张九月十五的战帖来说,也算不得第一要事。上官金虹的邀战薄云想也知道她那二哥是必定会赴会的,脑门一热,不顾后果,抛下姐姐和她的外甥就去赴这生死之约,是李寻欢能干出来的事情。   薄云自知武功比不过上官金虹,但要她干看着也做不到,阿飞的想法和她如出一辙,即便李寻欢不敌,以他们几人也定能护得他全身而退。   只是薄云万万没有想到,当他们赶到战帖所在地点的时候,那里只有一个人,和一具尸体。   那个人很高很瘦,他正抬头注视着那具被钉在瀑布上的尸体,无论是人还是尸体,均是孤零零的,动也不动。   听到有来人脚步,他回头,那双铁灰色的死鱼眼珠里竟微微闪过一丝慌乱。   荆无命当然不会因为杀个把人而慌乱,即使这人是嵩阳铁剑郭嵩阳,即使这人为了试探出他的招式、把伤口展示给那个人看,不惜把自己的身体牢牢钉在瀑布上。   他慌乱的原因在瀑布之上。   一个身着金黄色衣衫的人影,飘然而下,稳稳地落在他的前面。   “你们,想必不是来试刀的?”他身上不带兵器,身形也不是十分高大,连说话的语气也平平淡淡,毫无感情。   可是却仿佛一座巨大的高山横亘在那,谁也不能越过他去,谁也不敢忽视了他。   薄云笑了,她长长一揖,朗声道:“久闻上官帮主威名,今日得见,果然名副其实。”   上官金虹的目光本来停留在阿飞身上,他一向对这个少年人很有兴趣,近日听闻他新多出来一个表妹,似乎有一手出神入化的毒医之技,只是来历不明。   可是这一对少年少女谁也没有接他的口,他们静静站在薄云身后,好像布景板一样的存在。   上官金虹熟悉这种站姿的位置,因为荆无命一直如此站在他的身后,随时准备配合他的动作。只是今天,就在刚刚,当面前的三个人出现时,荆无命绵长的呼吸有了片刻紊乱。   他绝不认为那是死去的郭嵩阳造成的。   那么这三个人……   “林诗乐?”上官金虹锐利而阴森的目光最终停留在薄云身上,他一口叫出了她的身份。   薄云并不意外,笑道:“上官帮主消息灵通,竟连这种事也知道。”   “不过,既然上官帮主已知我的身份,便知我为谁而来吧?”薄云歪头浅笑,目光没有半分停留在荆无命身上,只道:“凭我们三人自然不是帮主与荆少侠的对手,只是我那表哥的动作似乎慢得很,上官帮主,你说他人已到了么?”   江湖上无人会称呼荆无命为“荆少侠”,“少侠”二字冠在荆无命头上未免怪异,他行事既不有“少”年人习气,也不是“侠”者。   他是杀手。   薄云好似懵懂无知,居然如此称呼他,连上官金虹露出一分古怪神色,反倒是荆无命自己,脸上的肌肉好像僵冷死硬掉一样,连眼珠子也直直对着前方,没有半分表情。   这时有清朗的笑声从远处传来,声到人亦至,足见其轻功之高,虽然小李飞刀并不以此见长,但绵长浑厚的内力显然告诉上官金虹,对手那名声在外的糟糕肺病起码好了一半。   薄云叹一声:“二哥,你来晚了。”   望着郭嵩阳的尸体,李寻欢亦显出动容神色,目光悲恸:“我的确来晚了。”万丈瀑布一泻而下,郭嵩阳以自己的兵器将身体牢牢钉在瀑布石壁上,流水快速冲刷过他的血迹,最后只留下干涸的血迹和他身上密布的伤痕。他宁愿死也不愿对手毁掉他的尸体,无非想让李寻欢透过自己的伤口,看清敌人的招式。   这确实是一个重义气、轻生死的真汉子。   “荆少侠不愧是上官帮主一手培养出来的高手,轻松单挑成名已久的嵩阳铁剑,佩服。”薄云一口一个“荆少侠”,连刚来的李寻欢也露出古怪面色。不过确实,这伤口是左手剑,一看便知由一人造成,郭嵩阳的层次,还根本轮不到上官金虹出手。   薄云常年于密林苗疆等偏远之地穿梭,和中原武林没啥交集,并无多少名声,金钱帮对于她的情报也仅止于她和林诗音的姐妹关系,以及她擅用箭,如此而已。   上官金虹眼里的对手只有一个李寻欢,故而虽然她三番五次隐隐挑衅,也只是让上官金虹觉得碍眼,如此而已。   若不是她今天带了阿飞和那个少女来,上官金虹有把握在这里杀掉李寻欢,他不会讲究什么一对一的单挑,荆无命和他的配合,绝对能保证万无一失。   上官金虹喜欢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再出手。   于是今天的时机显然不适合。   大好时机,竟被这个女人破坏了。   他盯着薄云看了一眼,继而道:“林姑娘看似很欣赏我的人的刀法?”   “如此,不妨切磋一番?”上官金虹平静地扫了一眼站在他背后的人。   荆无命的呼吸不由自主地乱了。   果然。   “切磋?上官帮主误会了,要杀我二哥的人,自然是我的敌人,”薄云笑容一收,投之以冰冷甚至怨毒的眼神,一字一顿道,“而我,只想取敌人性命。”   李寻欢淡淡插口:“小云,如此说来,上官帮主不也是你的敌人?”   “大哥的敌人,就是我的敌人。”阿飞忽然道。   一瞬间的空气仿佛凝固,瀑布的水声哗哗,却给人一种安静得可怕的感觉,几人隔着一条小溪对峙,谁也不动。   “恐怕,只能改日再约。”上官金虹缓缓开口。   李寻欢亦缓缓道:“随时恭候。”   目送着两个一前一后离开的金黄色背影,李寻欢的目光中露出深思,可他还没来及说什么,就听阿飞疑惑地问:“云姐,你挑衅荆无命干嘛?”   “笨啊你,”刚刚还一脸深沉的念安回头便敲了他脑袋一记,“云姐一露面,荆无命整个人都不对了。你当上官金虹眼瞎耳聋,以为人家和你一样傻吗?”   阿飞一呆:“所以?”   念安又敲他一记爆栗:“所以要让他以为薄云姐不知天高地厚,以为薄云姐恨他,也恨荆无命。薄云姐,是这样的吗?”   薄云笑了笑:“是,也不是。”她的举动,还有另一层用意。   听到这里,李寻欢终于忍不住插口:“小云,荆无命和你有什么关系?”   他们有什么关系?这个问题上官金虹也想知道。   他在前面踏下一步,荆无命便在身后踏下另一步。   只是荆无命的每一步踏下,竟不能暗合于上官金虹的前一步和后一步之间,他慢,上官金虹便快,他快,上官金虹就慢。   两人间那种奇异而舒服的节奏消失无形,荆无命的面部肌肉僵得死紧,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坠落,即使这样也无法帮助他跟上上官金虹的节奏。   “她是李寻欢的表妹,也是林诗音唯一的妹妹罢?”上官金虹忽然道。   荆无命没有回答,因为上官金虹的大多数问题都根本不需要别人回答,他只负责听从命令。   “杀了她。”   上官金虹道。   这是他的命令,又一道杀人的命令,再寻常不过的一个吩咐。   荆无命的脚步突然停住,他死死盯着前面那道金黄色的身影,几乎有要去摸腰间短刀的冲动。   但是上官金虹根本没有看他,他径直往前走着,脚步越来越快,越来越快,如果荆无命不立即赶上他的脚步,或许上官金虹将永远不需要他跟在自己身后。   望着这个人逐渐远去的背影,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里,渐渐露出了一种无法形容的、深深的悲痛。   “是。”他的声音空洞得可怕,连他自己都不能确定是否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,但上官金虹的脚步却渐缓,他的步调又形成了那种能够让他完美配合的韵律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喵~   ☆、第 27 章   得知荆无命便是薄云找了十年的那个孩子,李寻欢一阵唏嘘,道若薄云能早点找到他,或许他就不会是如今这副模样。   一个杀人工具,已谈不上是一个真正的人。   薄云不可置否地笑笑,对于自家二哥的大慈大悲之心她早就习惯了,便笑道这一切要全靠二哥,如果李寻欢能早点干掉上官金虹,她便也能救救“可怜”的荆无命。于是这个话题一转,又变成了如何快速精确地弄死上官金虹。   短短几天,又听闻江湖上有几个不服金钱帮的人被杀掉,又有几家被不明不白灭了满门。   上官金虹的速度是很快的。   不管李寻欢的外表是怎样一个浪荡子的形象,他本人受的可是正统儒家教育,行事亦是正人君子,他所能想到唯一办法就是向此人下战帖,堂堂正正以命搏命。   在场的人,点头愿意助他一臂之力的只有阿飞。   薄云欣赏这种方式,却不赞同对上官金虹这么用。   李寻欢是君子,而上官金虹却不是。对待小人,就该用小人的方法。   薄云问念安:“我姐姐观《怜花宝鉴》上的医典,却从不研习毒术的部分,但我听她说过怜花公子有一味奇毒名‘牡丹花下’,无色无味,虽下与女子身上,却是与之交/合者死,且毒性随内力扩散,越是运功,死得越快,对么?”   记得自己的小表妹兼小姨子还是待字闺中的黄花闺女,李寻欢的面色变得很古怪:“诗音和你说这个?”   念安不问为何她要问自己,这本已是个大家心知肚明的问题:“不错,你想下给谁?”   薄云淡淡道:“天下还有比她更合适的么?”   她没有说是谁,但在场的人脑海中无一不先闪过那个女人娇美的面容。   李寻欢轻轻咳了两声,虽然他的肺病早已好得差不多。   念安瞥了一眼阿飞,她的笑容变得格外奇异:“好得很,省得阿飞再惦记她。”   “我没有!”他飞快地辩解,双眼死死瞪着念安,握紧拳头,好像真的很冤枉。   林仙儿说难找也难找,狡兔尚有三窟,更何况她是个聪明至极的女人。不过,只要她一天少不了男人,那就不难找。   得知她的秘密藏身之处,薄云拿了“牡丹花下”,只身前往。此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,阿飞和二哥均不合适随她来,念安倒不在乎,可是薄云独自前往,自有她的理由。   “牡丹花下”此药如守宫砂一般,点于女子臂上穴位,一个时辰后此点将自行消失,若不仔细探她脉搏,根本不会知道她已中了毒。   拜常年于密林深山行走所赐,薄云的脚下功夫好得很,她如一条影子一般轻飘飘落在小楼窗外,然后在窗外点燃一支助眠的熏香。今夜雾气浓重,虽然会看不清路,但同时也是很好的掩饰。   她不需要入内,今夜的风向将让熏香缓缓顺着半开的窗子进去,这淡淡的香味也确实无害,不过是让人睡得更沉一些。   薄云一向很看不起这个女人。她觉得即便是妓/女也比林仙儿高尚,人家只是靠出卖身体养活自己,她却是用身体玩弄人心,甚至玩弄整个武林并自鸣得意。   因着阿飞的关系,她更讨厌这个女人了。   只是不知小荆和她是不是也有一腿。   想到这个问题时,薄云刚好将“牡丹花下”点在林仙儿雪白的藕臂上,她睡得死沉,并无半点觉察,薄云没有多做停留,更没有欣赏她睡颜的兴趣,轻飘飘飞出窗外,半点痕迹也不会留下。   即便上官金虹再见多识广,也不会想到床上这个女人本身就是毒药吧?同样身为男人,怜花公子研制出这种毒药,真不知他是出于什么想法。   薄云轻轻一笑,正欲离开,忽感背后有一阵寒意。   她回过头去,见到那人从迷蒙的雾气中缓缓走出,一点也不感到意外,反而笑道:“今夜上官金虹莫非派你来保护林仙儿?她好大的派头。”   这人高高瘦瘦像个竹竿,一声金黄色的短打装扮,衫角很短,只能掩及膝盖,头上戴着一个很宽大的斗笠,几乎看不见他的脸。   不过薄云认错了谁也不会认错他。   他不答话,薄云又道:“或者你不是奉了上官金虹的命令而来,而是自己要来找她暖/床?”   “我不是。”他飞快地答道,终于亮出斗笠下那双死灰色的眼珠。这双眼珠难得有光,他死死瞪着薄云,神情和昨日阿飞辩解念安的话时十分相像。   “不是也好,无论你喜欢谁,里面那个女人最好都不要碰,不对,应该说是一定不许碰。”薄云笑着取下背后的银弓,用袖子擦了擦弓弦,道:“不过既然两个答案都不是,那你便是追着我来的了?”   荆无命的面上肌肉僵得死紧,好像在忍受什么巨大的痛苦。   “我以为你早该来了,却不想竟然拖到今日,”薄云微微一笑,神情显得十分平静,“早在你我立场不同的时候,今日就注定会要到来,不过这里似乎不够宽敞,不如我们换个地方,荆先生?”   她既不如往常一般叫他小荆,也不像上次那样称他少侠,而是客客气气地叫他荆先生,好像早就料到他会奉上官金虹的命令来杀她。   是的,杀她。   如果可以,他希望今夜自己也是无功而返。   雾气越来越浓,她在雾中亮出她的银弓铁箭,尖尖的箭簇寒光一闪即逝,这种适合远程攻击的武器并不适合今晚的天气。荆无命几乎想说“不如改日”这种话,天气原因从来不是他放弃杀人的借口,但今天他却很想用它作为借口。   “你不杀我,我便要杀你了,荆先生。”薄云的声音冷冰冰的,仿佛真的冷酷而无情,她整个人突然消失在雾中,在树梢、在丛林的任何一处,悄无声息地放出她的铁箭,如同暗夜中伺机而动的狙击手。   荆无命追逐着她忽隐忽现的身影,他的剑精准地砍掉她每一支袭来的箭,他在心中数着:一,二,三,四……箭支是消耗品,每砍掉一支,便少一支,他在心里计算着薄云剩余的箭支数。   他知道薄云出门习惯带的数量是四十九支,他还记得以前薄云会用这种方法让他锻炼自己的轻功,只要他躲过了她的所有箭并且跑到预定地点便算他赢。   “你可以打不过对手,但一定得跑得过敌人。”在这个雾气浓重的夜晚,荆无命忽然想起她曾经和自己说过的话,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,因为上官金虹告诉他,他必须击败每一个对手然后杀死他们。   逃跑不存在于他的字典里。   可是在他年少的时候,却有个人告诉他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命更重要。   荆无命一支支砍落她的铁箭,仿佛又回到少年时代被她玩命地训练轻功之时。   第四十九支。   就在这个时候,箭支的射击忽然停止,他撞开眼前的雾,薄云笑吟吟地站在他一丈之外,薄薄的雾气不能阻挡他看清她的脸。   “我已教不了你。”她笑着指指空落落的箭袋,眼睛仿佛如天上星河一般璀璨。   荆无命情不自禁地向前走了一步。   只一步,他立即发现不对。   沼泽!   “你以为跑得了!”一声冷笑夹杂着呼呼的风声,寒光闪闪的箭簇裹挟真力只朝他面门而来,脚下被泥泞的沼泽困住,动弹一下便会陷得更深,荆无命何时犯过这种致命错误!   他刚刚躲过面门的箭,立即又有两支朝他双膝而来,躲,将更深陷入沼泽,不躲,这两箭对准膝上要穴,竟是要废了他双腿!   她下手之狠毒,命中之精准,不输任何当世高手!   “小荆,我早就不止带四十九支箭了啊。”温柔而愉悦的笑声伴随着风声响起,仿佛在嘲笑他的愚蠢和多情。   二哥的敌人,就是我的敌人——她早已这么说过,莫非你以为自己在她心中的地位比得上李寻欢?   雾气迷蒙之中,薄云的长发飞扬,她单足立于一块尖尖的石头之上,长弓拉起,目光锐利而全无半点感情,缓缓勾起一个冰冷的笑,如同索命女鬼。   她所立之处正是这沼泽唯一一个着力点,她身轻如燕,若换了荆无命站立于上,恐怕也照样会陷下去。   由此可见,她算好了这个地方等着他,更算好了他会中招。   她算好了一切!只等你来!   荆无命的心中仿佛有一把火在旺盛地燃烧,那朝他射来的箭不再是指导他轻功所用,而是真正地想要他的命。   “杀了她。”上官金虹平淡而有力的命令再次在耳边回响,他一个反手以佩剑插上身后树干,借力一跃而起,避过又一支射向他背部的铁箭,那箭上内气凌厉,竟在脸颊划过一道深深的血痕。   荆无命朝树干上用力一劈,那巨大的树干朝着沼泽缓缓栽倒,借着树干之力他步下如风,以鬼魅般的身形直朝薄云而去。   劈,刺,砍,快得看不见影子的剑,辛辣诡秘的剑,属于荆无命的剑。   他的剑抵住了她的弓,他知道她的银弓便是她的近身武器,同样有不弱的威力。于是他由下而上一剑穿刺,这是他在郭嵩阳身上用过的招式,虽然诡谲刁钻,但她毕竟已经见识过。   可是预期中的银弓抵挡并没有来。   荆无命的剑,那柄薄薄如铁片的剑,一剑刺入薄云柔软的胸膛,大量温热的血喷涌出来,鲜血如注。   银弓轻轻从她手中滑落,慢慢陷入沼泽里去,薄云纤细的身体一歪,也要和她心爱的银弓一样掉入沼泽。   荆无命快手如电,他伸手揽住她的腰,发觉她的重量轻得吓人,好像一张纸片一样。   是不是快死的人都是这样的轻?   荆无命不知道,因为他从来也没有抱过任何死在他手下的人。   这是第一次。   或许也是最后一次。   他把她带到安全平整的草地上,试图用点穴的方式封住她的伤口,可是鲜血依然源源不断地喷涌而出。“你,为什么不挡?”他呆呆地问,手足无措,脑子像是和全身一样木掉了一样。她明明预见到了他的这一剑,为什么不挡,她很轻易就可以用银弓抵住!   荆无命忽然很恨自己的剑,为什么要练得那样快,那样准,快得连收手的时间都没有,准得连偏一寸都做不到。   鲜血从薄云的嘴角流出,这是五脏六腑受损的证据,她朝他勉力笑了一下:“这回你能向上官金虹交差了吧。”说完,她捂着嘴剧烈咳嗽起来,咳出的血透过她的指缝缓缓流下来,染红了她的衣裳,也染红了荆无命的衣襟。   “最后一次摸摸你罢,”薄云抬起手来,轻轻摩挲他瘦削脸庞上那道被她划出的血痕,露出一个非常舒心的微笑,“即便有伤疤,我们小荆也是最英俊的呢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荆无命呆呆地望着她,心中有无数狂躁愤懑的情绪想要喷薄而出,他忽然发现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骗局,薄云故意要让他杀了自己!   “为什么?”荆无命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,一个剑客最引以为傲的就是那双稳定如磐石的手,但此时此刻,他的手,染着薄云鲜血的手,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,仿佛嫌弃自己是多么肮脏而恶心。   而薄云已无力再回答他的问题,她的手无力垂下,缓缓闭上双眼,呼吸渐渐变得虚弱而缓慢。   但她毕竟还没有死。   “你绝不会死!”荆无命将她拦腰抱起,疯狂地在浓雾弥漫的树林里奔跑,他捏住她的手不计成本地向她输送真力,他要跑出这个林子,去镇上,去离这里最近的镇上,找大夫,找最好的大夫!   “妙大夫”梅二先生就在诛仙镇!   “你绝不会死!”荆无命的这句话不像说给怀中昏迷的人听,更像是说给他自己听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武侠世界空气好!雾就是雾呢,可没有霾╮(╯▽╰)╭   ☆、第 28 章   剑,是杀人剑。   荆无命的剑深深插入土壤之中,血迹和污泥沾染在这柄利刃上,显得很脏,但它的主人根本不在乎。   他只担心以剑代锄挖出来的坑不够深,不够好。毕竟他从来也没有干过这种事。   当他把她送到梅二先生那里时,她的身体早已冰冷。   没有大夫能救活一个死人。   这是一种很奇异的体验,当她在自己的怀中慢慢冰冷,仿佛看着她的生命从指缝中流逝,荆无命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是如此懦弱无能。   她的脉搏不再跳动,她的眼睛不会再睁开来凝视你,她的嘴唇再也不会因为看见你而翘起。   一别十年,见面却不过短短一瞬,那个在森林小屋所度过的温暖雨夜,本是他这十年里唯一值得怀念和回味的时光。她的气味和温暖仿佛还萦绕在指尖,闭眼便是她欢喜的微笑,还有贴在他皮肤上那个轻而柔软的吻,甜腻得像是少年时代的梦境一般。   但睁开眼睛便是残酷的事实。   那个雨夜已永远不会再有。   因为世界上不会再有薄云这个人。   荆无命木木地抱着她的身体,根本不在乎有人从山坡的另一头走来。这人的杀意是那样浓烈,他薄薄的唇紧抿成一条线,腰上插的那块无锋无鄂的铁片虽然简陋,却和荆无命的剑十分相似。   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如辽东的白山黑水一般辽阔平静,却又隐隐有火光在里面燃烧。   那是仇恨的火焰。   但他努力使那股火焰不要烧得太旺,因为在他年少的时候,有个女子就曾经告诉过他,狼不会让仇恨阻碍自己的攻击。   仇恨会让他的剑变得不那么灵敏快速。   可是这个女子如今已经不在人世。   阿飞用那柄薄如蝉翼的剑,直直指向荆无命的面门,冷冷道:“亮剑吧。”   荆无命抬起头来,如死人般空洞的眼睛里突然射出光来,他盯着阿飞的剑,仿佛那是世上对他唯一的东西。   多么容易,只要让这把剑刺入胸膛,他便可以永远地去陪伴薄云。   荆无命拿起了自己的剑,虽然他的左手始终在神经性痉挛着,但当他拿起剑的那一刻,就证明他已接受阿飞的决斗。   “阿飞,不要打!”从更远的山道上传来一个焦急的女子声音,一辆马车飞快驶来,赶车人是铁传甲,车里坐的那个叫阿飞停手的女人,是林诗音。   太阳还未生气,沾着露水的早晨颇为寒冷,林诗音却穿得很单薄,她的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,不待车停稳便急急跳下车来:“你们谁若伤了、死了,小乐都会很难过。”   她的眼里有血丝,长时间的赶路让她显得很疲惫,但那双眼睛却明亮有神,目光直直朝荆无命的方向射过来。   荆无命低下了头。   这几乎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,他敢和任何人对视,即便是李寻欢来,他也绝不会怕,但他却很怕这个女人的目光。   她是薄云最亲的姐姐。   他很怕她看自己的眼神。   “荆先生,请你把小乐交给我,好吗?”她的声音温柔,却难抑悲伤,她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平静地说着请求的话语,竟不愿意多责备一句这个杀了她妹妹的凶手。   “我会好好照顾她的。”林诗音将妹妹的尸体抱在怀里,轻轻用脸颊去贴妹妹的脸,妹妹脸上那块丑陋的疤至死也没有消掉,她苦笑一声,怜爱地捋了捋妹妹凌乱的发丝:“小乐,走了。”   她的语气温柔,仿佛薄云还活着一般。   阿飞沉默地跟在她身后,握剑的手始终紧紧捏着拳头,他仇恨地注视荆无命,仿佛要把他撕碎。   荆无命一直目送着薄云的身体上车,林诗音的动作那样轻柔,似乎唯恐惊醒了她。望着林诗音笔直瘦削的背影,荆无命忽然道:“欠她的命,我一定会还。”   林诗音回头,淡淡笑了一下:“不必了,她只希望你好好活着。”她的话里一点责怪的意味也没有,正如薄云心甘情愿让他杀死,林诗音是这样懂得妹妹的心思,所以她制止了阿飞。   只是她也不会再让他碰妹妹的身体。   马车的帘子放下,咕噜噜的车轮驶向远方,林诗音会带薄云去哪?他想自己应该问的,这样来年春天,鲜花盛开的时候,他还能去她的墓上看她。   可是他并没有这个勇气开口。   他也根本不想活到明年。   荆无命缓缓转身离开,灰色的眼睛空空洞洞,已经完全和死人的眼珠无异,就像他的心一样,死得不会再有任何一丝情感。因为他亲手熄灭了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点光明,亲手为自己的人生画上句号。   现在他纯粹只是上官金虹杀人的工具了。   而这正是那个人想要的。   又是一个静谧的夜晚。   当林仙儿步入上官金虹的屋子时,她确实被院外守候的荆无命吓了一跳,以前与他对视已会遍体生寒、浑身难受,现在仅是看一眼便会觉得窒息,那双死鱼眼珠简直令她想要呕吐!   一想到自己曾经勾/引过这个人,林仙儿竟然感到后怕!   在上官金虹面前,她当然绝不会表现出自己的恐惧和难受,但也不愿意再多看荆无命一眼。上官金虹把她的反应看在眼里,满意得很,荆无命现在的样子正是他最想要最喜欢的状态。   男人想要完全降服女人,只有一种法子,林仙儿在床上的时候,上官金虹完全不介意荆无命在外面听到什么,因为他知道荆无命会忠实执行保卫的命令,至于其他,他不会有任何想法。   不然怎能称为工具?   晨光熹微。   林仙儿迈着轻快的步子从上官金虹的屋子里走出来,他实在是个很令她满意的男人。瞥了一眼依然站得笔直,仿佛一块石头的荆无命,她没有半点向他炫耀的心思,只想快快走出这个门,离这个人远远的。   她推开门,门外本来应该有等待她的轿子,但是没有,门外只站着一个人。   一个她曾经很熟悉的男人,背脊挺得笔直,瘦削的脸庞冷漠而坚定。   林仙儿微微一怔,随即笑了,她柔声道:“阿飞。”   她没有想到这是自己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,那个“飞”字刚刚出口,她便软绵绵地瘫倒在地,双眼一闭,彻底失去意识。   她还没有死,但是她会永远这样昏睡过去,如果没有人喂她吃的喝的,她将就这样活活被渴死饿死。   在林仙儿倒地的同时,无数身穿金黄色衣服的死士从四面八方围过来,寒光闪闪的武器全部对准了阿飞的要害。   上官金虹嘹亮的声音从屋内传出:“来者是客,既然来了,便请……”声音戛然而止。   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。   荆无命的脸色一变:“主上?”   阿飞忽然笑了。   他几乎从来不笑,因为没有什么值得他高兴的事情,但他笑起来却很好看,真正像个少年一般天真阳光。   “回去可以交差了。”他的表情变得轻快,连一贯冷锐的眼睛里也充满笑意,紧接着他不再多说一句,竟是完全无视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,准备转身就走。   “慢着!”荆无命冷冷喝道:“你必须留下!”阿飞无缘无故的出现,主上戛然而止的说话声和随即变得紊乱的呼吸,二者之间必有联系!   “你要我留下?凭什么?凭你手中的剑?”阿飞淡淡道:“除非我死,你倒是可以留下我的尸首。”   “你想要我死?”阿飞看了他一眼,目光中流露出前所未有的讥诮之意:“云姐最喜欢的就是我,你真的想让我死?”   那个人的名字一出口,荆无命的眼珠变得更灰暗,他的脸比死人的还要空洞呆滞,连阿飞什么时候离开的他居然都不知道。   上官金虹料错了,荆无命现在已不是他杀人的工具,而是一具行尸走肉。唯一能令他有反应的便是那个名字,但听到那个名字,见到和那人有关的人和事,只会令他更加心灰意冷。   他根本已不能拔剑。   既然如此,当初为什么要选择听命杀她?   既然杀了她,又为什么不跟着她一起死掉?   上官金虹在屋内挣扎,他不关心屋外的动静,因为他惊慌失措地发现,刚刚自己只动用一丝内力说话,却感觉心口骤然一痛,察觉到可能是中毒,他运行内功逼毒。却发现越运行内功只会令胸口越来越疼,毒性加重。   谁下的毒?什么时候下的?到底是什么毒!解药呢!解药何在!   “谁都不许进来!”望着窗外斑驳的人影,上官金虹声嘶力竭地吼着,目光中流露出前所未有的恐惧。   彼时阿飞已走出金钱帮的势力范围,他摸出腰间藏着的小纸条,上面的字写得歪七扭八很难看,他毕竟才学这个不久,仔细浏览了一遍,发现并没有少说台词,他长长地舒了口气。   不知道刚刚他的笑装得像不像?阿飞忐忑地想,他对着镜子反复练习了很多遍,让他学会笑就很难了,还要讥诮的笑、高深莫测的笑、冷冷的笑,每一个的难度都那样大。   “阿飞,你在发什么愣啊,任务完成了没有?”有人从旁亲密地挽住他的手臂,阿飞没有躲,他知道是谁。   他默默地点了点头。   念安咯咯笑起来,忽然踮起脚亲了他一口,阿飞脸颊顿时绯红。   念安自顾自道:“林仙儿真是很给力,接下来我们快去广发英雄帖吧。”上官金虹中毒,不能动用内力,小道消息一传,想必很多爱好名声的武林人士乐意组团来“维护武林正义”,到时候有的是让上官金虹头疼的事。   而他的死亡,不过是早晚的事情。   中了“牡丹花下”的人,没有能活过一个月的。   不知道谁那么好运,能杀掉兵器榜排行第二的人物?   “阿飞,不如你去把他干掉吧。”念安忽然道:“这样你就是兵器榜第二了,比李寻欢的排名还高,岂不是很棒!”   “我不要比大哥高,”阿飞毫不犹豫地拒绝,“说了那么多,你怎么还不带我去看云姐?”   他抿了抿唇,睫毛一垂,有点郁闷的样子:“既然她没事,为什么不告诉我,我一直蒙在鼓里。”   “谁知道你会去找荆无命拼命啊,”念安吐了吐舌头,“不告诉你,还不是怕你不会演戏,穿帮了么?”   阿飞无言,只默默地侧头看了她一眼,眼神好似充满控诉,看得念安心虚无比。   “好啦好啦,我带你去看她便是。”   “我们真的不用告诉荆无命?”   “谁要告诉那个杀人凶手啊?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应该还有两张就可以完结掉啦   ☆、第 29 章   上官金虹最后死在自己的屋里。   他的结局委实可笑,中毒一说传遍武林后,名门正派和各大武林世家秉着看看情况再说的心态,敌不动我不动,但年轻气盛急于成名的少年侠客们却不管那么多,一个个纷纷上门邀战。   不过上官金虹并未死在任何人手里,他是急怒交加、经脉逆转、走火入魔而死。   一代枭雄,最后落得这样一个窝囊至极的死法,可笑可叹。   他一死,树倒猢狲散,金钱帮分崩离析,各大世家纷纷出动势力围剿,各自心照不宣地把金钱帮的地盘吞并。   江湖本来就是这么一回事,一点也不美好。   不过令很多人耿耿于怀的是,上官金虹的独子上官飞始终没有找到。   黄沙漫天的丝绸古道,有一队商队正缓缓前行,车上装载着一个个的大箱子,压出深深的车辙,不知是什么宝贝。马车轮偶然陷入一个沙坑之中,四五个大汉齐齐用力,无论如何也推不出来,只得硬着头皮恳求:“少主,恐怕您得先下来。”   车帘掀开,一个长相秀气脸色苍白的年轻人目光冷冷地盯着开口的大汉,直到大汉害怕地匍匐在地,他才回过身,为车内沉睡的女子掖了掖被角,随即下车。   这年轻的少主正是上官飞,父亲死亡,金钱帮解散,这场惊天突变并未打到这个年轻人。他带着仅存的最忠心下属,并将多年积攒下的财富收集运走,远赴塞外,去往中原武林实力伸手不及的西域。   避难只是一时,他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卷土重来,而且会做得比他的父亲更出色。   即使他下了车,但车轮依然陷在沙里出不来,马车这种工具在沙漠中根本不占优势,只是马车里躺着的那个女人无法骑骆驼,因为她一睡不醒。   上官飞相信林仙儿有一天终会醒来,因此他不计较这个女人的过去,甚至不计较她和自己的父亲上过床,他愿意养着她,就像养着最心爱的宠物。   “少主,好像、好像不行……”大汉汗流如注,马车轮依然纹丝不动。为了安全,这些人空有力气,毫无武功。   上官飞皱了皱眉,他不愿让这种小事脏了自己高贵的手。于是他侧头看向走在车队最末端的那个人。   “荆无命,”他冷冷道,“过来帮忙。”   他虽没有自己父亲一半的武功,却把气势学得很足,只是那个一身黑衣的斗笠人好像根本没有听见,他上身笔直地骑在骆驼上,纹丝不动,全身包裹在黑色的披风里,斗笠遮住他那双空洞可怖的眼睛和苍白瘦削的脸。   队伍里没有人会和荆无命说话,他就像一个影子,一个幽灵,有时他会盯着天空或是一棵树看很久,却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。这是一个活死人一般的存在。   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厉害,他们私底下甚至认为他的武功比上官飞要高出许多,所以有他在,即便上官飞发出任何毫无道理的命令,他们也不敢反抗。   上官飞讨厌这个跟着队伍末端的幽灵,他知道荆无命根本不是服从于自己,既然如此,他巴不得激怒他,好让他自己离开。   若是以前,他也许会伺机杀了这个人,但现在不同,现在他的命很值钱,他是上官家唯一的血脉,不值得为此冒险。   今天是个不错的机会。这里已经是塞外,是安全的地方,他不再需要这个讨厌鬼跟着。   “要么来帮忙,要么滚蛋,”上官飞冷笑一声,“不要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的队伍却不干活,我不需要这种废物。”   荆无命好像聋了哑了,完全没有任何反应,这正是他这么多天以来的一贯状态。上官金虹死后,他表现得异常平静,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打击,他根本不关心上官金虹到底死于谁手,他不想报仇,不想任何事情,他只是漫无目的地跟着这个队伍,或许哪天他不想跟了,自己就会离开。   但上官飞不能命令他。   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下令于他。   沙漠的起伏如山峦,荆无命那双空洞死寂的眼珠一直仰望着那侧的顶峰,极蓝的天空下除了黄沙还是黄沙,不知道他在看什么。   “你们,也下来帮忙,”上官飞指了指另外的随从,神情冷酷,“不用管他!”   他讥诮道:“废物。”   不知这是指那些搬不动车的大汉,还是指荆无命。   更有可能是后者。   但荆无命仍然没有反应,他的目光始终注视着沙丘的顶,一动不动,而神奇的是,在他的注视下,沙丘的顶上居然真的慢慢出现了一支骆驼的队伍。   说是队伍,其实也不贴切,那有四匹骆驼而已,两匹拉着一辆乌黑的马车,另外两匹上各坐着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。   那少年戴着遮阳的斗笠,浓眉大眼,相貌极为英俊,薄唇紧抿则令他显得格外的倔强和冷漠,这少年正是阿飞。   少女全身都包裹在挡沙尘的披风里,脸上只露出一双动人的眼睛,明亮而有神。   “好巧啊,”少女望着沙丘下的马队,嘀咕道,“阿飞,要赶尽杀绝吗?”这少女当然是念安,她和阿飞一起护送车里那人前往龟兹,那里生长着一味很特别的草药,正是他们所需要的。本来林诗音也应该一起跟来,只是中原武林最近因为金钱帮的事情动荡,李寻欢的朋友又免不了要找他帮忙。依着他那善良好说话的性子,当然不可不帮,林诗音也只得带着孩子留下来陪他,过些日子才能启程。   “你们跟踪我?”上官飞冷笑一声,自知一战无可避免,子母钢环在手,蓄势待发。   念安轻笑:“你以为自己有这样大的面子?”不过是今日凑巧,他倒是自我感觉良好。   “阿飞,他的人头值好多钱呢,你正好拿它换了银子,不然怎么有钱准备聘礼向我爹爹提亲啊?”少女完全无视了上官飞的怒视,带着情人间的娇嗔与身边的少年说话,阿飞的面色微僵,居然显出几分尴尬。   她说得似乎上官飞的命想要也是稀松平常,上官飞平生哪里受过此等大辱,一怒之下发动子母双环,喝道:“有命便来拿!”   阿飞注视着飞来的这个身影,静静等候最佳的时机,出剑。   子母双环的奥义,上官飞未曾领悟,他的本事绝不是阿飞的对手,若有荆无命帮忙,或许他今天还能逃脱,但以他的自负和对荆无命的厌恶程度,是绝不可能接受此人帮助的。   荆无命也没有兴致帮他。   上官飞对他而言是个完全无关紧要的人。   他甚至也对这对少年少女毫无兴趣,眼睛一直死死盯着沙丘上那辆乌黑的车。   车帘被揭开一角,一只纤纤素手扶着车框,那手苍白而皮薄,能看见肌肤下一根根血管。   素手的主人掀开帘子,仿佛随意地朝外看了一眼。   只一眼,极轻极淡的一眼,一眼便撞进荆无命的视线,令他的瞳孔微微一缩,跳下骆驼,飞身朝那人奔了过去。   但那人已将帘子放下。   荆无命站在车外,定定地望着那遮得严严实实的帘子,呆呆的一动不动,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。   这么久以来,他早已忘记如何使用面部肌肉来表达情绪。   而如今,似乎连说话的功能也失去了。   念安站立在旁,没有说话,却将自己的骆驼拉得远了些,以免影响到这两个人。   车里传来轻轻一声叹息,荆无命的心也为之揪起,他听她叹了口气,道:“你进来吧。”   这声音多么熟悉,他绝对不会忘记,却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听到。她不是已经被他杀死了吗?为什么,为什么还活着?这难道是他在做梦?   荆无命突然很害怕掀开这张车帘,他害怕帘子的那一端什么也没有,一切真的只是他的梦境,他的痴心妄想。   “你不想见到我吗?”车中那人又道。   荆无命终于掀开了车帘。   车里坐着一个极美的女人。   她的皮肤白如雪,只是苍白得不见血色,身体很不好的样子。眉目如画,修长的柳叶眉几乎入鬓,一双大大的眼睛灵动有神凝视你的时候,仿佛隐含笑意。她的唇同样灰白,未微抿,脸上那种自信和坚强的神情,显示她很有主见,绝不是柔弱无依的女人。   那样貌,确和林诗音有几分相似,却比她更年轻,也更自信。   “你不认识我了么?”她笑意满满地开口,只是出口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,咳得荆无命心惊胆颤。   “你、你的脸,还有、还有伤……”从来讨厌问问题的人如今满腹疑问,却不知从何问起。   薄云开口,想要说些什么,却又是一阵咳嗽,咳得两颊绯红,呼吸困难,外面的风沙随着帘子掀起进入车内,她似乎对此感到很不舒服。   荆无命连忙把帘子放下。但他人在车外,帘子一放下,他就看不到薄云的脸,看不到她的脸,他就以为自己刚刚产生了幻觉,于是忍不住揭开一条小缝偷看她,确定她在才放心。看一会,放下了,又放下帘子,又不放心,于是再看,如此周而复始,显得笨拙而可笑。   薄云咽了两口蜂蜜水,嗓子稍好些,见他如此,不由失笑:“都说了让你进来。”   荆无命迟疑了一下:“我脏。”他的披风上尽是泥土和黄沙,会弄脏她的地方,惹她咳嗽。   “你不进来,我便生气了。”她说。   他怕她生气,怕她不理自己,拍拍身上的土,小心翼翼地上了马车,车厢本来很大,不过多出一个人总会显得空间狭小许多。而且荆无命太高,他缩手缩脚坐在车门边上,拘束而难受,他神情很紧张,不敢看她,竟显得惶恐又可怜。   薄云的心顿时一软。   他甘奉上官金虹的命令来杀自己,若说她对此不介意,那是不可能的,即便他不忍下手,但当他接受这个命令时,就意味着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远抵不过上官金虹。   故而干脆被他杀死的决定,其实不是帮他,只是自己赌气,赌气要看看如果真的死了,他会不会心痛。   被他刺中胸部的时候,薄云是真的死了。脉搏全无,但她和常人不一样,她身上带着蛊,蛊虫维持着她最后一点生命的气血,当这点气血散去,蛊虫将如数从她体内而出。   置之死地而后生,这便是解蛊之法。   林诗音匆匆赶来,便是为了把她身体内的蛊虫更早逼出,然后再用薄云这么多年寻得的数味奇药做为还魂药引,保住她最后的气血,回魂还阳。   这样做的后果,便是她的脸重新恢复花容月貌,同时也失去百毒不侵的能力,内力失去一半,因为那致命一剑而摧残的身体,要养很久很久才能恢复。   当薄云醒来,得知这一后果,顿时没有了欣赏这种张完美无瑕的脸的心思。   代价未免太大了,总觉不值。   而她醒来的时候,上官金虹已经死了,她在中原放出消息,道林诗音有个闭月羞花的妹妹要招亲,这是林诗音的意思,她一直担心自己大龄未嫁的妹妹没人要,如今容貌恢复,她头一个对招亲的主意表示赞同。   可薄云只想找到荆无命,她想这种消息定当把他招来。   谁知这时候荆无命已不在中原,想要的人没有来,薄云一气之下便带着阿飞和念安先行去了龟兹。   谁曾想会在路上碰到他。   “喝水。”荆无命把杯子里续了蜂蜜水递给她,干巴巴地说,其实他只是想找点事做,好听听她说话的声音。   薄云斜眼瞧他,没有接。   “喂我。”   荆无命的手微微一抖。   自从她出现,他的这双手似乎就已没办法握剑。   喂女人喝水的活,他从来没有干过,第一次笨手笨脚的实践,他居然心不在焉。因为她在喝水的时候,他却在偷看她的脸。   荆无命仍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。   她真的活下来了?没有死?   “你要盯着我的脸看多久?”薄云放下杯子,叹了口气。   荆无命立刻低下头去不敢看她。   但她却牵起他的手,那双素白的手纤细而柔软,十分无力,似乎一捏就会断,荆无命连一点劲也不敢用,任凭她把自己的手举起,然后轻轻放在她的脸颊上。   “你摸摸,是不是真的?”她轻轻笑道。   温热的、细腻的、柔软的肌肤,光滑没有一丝疤痕,叫荆无命有些不适应。她握着他的手,含笑凝视他,看得他的心砰砰直跳,好像整个人又重新活了过来。   “怎么会呢?我明明杀了你。”他傻乎乎地看着她,呆呆地问。直到话出口,才醒悟这是个多么不合时宜的问题。   他慌忙地缩回了手,连一眼也不敢看她,生怕自己那双恐怖的死灰眼珠吓到她,或是曾经杀人无数的手会再次伤害她。   薄云咬了咬唇,禁不住想笑。   原本对他还有的那点气,一时间烟消云散。   “说来话长,我路上再解释给你听罢。”   “路上?”他问。   “怎么,你不愿和我同行么?”她懒洋洋地伏下身来,趴到他的腿上,这个亲密不已的举动令荆无命突然就惶恐起来,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抽出腰间那把曾经心爱的剑丢得远远的,似乎很怕那把剑会自动飞起来伤她。   “云姐,走了哦。”外面传来念安的声音,车重新动了起来,她和阿飞谁都没有问荆无命怎么办,想也知道他宁可死也不会愿意离开。   荆无命没有问去哪里,他根本不关心这一点,只要她愿意带着他,去哪里都好。   “我们要去龟兹。”她突然说。   “我陪你去。”他快速道,似乎害怕她的下一句是赶他走。   “你知道我要去干什么?”她抬眼斜睨他,似笑非笑道:“听说龟兹王子正在选王妃,以我如今的相貌,不妨前去一试。你要陪我去吗?”   荆无命的心突的一沉。   “既然……如此……”他吐字艰难,嘴里全是苦涩:“我……也可陪你。”这句话是他有生以来说得最艰难的一句,不过他并不后悔,无论她做什么,无论她去哪里,他都绝不会再离开,也绝不会对她刀剑相向。   除非他死。   薄云抬眸,见他虽然面无表情,却把牙关咬得死紧,显然在经历什么痛苦的心理斗争,不由得好笑道:“不过我现在又不想做龟兹王妃了。”   “嗯……我年纪不小了,身体也不好,想找一个能很疼我、绝对不会始乱终弃的好男人,不知道上哪里去挑好?”   荆无命眼睛一亮。   “那、那……”他想说点什么,比如毛遂自荐,但却笨嘴拙舌,怎么都说不出口。他又想起自己的剑刺入她胸膛的那一刻,突然就闭紧嘴巴,一个字也不说了。   “小荆,你觉得是西域的男人好,还是中原的男人好?”她斜睨他一眼,忽然撑起身子在他耳边轻轻道:“听说西域的男人个个天赋异禀,那里比中原的要大不少呢。”   “阿、阿云……”她说话百无禁忌,温暖的气息又喷在他耳边,荆无命苍白僵硬的面孔泛出缕缕绯红来。   “唔,不过我也没见过,没有比较过。小荆,说起来你的瞳色那么特殊,真的没有异族血统吗?”她重新趴在他膝头笑,见他窘迫无比的样子,只觉苏醒之后再也没有比此刻更快乐的时光,故意伸手朝他那处摸去,自是被他截住,她不恼,但笑道:“小荆,不如让我先看看你的?是不是比小时候长大了许多?”   荆无命几乎想逃开,尴尬不已道:“阿云,别、别闹……”   车外,虽有风声,但念安的耳力一等一好,她好奇地问阿飞:“是什么东西天赋异禀啊?”   阿飞的脸一红,偏过头去不看她,闷声道:“女孩子家不要问。”   “有什么了不起,我回头问问薄云姐就知道啦,哼。”   夜色将至,少女不服气的声音在沙漠的呼呼风声中传远,骆驼的蹄印在沙中留下一串串痕迹,从中原到龟兹,遥远的路途,未知的未来,那又将是另一段故事。   (完) 作者有话要说:  喵,写完啦,谢谢蹲坑的小天使们的支持!   ☆、番外   “荆爷,老规矩,您在这头签个名,五百两银子拿走。”李捕头对面前高高瘦瘦的青年人笑得谄媚,却不大敢看扔在地上的那个双目怒睁的血糊糊人头,还有落在上头的一纸通缉令。   一个人头值得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啊。   把装银钱的盒子递给青年人的时候,那沉甸甸的分量令李捕头的两眼冒光,可是他却绝不敢有私下抽水的念头。因为他知道凡是面前这个人揭下的通缉令,从来没有完不成的,而死在他剑下的网都是最最穷凶极恶的亡命徒。   这个人比亡命徒更强大,也更可怕。   光是直视他的眼睛,就足以令人窒息。   青年人并不在意李捕头眼中敬畏又贪婪的复杂情感,他拿到钱之后,面上紧绷的神情微微一松,转身就走。   李捕头一阵错愕,急忙在背后叫住他:“诶,诶,荆爷,今日又下了新的通缉令,悬赏千两的江洋大盗呢!”   青年人的脚步顿住,却并不转身,只是回头道:“不必,已够了。”   什么够了?李捕头愣神在原地,恍恍惚惚觉得,这个总是一身黑衣的高瘦男子此次离开后,再也不会来他这里揭通缉令。   与李捕头怅然若失的情感不同,荆无命的步伐甚至称得上轻快,连嘴角也有一丝罕见的笑意。他迫不及待地将存在银庄的钱兑成银票取出,怀揣着十万两的巨款迫不及待往李园赶去。   昔日的兴云庄烟消云散,李园还是那个李园。   没有人会阻拦荆无命进去。   “一门七进士,父子三探花”,往日每每看到李园大门前的这副联,荆无命总会记起李寻欢审视自己之时的微妙神情。   “小乐跟了他,会不会饿死、冻死、被仇家追杀至死?”名动天下的小李飞刀以一种真实的忧愁心情,家长里短地担忧着身为一个表哥兼姐夫所要担忧的事。   把薄云嫁给他,他不放心。   他不放心,一向听他话的林诗音也不放心起来。   他了解上官金虹完全把荆无命作为杀人工具培养,于是婆婆妈妈地忧心起一个工具能不能照顾好他的小表妹兼小姨子。   所以,约定的条件是十万两。   清清白白得来的十万两,足够薄云下半辈子过富足舒适的生活,十万两的聘礼,亦足以验证荆无命要娶薄云的心坚定与否。   荆无命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多么难达到的条件,只是在迈进李园的那一刻,他的脚步禁不住踌躇,那厚厚一叠银票已在他的胸膛里捂得热乎乎的,就像他那一颗热乎乎的心,热得发颤发抖。   步入后院那片桃花林,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就站在缤纷飘落的桃花瓣下,依稀有笛声传来,她微微仰脸望着树上桃花,嫩黄的衣裳映衬得她艳如桃花。   “阿……”荆无命满怀欣喜地要唤她昵称,只是刚刚张嘴,突见一只手从旁伸出,轻轻压低花枝,将她所望的那枝桃花送到她面前,低笑着吟了两句诗。   荆无命于诗词毫无研究,却也知道那是两句极有意境的诗。   那人的声音如金石相激,低沉悦耳,根本不像自己的嗓子那般啁哳难听。   此人是谁?他怎么敢靠她那样近?荆无命的眼里射出厉芒,腰间插着的剑仿佛受到他的感知,蠢蠢欲动,急于嗜血。   就在这时,他看见薄云侧头,对着那人浅浅一笑。   荆无命全身攒满的力气忽然一松。   他呆呆地站在那里,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,呼吸困难,难受至极。他看着那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重新执起竹笛,吹出朗朗乐声,而他竟不敢上前一步,唯恐惊扰了薄云脸上的微笑,惹得她气恼。   怀里厚厚的那叠银票仿佛正在一点点失去温度,也失去它们的价值,完全变成没有用的废纸。   不知道站了多久,也不知道薄云是何时回过头来,看见了他。   “小荆……”她亲密地唤他,却不知为何愣了一愣,忍不住笑出声来:“小荆,你身上揣着什么东西,像怀孕似的。”   荆无命怔了一下,他低头看见,自己怀里那叠银票鼓鼓囊囊,好好一身劲装因为这叠突兀冒出来的东西,变得异常可笑。   “这位便是你同我提过的荆兄?”站在薄云身侧的男子出声,依然是极为动听的声音,他步履优雅地走到荆无命面前,含笑道:“鄙人风子楚,久闻荆兄大名,今日得见,三生有幸。”他的目光里是纯然的高兴,并不笑话荆无命这有些滑稽的样子,甚至也不怕荆无命怪异的银灰瞳色。   翩翩君子,温润如玉。   但荆无命关注的却是这人竟然半点武功也不懂。   “你不是江湖中人?”他说完一句话后就立即紧紧闭住嘴巴,仿佛这样子就可以令旁人忘记自己嘶哑的声音。   风子楚仿佛有些诧异他的这个问题,笑了笑,答道:“风家世代在朝为官,不通江湖事。家父与小李探花是同门进士,故而子楚有幸得邀前来李园小住。”   小住?!   荆无命的面部肌肉僵得死冷。   风子楚的眼力实在好,他回头望了一眼薄云,苦笑道:“林姑娘,荆兄莫非不太欢迎我?”   林姑娘?   多么可笑而陌生的称呼,这个人彬彬有礼地叫着薄云的本姓,却根本不知他面前这个女人单凭一把弓和一壶箭,在江湖上单枪匹马闯荡多少年!   他当然什么也不知道,因为他只是一个一点武功也不会的普通人,荆无命甚至没有办法直接杀了他,好让他再也不准踏入薄云身边半步。   和一个精通诗书礼乐的世家公子谈什么呢,有什么好聊的呢?荆无命木然地站在那里,听薄云浅笑着和风子楚解释:“小荆本就如此,除了我之外,他对谁都没有好表情。”   她走过来,好奇地伸手,想要探看荆无命的怀里藏了些什么,他却一个移形换步,躲到了十米之外。   薄云挑眉:“我竟不能看?”她柳眉倒竖,仿佛有些生气,荆无命讷讷地动了动嘴,并不辩解,只是执着地不让她看。   荆无命不蠢,李寻欢邀这个年轻男人来李园小住,夫妻俩却出门远游,单留下薄云接待,个中意味难道还不清楚?   此时将怀里的十万两掏出来,她看见了,风子楚也看见了,他要怎么解释?她若心悦此人,这十万两岂不是惹她难堪?   “风公子往这边来罢,李园很大,我还未完全介绍完呢。”她笑盈盈地走在前面领路,嫩黄的雪缎衣裳在春风中飘飘欲仙,风子楚跟在她身后半步,时不时与她聊上两句,相谈甚欢。   荆无命的脚像生了根一样扎在原地,半步动弹不得。   心悦?她会心悦于这个人吗?不然为什么笑得那样开心?   他惶恐而茫然地呆站在桃花林中,望着两人远行,热乎乎的心已冷得裂成冰渣,好似又回到在上官金虹身边,却即将面临被他丢弃的命运的那一天。   他可以离开一次上官金虹,但是他能再次离开薄云吗?   “小荆,你在干什么?跟我一起来呀。”薄云忽然顿住脚步,在回廊的那头催促他跟过去。   荆无命挪动变得异常沉重的脚步,忠实地执行她的命令,。他紧跟在两人身后一步半的距离,对两人的谈笑恍若未闻,眼里除了薄云还是薄云,只是他眼中仅有的那丝光亮却在一点点熄灭,沉寂为一片死灰。   只愿她无论归属何处,都要带着他一起便好。   哪怕只是让他这样跟着,也好。   浑浑噩噩地过完这一天,直到月上梢头,荆无命方才跟着薄云回去。   “累死了!”薄云低声抱怨,二话不说跳上他的背,在他耳边吹气:“小荆,背我回去啦!”他那样高,背着她就像背一个包袱,一点也不费力气。   “二哥也真是的,自己和姐姐去逍遥了,却把这么个□□烦丢给我,你不知道我这一天需要保持微笑和礼仪是多么累!”薄云叹了口气,见他一言不发,也无所谓,只是纤臂一展,飞快地从他怀里掏出那叠鼓囊囊的东西。   她嘀咕着:“好啊小荆,你竟然有事情要瞒着我,我偏要……银票?”   她怔了怔,稍稍一翻,立即反应过来,不由得笑了:“十万两?”   “是聘礼,嗯?”搂紧荆无命的肩膀,薄云在他耳边低低一笑,惩罚性的咬了他一口:“为什么不给我看,莫非你不想娶我了?”   荆无命被她那温热湿润的一口咬得浑身发麻,听见她后面一句问话,顿时急急反驳:“当然不是!”   “那为何不拿出来?”   “因为……我、我……”他发现自己此刻竟然变得异常的笨嘴拙舌,不知如何解释,干脆紧紧闭上嘴巴,又开始一言不发了。   薄云却是再了解他不过。   “你生气啦?”她搔搔他颈间肌肤,双腿愈发缠紧他的腰部不放,轻轻笑道:“你料得不错,那人八成是二哥拿来给我合眼缘的,他总担心你中途跑路了我会嫁不出去,不过我只打算客客气气招待完那人,客客气气送走他。”   “啊,如今还得多加一条,客客气气送他一张婚帖,请他在我成亲的时候前来观礼。”   已然走到她房门前,荆无命却觉得自己连推开她房门的力气都没有,他本该欣喜若狂,却觉得这份喜悦来得太容易因此不真实,定是做梦。   所以他只是条件反射一般地问:“成亲,和谁?”   “当然是和你啊!”薄云皱眉,她完全弄清楚了他今天的异常,那根本不是吃醋,竟是一种决意放弃她的坚定念头。   “你不想娶我?”她问。   “不,当然不是!”他匆匆地回答,神情恍惚地一头撞开她的房门,随即惊觉腰间一麻,她缠上来的双腿竟在他的敏感处摩擦起来,更有渐渐下移的趋势。   他的喉结禁不住上下滚动。   “小荆,你对我没有信心,还是对自己没有信心?”她在他耳边轻轻叹了口气,微凉的小手随之伸入他的领口,在他结实有力的胸膛前摸索半天,然后准确地揪住那点红樱不放,揉搓拿捏。   荆无命闷哼一声,再也无法维持笔直站立的姿势,他的身体往前弯去,本就嘶哑的嗓音变得越发沙哑:“阿云,不可……”   “你要拒绝我吗?”她如蛇一般灵活地绕到他胸膛,依旧是攀住他的姿势,臀部在他的要害处摩挲,非要逼得它抬头不可。   薄云睁大眼睛望着他,笑意盈盈:“小荆,我接受你的聘礼。”   接受你的聘礼,便是你的人了。   她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,烧得荆无命全身都热了起来。这实在是他幻想已久也期待已久的时刻,尤其是在她舍弃其他男人而选择自己的这一刻,荆无命几乎是膜拜似的亲吻她的身体,虔诚得如同对待世上最珍贵的宝贝,如海浪般一波波掀来的狂喜令他觉得如在梦中,禁不住要不停地喊她的名字以做确认。   两情相悦,这样美好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?   荆无命小心翼翼地亲吻抚摸着她,唯恐弄痛了她,会令她勃然大怒,拂袖而去。或许是动作太慢了些,薄云竟然怒而翻身将他压在身下:“你再不进来,我都要怀疑你不举了!”她的全身泛着诱人的粉色,看得他双眼发直,喉咙发干,看见她一把扯下他的亵裤,盯着那青筋虬结的一处,脸色骤然一变。   荆无命的心突的一抖。   她……后悔了?   “它……比我想象的要大……”薄云伸手握了一下,感受那庞然大物的惊人尺寸,愕然发现它在自己手中跳动两下,居然又变大了。   她连忙松开那巨物,只怕再变大下去,自己会难以容纳下,望着荆无命的表情顿时变得怪异:“难怪你不让我看,原来……”是怕吓着我。   被她这么一抓一放,荆无命浑身酥麻燥热至极,忍耐几乎已到了极限,可是却害怕她的表情是嫌弃,哑着嗓子讷讷问:“那阿云……阿云还要吗?”   “要啊,为什么不要,你还做到让我怀孕才行。”薄云低笑着说着有些下流的话,软软地趴在他身上。话音未落,已被他翻身占据了主动权,长手长脚将她压制住,抬头,灰色的眼珠死死盯着她,发出饿狼一般的光芒,那顶在门户上的巨物虎视眈眈,迫不及待欲要长驱直入。   “唉……”明明身体很想要他,可是薄云的心情却异常愁苦:“小荆,你、你要温柔点,它、它真的太大太大了……”   吞不下可怎么办? 作者有话要说:  满足了基友对尺寸的需求,正式完结 小说下载尽在http://www.bookben.cn - 手机访问 m.bookben.cn---书本网整理 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